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8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维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行为;
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0-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是公司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