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贸物流”、“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9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2月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3641)。
二、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目前相关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决定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
三、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撤回申请文件是基于相关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不会对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关于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相关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