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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半年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2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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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168                      公司简称:莎普爱思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陈德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群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群言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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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3 
第二节公司简介. 4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6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8 
第五节重要事项. 21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0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35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36 
第九节财务报告. 37 
第十节备查文件目录. 10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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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莎普爱思指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莎普爱思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全资子公司 
指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国家药监局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 2014 年 12 月,本公司 IPO 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股份制改制,并更名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老厂区指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厂区 
新厂区指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 1588 号厂区 
搬迁项目指公司老厂区实施整体搬迁后,在新厂区投资新建的滴眼液、玻瓶大输液、塑瓶大输液生产线各一条,软袋大输液生产线两条,口服液车间、栓剂车间、普通固体制剂车间、头孢类固体制剂车间、公用工程车间、办公楼、仓库大楼等项目 
GMP 指英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指国家药监局颁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新版 GMP 指国家药监局 2011 年 2 月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GSP 指英文 Good Supply Practice 缩写,指国家药监局颁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OTC(非处方药)指英文 Over The Counter 的缩写,在医药行业中特指非处方药,是消费者可不经过医生处方,直接从药房或药店购买的药品 
商品名指药品生产厂商自己确定,经国家药监局核准的产品名称,以区别于其他厂家生产的药品 
莎普爱思滴眼液指本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 
软袋指用于输液制剂产品包装的非 PVC 多层共挤输液袋 
塑瓶指用于输液制剂产品包装的聚丙烯输液瓶 
玻瓶指用于输液制剂产品包装的玻璃瓶 
头孢克肟指头孢克肟分散片和头孢克肟颗粒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本期指 2015 年 1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期、上年同期指 2014 年 1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指 2014 年 1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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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莎普爱思 
公司的外文名称 Zhejiang Shapuaisi Pharmaceutical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SPA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德康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建国董丛杰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 
电话 0573-85021168 0573-85021168 
传真 0573-85021168 0573-85021168 
电子信箱 spasdm@zjspas.com spasdm@zjspas.com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314200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314200 
公司网址 www.zjspas.com 
电子信箱 zjspas@zjspas.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五、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莎普爱思 603168 不适用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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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登记日期 2015-05-12 
注册登记地点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4013719 
税务登记号码 330482146644116 
组织机构代码 14664411-6 
报告期内注册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七、其他有关资料
    1、关于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保
    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其有效期为 2015 年 02月 05 日至 2019年 02 月 04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2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06),并根据上述变化对营业执照进行了更新。
    2、关于部分首发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公司首发上市锁定十二个月的限售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将
    于2015年7月2日解禁上市流通,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27)。
    3、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止,公司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后,注册资本(股本)由 65,350,000 元(股)变更为 163,375,000 元(股),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7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册资本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3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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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480,526,711.04 380,882,319.32 26.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168,140.75 63,988,318.69 33.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3,399,697.01 61,828,353.92 34.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631,219.71 76,125,147.63 -47.9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00,753,591.41 762,898,850.67 4.96 
    总资产 944,373,312.15 872,340,735.78 8.26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2 0.52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2 0.52 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50 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7 8.45 增加2.1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35 8.16 增加2.19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关于主要财务指标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 163,375,000 股;公司根据报告期末的总股本填写“主要财务指标”表中的“本报告期”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规定,相应调整“上年同期”数据。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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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015.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22,00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959,506.8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312,078.31 
