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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贷款融资预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贷款融资预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贷款融资预计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1年贷款融资预计额度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1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该综合授信总额涵盖了多家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合计授信额度,最终结果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公司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二、授权办理情况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与银行实际授信情况,在前述额度内决定相关项目贷款金额,并代表公司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总额度内,单次授信业务办理无需另经董事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业务的快速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次授信及贷款申请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且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授信贷款事项。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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