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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达软件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1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6]1891号《关于核准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16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终止;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兴业证券需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11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决定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于2020年7月16日与华泰联合签订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保荐协议》。

根据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

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兴业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泰联合承继。华泰联合已委派田来先生、刘骏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田来先生、刘骏先生简介请见附件。

公司对兴业证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

田来先生,投资银行业务线执行总经理,股权业务及并购重组业务内核委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主持或参与分众传媒、顺丰控股、海澜之家、药明康德、沙钢股份、虹软股份、江化微、传化股份、汉缆股份、新大陆、中富通等多家IPO、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田来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刘骏先生,投资银行业务线高级经理,拥有6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参与虹软科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蒙草生态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以及众言科技等多家拟上市公司的规范、辅导工作,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刘骏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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