    合计 1,768,44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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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 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环境依然复杂严峻,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医药行业增速放缓的新常态,莎普爱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在医药行业政策复杂多变的的环境中求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提升业务发展水平,实现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052.67万元,同比增长 26.16%;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16.81 万元,同比增长 33.10%。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品牌建设,在延续现有产品发展优势的基础上,加大地面活动推广力度,并携手北京卫视《养生堂》联合举办“点睛中国——关注白内障中国行”大型公益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产品的客户满意度、美誉度、忠诚度,以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报告期内,莎普爱思销售公司完成筹建工作,并通过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批,顺利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即 GSP 证书),为公司业务发展朝着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现代化迈进打下基础。
    报告期内,为积极回报股东,公司积极实施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10 股转增 5 股派现金 7.24 元(含税),2014 年度的现金分红占当年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6.04%。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80,526,711.04 380,882,319.32 26.16 
    营业成本 125,071,266.62 111,115,170.44 12.56 
    销售费用 204,479,580.78 151,920,056.51 34.60 
    管理费用 44,221,424.60 34,527,527.91 28.08 
    财务费用-304,755.49 4,823,606.95 -106.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631,219.71 76,125,147.63 -47.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948,090.53 -11,472,331.46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213,297.62 263,919,916.56 -114.86 
    研发支出 16,831,190.44 15,167,370.58 10.9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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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引起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广告费、市场推广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的技术开发费、咨询策划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未发生银行借款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拆迁补偿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实施 2014 年度现金分红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药品研发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2 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不适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不适用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强销售、抓管理、控费用、降成本,各项经营工作顺利开展;2015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052.67 万元,同比增长 26.16%;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16.81 万元,同比增长 33.10%,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半年度的经
    营目标。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医药 480,376,153.34 125,040,076.22 73.97 26.21 12.57 增加 3.15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滴眼液 344,296,453.21 15,624,933.58 95.46 34.56 15.00 增加 0.77 个
    百分点 
大输液 54,264,126.33 37,241,631.85 31.37 -14.01 -13.08 减少 0.74 个
    百分点 
头孢克肟及其他 
81,815,573.80 72,173,510.79 11.79 32.74 32.06 增加 0.45 个
    百分点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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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华东 200,271,682.61 18.26 
    东北 63,410,816.74 10.25 
    西南 56,475,381.12 86.07 
    华北 54,382,777.50 47.12 
    华中 47,825,367.61 13.46 
    华南 40,906,320.19 40.29 
    西北 17,103,807.57 13.0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西南、华北、华南三个地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86.07%、47.12%、
    40.29%,主要是上述三个地区充分发挥公司的品牌和产品优势,通过加大广告投放力度和地面推
    广活动力度,扩大了品牌的满意度、美誉度和忠诚度,以及进一步增加团队建设投入来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从而实现了其营业收入的同比快速增长。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1、核心产品优势:公司的核心产品是治疗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莎普爱思滴眼液。公司针对国
    内白内障患者求诊率低、白内障药物市场发展不成熟的现状,充分发挥莎普爱思滴眼液的技术先创性优势与商品名优势,通过“患者知识教育”的营销策略,做大整个白内障药物市场的蛋糕,同时获取良好的社会效益。
    2、品牌优势:“莎普爱思”既是本公司的公司名,又是本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商
    品名,同时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中国驰名商标。莎普爱思滴眼液高速成长的同时,也成功推广了“莎普爱思”品牌,提升了本公司的知名度。随着公司营销网络的扩大,销售区域的增加,客户群体的累积,公司品牌知名度将随之提高,品牌美誉度也会逐步提升,并对公司其他产品的推广产生积极的带动作用。
    3、营销网络优势:公司采取“渠道全程管理”模式销售莎普爱思滴眼液产品,这种模式的特
    点是公司的营销管理平台直达市场零售终端,一方面公司可以加强对渠道与终端的管理与服务,建立起对区域营销网络持续有效的掌控能力;另一方面,这种模式使公司管理层对市场变化的反应更为敏锐,决策更为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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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详见第四节董事会报告之(四)投资状况分析之“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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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作方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报酬确定方式 
预计收益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实际获得收益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是否关联交易 
是否涉诉 
资金来源并说明是否为募集资金 
关联关系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 
保本型 
40,000,000 2014年9月2日 
2015年2月27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4.5% 
    877,808.22 40,000,000 877,808.22 是 0 否否非募集
    资金,自有资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保本型 
40,000,000 2014年9月1日 
2015年2月28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2.1%至
    3.6% 
    706,191.78 40,000,000 706,191.78 是 0 否否非募集
    资金,自有资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 
保本型 
40,000,000 2015年3月3日 
