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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数据:海量数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的调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5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的调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披露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经事后再次审慎考虑,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公司控股股东朱华威女士、陈志敏先生(以下合称“控股股东”)决定将违规减持收益所得上缴公司的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并做出相应的履约保障措施。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

违规减持收益所得全部上缴上市公司。经详细测算,本次违规减持收益所得约为43,555,228.92元,其中将近64%已用于归还股票质押融资借款。公司自2017年上市以来,本人从公司合计分红所得为32,248,685.32元,近两年公司业务转型分红水平较低。基于上述客观情况,同时考虑到上缴金额较大及持续归还股票质押融资借款导致本人当前资金不宽裕,本人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将违规减持收益所得全部上缴上市公司,且2023年6月30日前归还所得金额不低于23,555,228.92元。上缴款项的来源主要为公司现金分红所得及本人其他自有、自筹资金等。

调整后:

违规减持收益所得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上缴上市公司。经详细测算,本次违规减持收益所得约为43,555,228.91元,其中将近64%已用于归还股票质押融资借款。本次上缴金额较大且近期持续归还股票质押融资借款导致本人当前资金不宽裕,但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本人审慎考虑后决定2021年

12月31日前将违规减持收益所得上缴公司,还款来源主要为向他人借款。同时本着对投资者勤勉尽责的态度,公司和控股股东协商,补充制定了如下履约保障措施:

1、控股股东陈志敏先生已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南东路营业部对其持有公司的5,151,0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办理了锁定,同时与公司签署《股票处置协议》,如控股股东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能按时足额完成违规减持收益所得上缴公司,公司将在2022年1月3日提请司法处置,股票处置所得扣除应交未交部分本金和利息后剩余所得归还控股股东,股票处置所得不足以抵扣应交未交部分本金和利息的,由控股股东自筹资金于5个自然日内补足。

2、如果控股股东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能按时完成违规减持收益所得上缴公司,控股股东未来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优先用于归还上述款项,同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和逾期时间收取应交未交部分利息,直至还清上述欠款;

3、如果控股股东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能按时完成违规减持收益所得上缴公司,公司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同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和逾期时间收取应交未交部分利息,直至还清上述欠款;

4、公司将成立督查小组,任命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监督前述事项的执行。

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调整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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