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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欧派:江山欧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宁波银行衢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9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1-006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宁波银行衢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欧派木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木制品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欧派”、“公司”)本次为欧派木制品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衢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已实际为欧派木制品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900万元(均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2021年1月18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衢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为欧派木制品公司与宁波银行衢州分行在2021年1月18日至2031年1月18日期间所签订的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银行保函(担保)、备用信用证、账户透支、出口打包放款、进口开证、提货担保、进口代付、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包括出口商业发票融资)、

福费廷、保理、发票贴现、贷款承诺、拆借和回购、委托贷款、委托债权投资、非标准化渠道融资类业务、信用卡授信业务(包括信用卡消费、取现、信用卡消费分期、信用卡现金分期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及其他本外币表内外授信业务(包括或有债权业务)等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下称“主合同”)所形成的不超过最高债权限额的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欧派木制品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2,900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恒大欧派公司,全资子公司花木匠公司、欧派木制品公司、欧派装饰工程公司、欧罗拉公司、欧派进出口公司、重庆欧派公司向各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130,000万元,其中拟为欧派木制品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85,000万元。

在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

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山欧派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二、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一)欧派木制品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江山欧派木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MA28F8DG5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 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长丰大道210-5号等法定代表人:陆建辉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2日营业期限:2016年11月22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实木复合烤漆墙柜生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分支机构设在江山市贺村镇淤头村淤达山自然村8号,经营范围:木质门的生产、安装、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与公司关系:欧派木制品公司为江山欧派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欧派木制品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0年9月30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4,104,570.59555,432,645.78
负债总额17,941,163.83478,813,068.99
流动负债总额16,649,099.82477,625,504.75
净资产6,163,406.7676,619,576.79
财务指标2019年 1-12月(经审计)2020年 1-9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45,912,148.50481,079,540.29
净利润2,111,188.7022,456,170.0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欧派木制品公司与宁波银行衢州分行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所形成的不超过最高债权限额的所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二)保证人: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江山欧派木制品有限公司。

(四)保证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人民币10,000万元整。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担保范围:

1.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2.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的金额为89,93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71%;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89,93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71%。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文本;

4、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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