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2021年6月18日(减持计划披露日),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莎普爱思”)大股东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732,390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6.736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景兴出于自身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及对外投资的资金需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后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7月10日至2022年1月5日,将根据市场情况,做出适当减持安排;拟通过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645万股,即不超过莎普爱思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上海景兴2021年6月18日减持股份计
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即自2021年7月10日至2022年1月5日期间,上海景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280,000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0.0868%,占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上限的4.341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截至2022年1月5日,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452,390
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6.6500%。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上海景兴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21,732,390 | 6.7368% | IPO前取得:21,720,04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2,350股 |
注:上述持股数量均包括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上海景兴 | 280,000 | 0.0868% | 2021/7/10~2022/1/5 | 集中竞价交易 | 10.13-10.21 | 2,845,700.00 | 已完成 | 21,452,390 | 6.6500%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根据上海景兴的相关通知,公司先后于2021年6月18日、2021年10月9日披露了《莎普爱思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90)、《莎普爱思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上海景兴2021年6月18日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已届满,即自2021年7月10日至2022年1月5日期间,于2021年9月3日,上海景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莎普爱思股份280,000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322,592,499股的0.0868%,占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上限的4.341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上海景兴本次减持系减持计划披露后的相关减持;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上海景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