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5日14:00时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于7月26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惠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以下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 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针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全面核查公司2021年半年度内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6)。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如真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