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2年6月12日。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7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2年6月12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情况:同意7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名,反对0名,弃权0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