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进 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财政部于2026 年6 月4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 (财会〔2026〕 7 号),该解释中“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 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规定自2026 年6 月4 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6 年1 月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 释进行调整。
根据前述财政部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自2026 年1 月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20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 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