2015年5月19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4.45% 
    375,506.85 40,000,000 375,506.85 是 0 否否非募集
    资金,自有资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保本型 
40,000,000 2015年2月28日 
2015年8月25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2.1%至
    3.6% 
    是 0 否否非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合计/ 160,000,000 /// 1,959,506.85 120,000,000 1,959,506.85 / 0 //// 
    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累计金额(元) 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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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的情况说明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本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9)。
    报告期内,公司先后于2015年3月3日、5月22日披露了委托理财进展的相关情况,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07、临
    2015-022 。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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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4 年首次发行 30,674.19 1,445.97 22,358.70 8,358.62 专户存储 
    合计/ 30,674.19 1,445.97 22,358.70 8,358.62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76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社会公开方式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3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85 元,共计募集资金 35,724.75 元,坐扣承销和
    保荐费用 3,98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1,744.7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6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上市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070.56万元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0,674.1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28号)。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22,358.70 万元,2015 年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445.97 万元,20,912.73 万元在 2014 年度使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3.13万元。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358.6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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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承诺项目名称 
是否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项目进度 
预计收益 
产生收益情况 
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说明 
变更原因及募集资金变更程序说明 
新建年产 2,000 万支滴眼液生产线项目 
否 9,978.00 1,332.71 6,777.71 是 67.93% 7,200 4,341.54 是 
    新建年产 2,200 万袋(软袋)大输液生产线项目 
否 5,292.00       2,598.79 是 49.11% 1,688 / 
    新建研发质检中心项目 
否 2,899.00 113.26 2,890.53 是 99.71%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否 3,504.00       1,091.67 是 31.15%/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否 9,000.00       9,000.00 是 100.00%       / 
    合计/ 30,673.00 1,445.97 22,358.70 ///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1、新建年产 2,000 万支滴眼液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共计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生产线已完工,另一条
    生产线正在建设中。
    2、新建年产 2,200 万袋(软袋)大输液生产线项目:完成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生产设备正在选型。
    3、新建研发质检中心项目:工程已完成,目前内部装饰和采购设备正在实施中。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按规划建立营销网点,目前对营销网络中使用的销售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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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系统进行规划和设计。
    5、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上市后,公司于2014年7月7日
    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9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7月7日至8日累计偿还银行贷款8000万元,另补充流动资金1000万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新建研发质检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投资建设研发质检中心大楼为公
    司进一步落实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相结合的企业研发战略,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速公司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药品质量安全关。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公司在全国 40 个营销网点的基础上,
    利用募集资金新建 110个营销网点,以形成覆盖全国 23 个省市的“广宽度、高深度”的 OTC市场营销网络,同时引进营销 ERP 管理系统。为提高公司滴眼液在全国的覆盖率,为更多区域的患者服务,并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加强公司营销总部与各营销网点的业务联系,加快市场信息的反馈与处理,增强市场策划和市场开拓能力,在整体上提高公司营销管理水平。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以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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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全资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报告期末注册资本(万元) 
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报告期末总资产(元) 
报告期末净资产(元) 
报告期净利润(元) 
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医药销售 
6,300  2014-2-14 
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 年 4 月 
27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6,409,623.93  55,282,510.44 -7,871,079.68 
    关于全资子公司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获得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即GSP证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 GSP 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3)。在获得上述《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完成了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为:药品经营项目的筹建(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住所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平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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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月 1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即合同买受人)与嘉兴瑞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即合同出卖人)签订了相关《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根据以上合同约定,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将购买嘉兴瑞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平湖市三港路开发的中瑞国际广场项目中 3 栋 1层和 2 层的共 28 间商业房产,其总建筑面积 1,648.53 平方米(以房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合同房款为 41,781,310
