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小萍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
(1)、《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2021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商业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