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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zO1g年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 《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
                                                   “   ”
规定 ,我 们作为江 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第 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 ,在 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 的基础 上 ,现 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 ,就 公司 ⒛ 19年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一 、 关于公司 zO19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⒛ 19年 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 目前的经 营状况 、财务状
况 、资金需求 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 ,有 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
产经 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是 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不 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 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 同意将公司⒛ 19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⒛ 19年 度股东大会
审议 。
    二、 关于公司童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⒛ 19年 度薪酬的决定及 zOzO年 度
薪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 《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 》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
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 照行业薪酬水平 ,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
会审议 ,拟 定了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年 度薪酬决定及 2∞ 0
年度薪酬预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基 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我 们认为 :公
司关于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年 度薪酬的决定及 ⒛⒛ 年度薪酬的预案
较为合 理 ,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 意该薪酬议案 ,并 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
     三、关于公司 zO19年 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⒛zO年 度 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的独立 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洌L了 《关于公司 ⒛ 19年 度 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⑿ 0年 度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 ,根 据 《上海 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 《公司章程 》的有
关规定 ,对 该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
    我们对公司 2019年 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 ,对 ⒛⒛ 年度 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 示同意 ,我 们认为 :该 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
日常经营事项 ,且 定价 、结算方法公允合 理 ,有 效保障了公司的利益 。公司在这
些关联交易中拥有充分的主动权 ,亦 不存在任何重大风险 。在董事会审议该交 易
事项时 ,关 联董事 回避 了表决 ,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 ,我 们 同意本次关联交
易的议案 ,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四、关于公司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3]56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 [2OO5]120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经 核查 ,我 们认为 :⒛ 19年 度 ,公 司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 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 司对外担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并及时对外披露 ,符 合 《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规定 ,不 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
    五、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具 备证券从业 资格 ,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 。天衡多年 以来一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对 本公司
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有清晰认识 ,在 ⒛ 19年 度审计工作中,能 够恪尽职守 ,按 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执行审计 工作 ,相 关审计意见客观和 公正。我们同意公
司继续聘任天衡 为公司 ⒛⒛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 根据审计
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 ,由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决定其相关费用 。
     六 、关于公司 zO19年 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公司 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控管理体系 ,各 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
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执 行有效 ,保 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我们认为   :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 了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报 告真实 、准确 、全面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 。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 国家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符 合
 相关规定 ,不 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 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 投资者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 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
    八、关于公司zO19年 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 ,本 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 合 《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 ,没 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
提减值准备后 ,能 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我 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商
誉减值准备 ,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独 立董 事 :田 利 明 、李 芸达 、李永盛
                                                            ⒛   zO年 4月   ⒛ 日
   (本 页无 正文 ,为 《江 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
⒛ 19年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
田利明
李芸达
李永盛
                                               2∞ 0年 4月 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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