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德创环保股票代码:6031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香港融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RM 301-2 HANG SENG WANCHAI BLDG, 3RDFLOOR NO.200 HENNESSY RD WANCHAI HK股份权益变动性质: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章程、协议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德创环保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德创环保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 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 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 5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 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 7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8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 8
四、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一、 备查文件目录 ...... 14
二、 查阅地点 ......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德创环保、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融智、甲方 | 指 | 香港融智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香港融智集团有限公司向杭州展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德创环保的股份合计11,91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0% |
德能防火 | 指 | 绍兴德能防火材料有限公司 |
德创投资 | 指 | 永新县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展创投资、乙方 | 指 | 杭州展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报告书 | 指 |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简介
公司名称: | 香港融智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RM 301-2 HANG SENG WANCHAI BLDG, 3RD FLOOR NO.200 HENNESSY RD WANCHAI HK |
公司注册证书编号: | 1863938 |
董事: | 黄浙燕 |
注册资本: | 100元港币 |
业务性质: | 贸易等 |
成立日期: | 2013年2月18日 |
股东构成: | 黄浙燕持有100%股权 |
(二) 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黄浙燕 |
股东性质 | 境外自然人 |
出资额 | 100元港币 |
出资比例(%) | 100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在香港融智任职情况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黄浙燕 | 女 | 董事 | 加拿大 | 加拿大 | 否 |
二、 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融智与德能防火和德创投资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德能防火持有德创环保87,947,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54%,德创投资持有德创环保7,01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7%
(一) 绍兴德能防火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绍兴德能防火材料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绍兴市袍江工业区(上窑村路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00715490402G |
法定代表人: | 金猛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生产、加工:防火材料;批发:化工原料(除染料、助剂)、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钢材、电工器材、日用百货、机械设备;封堵、涂刷、安装:电缆防火涂料、电缆桥架、电缆封堵;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二) 永新县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永新县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茗园Y1栋03-1店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00570590831G |
法定代表人: | 王洁诺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香港融智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而减持德创环保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融智持股比例减少5.90%。
二、 未来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融智持有德创环保股份41,2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42%;香港融智、德能防火和德创投资合计持有德创环保股份136,21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7.4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融智持有德创环保股份29,33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4.52%;香港融智、德能防火和德创投资合计持有德创环保股份124,29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3%。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0年11月20日,香港融智与展创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香港融智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11,918,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给展创投资,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数量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
香港融智 | 41,250,000 | 20.42 | 11,918,000 | 5.9 | 29,332,000 | 14.52 |
德能防火 | 87,947,500 | 43.54 | 0 | 0 | 87,947,500 | 43.54 |
德创投资 | 7,012,500 | 3.47 | 0 | 0 | 7,012,500 | 3.47 |
合计 | 136,210,000 | 67.43 | 11,918,000 | 5.9 | 124,292,000 | 61.53 |
注:除另有说明,本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能防火持有的上市公司44,868,200股处于质押状态,309,145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德创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4,624,300股处于质押状态。除上述情况外,香港融智、德能防火和德创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香港融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展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 标的股份
1、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共持有德创环保41,250,000股股份(其中41,250,000股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占德创环保总股本的20.42%。
2、甲方自愿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的德创环保11,918,000股股份(占德创环保总股本的5.9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愿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甲方转让的标的股份。
(二) 转让价格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次标的股份转让的价格为7.92元/股。
2、甲方将无限售条件的德创环保11,918,000股股份转让给乙方的股份转让价格为94,390,560元(大写:玖仟肆佰叁拾玖万零伍佰陆拾元整)(以下简称“股份转让款”)。
(三) 支付方式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在乙方指定银行以乙方名义开立监管账户(资金监管协议由甲乙双方与银行另行签署);自监管账户开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股份转让款的50%即47,195,280元人民币汇入监管账户;自乙方将50%股份转让款资金汇入监管账户且同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意见(两者日期以孰晚为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股份在中登公司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起5个工作日内,监管银行将监管账户中股份转让款的50%即47,195,280元全额汇至甲方指定账户。剩余50%股份转让款即47,195,280元于乙方的合伙人汪菲向乙方完成全部实缴出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 股份交割
1、本协议签订且监管账户启用之日起(开立完成且监管协议生效)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股份转让合规性确认相关手
续(以下简称“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手续”)。双方应对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手续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交易所审核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甲方应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等手续,以使乙方被中登公司依法登记为标的股份及其项下一切权益的权利人,甲乙双方应同时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包括及时向中登公司递交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文件以及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中登公司所收取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五) 税费承担
因本次股份转让而发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自甲乙双方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标的股份未在上述1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的,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股份转让款的万分之四作为逾期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同时,将100%股份转让款返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2、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因乙方原因(因银行系统导致延迟到账的除外)导致甲方未收到相应股份转让款的,视为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收而未收部分股份转让款的万分之四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5个工作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返还标的股份并要求乙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七) 不可抗力
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因不可抗力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洪水等)导致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部分或全部,则该
方将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相应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将不可抗力发生和影响的情况书面通知其他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作出合理的努力,避免不可抗力给其他方所造成的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当就其他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违约责任。
(八)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有关争议,则交由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价格区间 (元人民币/股) | 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德能防火 | 大宗交易 | 2020/7/8~2020/7/8 | 1,702,500 | 8.20-8.20 | 0.84 |
德创投资 | 大宗交易 | 2020/7/8~2020/7/14 | 2,337,500 | 8.20-8.68 | 1.16 |
除上述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德创环保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三)股份转让协议。
二、 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鑫
电话:0575-88556039
传真:0571-885561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香港融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黄浙燕日期:2020年11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绍兴德能防火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猛日期:2020年11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永新县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洁诺日期:2020年11月2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绍兴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 |
股票简称 | 德创环保 | 股票代码 | 60317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香港融智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RM 301-2 HANG SENG WANCHAI BLDG, 3RD FLOOR NO.200 HENNESSY RD WANCHAI HK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136,210,000股 持股比例:67.4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流通股 变动数量:11,918,000股 变动比例:5.90% 变动后数量:124,292,,000股 变动后比例:61.5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香港融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黄浙燕日期:2020年11月20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绍兴德能防火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猛日期:2020年11月20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永新县德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洁诺日期: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