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0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6月17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56.00万股
浙江德创环保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于2022年6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年6月2日
2、首次授予数量:556.0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60人
4、授予价格:9.2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实际情况与已披露的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7、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姓名 | 职务 | 授予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总量的比例 | 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
陈彬 | 常务副总经理 | 50.00 | 7.19% | 0.25% |
马太余 | 董事、副总经理 | 30.00 | 4.32% | 0.15% |
徐明 | 副总经理 | 20.00 | 2.88% | 0.10% |
邬海华 | 董事、财务总监 | 25.00 | 3.60% | 0.12% |
沈鑫 | 董事会秘书 | 25.00 | 3.60% | 0.12% |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共55人) | 406.00 | 58.42% | 2.01% | |
预留 | 139.00 | 20.00% | 0.69% | |
合计 | 695.00 | 100.00% | 3.44% |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相加之和在尾如有差异,系以百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起计。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 30% |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应缴纳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6日出具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48号)。截至2022年6月5日止,公司已收到6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5,560,000股股票的认购款总额51,152,0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伍佰伍拾陆万元整(?5,56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5,478,792.46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560,000.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207,560,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556.00万股,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6月17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后(登记日为2022年6月17日),公司股份总数由202,000,000股增加至207,560,0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德能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87,947,500股,占授予登记前公司股本总额的43.54%,授予登记完成后,占公司总股本的42.3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5,560,000 | 5,560,0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2,000,000 | 0 | 202,000,000 |
总计 | 202,000,000 | 5,560,000 | 207,560,000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募集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152,0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八、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2年6月2日首次授予55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9,891.24万元,具体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9,891.24 | 3,214.65 | 4,451.06 | 1,730.97 | 494.56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