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在公司严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孙琳芸召集并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选定媒体刊登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制性股票授予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选定媒体刊登的《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