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77 公司简称:德创环保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德创环保 | 603177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刘飞 | 沈燕 |
电话 | 0575-88556039 | 0575-88556039 |
办公地址 | 浙江绍兴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 | 浙江绍兴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zj-tuna.com | securities@zj-tuna.com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298,818,871.19 | 1,352,860,017.76 | -3.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13,782,616.89 | 528,640,373.64 | -2.81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725,465.14 | -109,679,721.59 | 44.63 |
营业收入 | 284,404,389.79 | 292,427,795.51 | -2.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905,584.94 | -3,537,971.30 | -321.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603,549.97 | -5,007,624.79 | -211.6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6 | -0.67 | 减少2.19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2 | -2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2 | -250.00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2,089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绍兴德能防火材料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4.38 | 89,650,000 | 89,650,000 | 质押 | 14,600,000 |
香港融智集團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0.42 | 41,250,000 | 41,250,000 | 无 | 0 |
绍兴德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3 | 9,350,000 | 9,350,000 | 无 | 0 |
宁波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8 | 8,250,000 | 0 | 无 | 0 |
宁波和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9 | 3,000,000 | 0 | 无 | 0 |
张宝跃 | 境内自然人 | 0.36 | 718,000 | 0 | 无 | 0 |
陈晓宇 | 境内自然人 | 0.15 | 295,800 | 0 | 无 | 0 |
秦浩 | 境内自然人 | 0.09 | 191,200 | 0 | 无 | 0 |
王伊琳 | 境内自然人 | 0.09 | 176,004 | 0 | 无 | 0 |
王长付 | 境内自然人 | 0.08 | 163,900 | 0 | 无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德能防火、香港融智、德创投资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下降,盈利状况出现阶段性亏损,主要原因是收入同比下降,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同时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同比增加,导致公司利润同步下降。具体分析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亿元,比去年同期2.92亿元减少2.74%;公司综合毛利率,由去年同期的24.29%下降到21.72%,下降2.57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率的下降,导致公司毛利下降924.35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公司现阶段处于战略转型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仍以烟气治理产品及EPC工程服务为主,但传统燃煤电厂烟气治理整体市场容量萎缩,存量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同时新布局的业务板块,虽已取得部分订单,但因组建时间较短,订单经济效益尚未能充分体现。
2、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增加332.91万元,利润同步下降332.9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布局的业务板块,专业人才队伍的组建,导致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增加,同时新业务版块前期的市场开拓使办公差旅费等费用亦相应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15.97万元,利润同步下降315.9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短期借款相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仍围绕“从电力到非电、从国内到海外、从陆地到海洋”的战略方向,积极推进转型升级。
1、烟气治理
报告期内,在传统火电厂烟气治理市场萎缩、存量市场有限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开拓非电、海洋烟气治理领域和海外市场。
公司西安分公司专注于非电领域及中西部市场的烟气治理业务开拓,报告期内与山东寿光鲁
清石化有限公司签订120万吨/年塑料深加工项目锅炉脱硝、脱硫除尘项目总承包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29号公告),非电市场业务开拓初见成效。公司于2019年初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控股子公司上海德创海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上海子公司通过聘用船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组建了新的业务团队,配套实施相应的专业设计、技术咨询和服务。上海子公司设计的船舶EGCS系统已获得美国船级社(ABS)和英国劳氏船级社(LR)原理性认证,为下一步业务拓展打下坚实基础。国际市场方面,公司海外市场业务团队初步成形。其中对印度的投资是公司向东南亚进行战略布局的重要一步,随着印度子公司的落地组建,有利于开拓公司在东南亚的烟气治理市场,进一步巩固提高行业地位,增强综合竞争力。同时,公司与韩国环保企业“NANO CO.,LTD.”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NANO TUNA ENGINEERING CO.,LTD于2019年8月在韩国完成注册登记(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韩国控股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未来将在韩国境内从事燃煤锅炉、工业锅炉等与环境治理相关的工程业务,并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水处理
公司水处理团队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电厂综合废水改造项目并取得相应订单,是国内首家将浸没式陶瓷膜应用于电厂中水回用的公司。公司未来计划立足电力市场,向非电行业进军,重点关注冶金湿化、煤化工和市政污水等领域,开展电厂废水零排项目、电厂综合污水治理项目、电厂含煤废水治理改造项目、化工行业全厂污水治理项目和市政污水等项目的业务。
3、固废
公司固废事业部仍处于积极筹备阶段,报告期内正在广泛吸收专业人才,专注固废处理技术的开发。现阶段,固废事业部的业务方向主要以污泥处理和油泥资源化、工业废盐处置、垃圾焚烧电站投资运营为切入点,目前该团队已掌握前述固废领域的技术能力和完整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固废事业部尚未形成与前述业务相关的相应收入,还处于积极的市场拓展阶段。
2019年下半年,公司将加强已签约合同的实施和管理,严控项目质量、进度和成本,保证各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积极探索新业务领域,寻找适合公司发展的新赛道,加大新产品研发及技术投入,争取多业务领域突破,适时实现转型升级,全方位提升公司竞争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①根据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b、利润表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位置调整;
新增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②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从 2019 年1 月 1 日起执行。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在施行日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追溯调整。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