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3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截止2022年7月12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还款情况如下:
日期 | 还款金额(万元) |
2022年6月28日 | 5,500 |
2022年7月8日 | 6,000 |
2022年7月11日 | 20,000 |
2022年7月12日 | 3,500 |
合计 | 35,000 |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