    元(不包括交易税费等),上述《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进展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1月 20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临 2015-002。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已按合同规定累计支付给嘉兴瑞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房款37,603,179元,占合同总额的 90%。
    根据莎普爱思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 2,5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莎普爱思销售公司已于 2015 年 7月 31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15 年 8月初取得由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莎普爱思销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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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进度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收益情况 
新厂区搬迁项目工程 
21,218 95% 2,725.61 20,924.21 本期实现净利润
    4,729.18 万元。
    合计 21,218 / 2,725.61 20,924.21 /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新厂区搬迁项目工程的投资预算为 21,218 万元;包括土地和铺底流动资金的总投资 23,743万元,共涉及 11 个项目建设,具体如下:
    (1)2014 年起至本报告期末已投产或投入使用的搬迁项目工程 
    a、年产苄达赖氨酸滴眼液 1000 万支生产线; 
b、年产玻瓶输液 1000 万瓶生产线; 
c、年产塑料瓶输液 1300万瓶生产线; 
d、年产 2200 万袋软袋输液生产线; 
e、8200 平米公用工程车间。
    上述大输液生产线(玻瓶、塑瓶、软袋)、滴眼液生产线已经建成,并分别于 2013 年 10月 31日、11 月 28日取得新版 GMP 证书,8200 平米公用工程车间也已投入使用,有关在建工程已于 2013年底转为固定资产,并于 2014 年起正式投入生产,老厂区相关生产线同时停止使用。
    (2)报告期在建的搬迁项目工程 
    a、年产胶囊 1 亿粒,片剂 6000 万片,颗粒剂 4000 万袋的头孢类固体制剂车间,设备安装调试中; 
b、7750 平米办公楼土建完成,正在装修中; 
c、36000 平米仓库大楼已竣工,投入使用; 
d、年产胶囊 5000 万粒,片剂 3000 万,颗粒剂 2000 万袋的普通固体制剂车间,设备安装调试中; 
e、年产口服液 5000 万支生产车间,设备安装调试中; 
f、年产栓剂 2000 万枚生产车间,设备安装调试中。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35万股)为基数,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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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4元(含税),实际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313,400.01 元(占2014年实现净
    利润可供分配部分的40.03%,含税),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04%,剩余
    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35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于2015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5),上述方案已于2015年6月9日实施完毕。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否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4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4-008;报告期内,累计发生 1,479,390.79 元。
    (二)搬迁补偿相关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公司老厂区将自签约之日起 4 年完成搬迁,本次搬迁可获得补偿金额共计 11,711.3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共收到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批搬迁补偿款 1,252.18
    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老厂区搬迁补偿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28)。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 3,108.51
    万元。
    公司获得的老厂区搬迁补偿是对公司整个老厂区搬迁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与资产相关,按照会计准则计入递延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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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企业合并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变化的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关于签订投资意向书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26):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与吉林强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刘宪彬共同签署了《投资意向书》,莎普爱思或其指定的相关主体拟以股权转让及/或增资形式获得吉林强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55%的股权。上述事宜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披露的《关于签订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2 号)。
    为了促进上述《投资意向书》的有序实施,2015 年 
6 月 11 日,经各方协商一致,签订了《投资意向书》补充协议,对协议条款中“投资前提条件”、“排他期”等进行了补充和修改。
    公告全文刊登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股权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五、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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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承诺时间:
    2014年 4月17 日;期限:长期。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回购公司股票或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调整。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遵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承诺时间:
    2014年 4月17 日;期限:2014 年7 月 2 日-2017 年 7月 1 日。
    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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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分红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 2014 年至 2016 年股利分配计划》,本公司 2014 年至 2016 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公司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考虑到募集资金到位后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周期,发行当年由于新股发行摊薄股本,从而可能影响到社会公众股东实际获得的回报,为此,公司承诺发行上市当年分配的现金股利占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不低于按下述公式计算的比例:最低现金分红比例=30%×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前总股本。
    承诺时间:
    2014年 4月17 日;期限:
    2014-2016年。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陈德康在承诺函签署之日,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在持有发行人 5%及以上股份期间,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其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承诺时间:
    2011年 5月5 日;期限:
    长期。
    是是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陈德康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时间:
    2011年 4月27 日;期限:2014 年7 月 2 日至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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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1 日。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陈德康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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