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第六条原内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119,122.4416万元人民币。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139,955.7748万元人民币。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原内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9,122.441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9,955.774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