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机数控”、“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上机数控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7号)文核准,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可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9,752,7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22,900,763股,向1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53.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3,773,491.2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76,226,461.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07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年产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投入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 项目 | 总投资额 |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
1 | 年产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 | 28.00 | 21.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9.00 | 9.00 |
总投资 | 37.00 | 3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1 | 年产8GW单晶硅拉晶生产项目 | 210,000.00 | 36,929.60 | 36,929.60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90,000.00 | - | - |
合 计 | 30,000.00 | 36,929.60 | 36,929.60 |
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国金证券对上机数控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 ||||
谢正阳 | 姚文良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