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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邦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19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99,066,508.1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211,830.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91,885,552.52元,母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54,673,721.85元。

鉴于公司2019年度亏损,结合公司资金现状及实际经营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项:“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2019年度未实现盈利,该年度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近年受外部安全环保因素影响,主要产能长期停产进行提标整治,开工率严重不足,销售收入下降,停产费用大幅增加,导致公司2019年亏损。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就。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主要产能长期停产,停产费用增加,业绩大幅下滑,2019年度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满足公司未来经营资金需求,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是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公司安全环保提标改造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资金需求量大,为维持公司营运资金的正常周转,满足公司稳健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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