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公布宁波市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2]1号),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圣龙智造凸轮轴有限公司和宁波圣龙五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已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133100129、GR202133100132,发证时间:2021 年 12 月 10 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子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子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1年~2023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1年度已按照15%的税率预缴了子公司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