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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龙股份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9

证券代码:603178 证券简称:圣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金达路788号公司技术中心

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0,000,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4.575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罗玉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01选举罗玉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50,000,000100
1.02选举陈雅卿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50,000,000100
1.03选举罗力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50,000,000100
1.04选举黄红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50,000,000100
1.05选举杜道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50,000,000100
1.06选举张文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50,000,000100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
2.01选举余卓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50,000,000100
2.02选举陶胜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50,000,000100
2.03选举万伟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50,000,000100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黄小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50,000,000100
3.02选举赖敏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50,000,0001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1选举罗玉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000,000100
1.02选举陈雅卿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000,000100
1.03选举罗力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000,000100
1.04选举黄红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000,000100
1.05选举杜道峰先生8,000,000100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6选举张文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8,000,000100
2.01选举余卓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8,000,000100
2.02选举陶胜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8,000,000100
2.03选举万伟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8,000,000100
3.01选举黄小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8,000,000100
3.02选举赖敏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8,000,0001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良琛、凌霄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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