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2019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1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2)。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