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 年修订)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实事求是、认真
负责、公正客观的态度,对公司 2018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有效地防止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也得到较好的控制,没有损害公
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认为:2018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严格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行为。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
行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审批程序,认真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18 年度公司
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无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