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3证券简称:快克智能公告编号:2026-037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内容详见次日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7)。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5、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中“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三)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
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6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600股。
3、本次回购价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的价格为7.81元/股。
4、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21,836.0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30,011,653股变更为329,992,933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3,776,604 | 1.14 | -18,720 | 3,757,884 | 1.14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26,235,049 | 98.86 | 326,235,049 | 98.86 | |
| 股份总数 | 330,011,653 | 100.00 | -18,720 | 329,992,933 | 100.00 |
注:1、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2、鉴于公司有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20股尚未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数量变动包含前述尚未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依法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法定程序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