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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第三季度季报(修订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9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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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126                                              公司简称:中材节能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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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重要提示. 3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重要事项. 6
    四、附录. 14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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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水伟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3,019,724,983.30 3,066,492,810.87 -1.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25,279,160.28 1,299,608,416.00 1.98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888,039.95 98,186,705.01 53.67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961,177,646.24 1,088,790,911.48 -11.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106,241.02 87,757,173.37 -29.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1,298,304.21 64,824,972.12 -20.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3% 7.58%减少 2.85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17 0.2545 -6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17 0.2545 -60.04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11.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
    期下降29.23%,降幅较半年度有所降低。主要原因:一方面受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复杂变化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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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公司在手合同虽然较去年同期稳中有升,但新签项目合同有一定幅度下降,尤其国内项目受到水泥等行业宏观调控及经济下滑等不利因素影响,新签项目合同同比减少,且毛利水平受物价、竞争激烈等多重因素影响空间收窄;另一方面,公司工程类项目多在执行中,较去年同期相比达到结算点的项目减少。综合以上因素,导致报告期公司收入、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2)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60.04%,主要原因:一是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收入、
    净利润下降;二是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报告期内公司股本较去年同期增加,由原来4.07亿股增至6.105亿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6,560.28 231,723.12 处置固定资产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67,366.85 3,494,696.85 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840,000.00 5,480,000.00 收取利息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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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9,228.14 6,147,746.42 其他营业外收支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416,767.84 -2,373,019.5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933,505.29 -2,173,210.07 
    合计 1,272,882.14 10,807,936.81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5822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370,203,686 60.64 370,203,686 无 0 国有法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11,980,037 1.96 11,980,037 无 0 其他 
    北京国建易创投资有限公司 
8,727,789 1.43 8,727,789 无 0 国有法人 
    国全庆 7,964,288 1.3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高勇 6,740,000 1.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曾晓世 5,400,0.88 0 质押 5,400,000 
    境内自然人 
南通高胜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338,488 0.87 0 无 0 国有法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3,100,0.508 0 无 0 其他 
    刘益谦 3,083,500 0.505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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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宁达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700,0.44 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国全庆 7,964,288 人民币普通股 7,964,288 
高勇 6,7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740,000 
曾晓世 5,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400,000 
南通高胜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338,488 人民币普通股 5,338,48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3,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00,000 
刘益谦 3,083,500 人民币普通股 3,083,500 
青海宁达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0 
孙杨 2,635,538 人民币普通股 2,635,538 
裴仁年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冯振涛 1,129,6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9,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截至 2015年 9月 30日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国建易创投资有限公司 12.05%股权,北京国建易创投资有限公司为中国中材集团有限
    公司参股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国建易创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下降58.12%。主要因为项目开票较去年同期减少。
    (2)公司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292.15%。主要因为近期美元汇率不断上涨,本公司持有的大
    量美元产生了较大的汇兑收益,而去年同期为汇兑损失,反差较大。
    (3)公司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128.23%,主要因为控股子公司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持有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今年报告期内收益良好,取得较多的投资收益。
    (4)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38.16%,主要因为今年公司加大了应收账款回收力度,
    坏账准备计提较去年同期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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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了609.01%,主要因为控股子公司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今
    年起按规定开始缴纳江苏省防洪安保基金,按当地税务局规定,该项支出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同时,公司报告期内新增了一些税收滞纳金。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53.67%,主要是新开工境外项目预收款较去
    年同期增加所致。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69.42%,主要因为公司2014年收购南通万达
    锅炉有限公司;同时,控股子公司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委托中国银行贷款给南通市港闸财政局8000万元,二者使2015年报告期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比2014年同期大量减少。
    而委托贷款相关的投资收益现金流入自2014年末开始发生,致使2015年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大。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63.73%,主要是因为公司2014年股票上市,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现金流入较大;同时,公司报告期内的取得借款比去年同期减少较多。致使2015年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较多。
    (9)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60.04%,主要原因:一是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收入、
    净利润下降;二是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报告期内公司股本较去年同期增加,由原来4.07亿股增至6.105亿股。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是否有履行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含董事(在中材节能领薪的董为进一步保护上市后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材集团、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上市后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增持或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来保持本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自中材节能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中材节能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的平均值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是是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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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且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定,则触发中材集团、中材节能届时在任董事(本预案中的“董事”是指在中材节能领薪的董事,且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义务(简称“触发增持义务”)及中材节能的回购义务。
    (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
    1、中材节能董事会应在触发回购义务
    后的 10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具体股份回购计划,如有,应披露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该次计划回购的总股份数不超过中材节能已发行总股份数的 2%(且不低于已发行总股份数的
    0.5%),如该次股份回购计划部分实施后,
    中材节能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的平均值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则中材节能应当继续回购至 2%。该股份回购计划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投票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且控股股东承诺投赞成票。
    2、如中材节能董事会未如期公告前述股份
    回购计划,或明确表示未有股份回购计划,则中材集团应在触发增持义务后的第 10个至第 20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增持中材节能股票的具体计划,如有具体计划,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该次计划增持的总股份数不超过中材节能已发行总股份数的 2%,如该次增持计划部分实施后,中材节能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的平均值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则中材集团应当继续增持至 2%;如因中材节能股东大会未通过中材节能的股份回购计划,则中材集团应在股东大会否决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增持中材节能股票的具体计划,并按照前述规定履行增持义务。
    3、如中材集团未如期公告前述增持计
    划,或明确表示未有增持计划的,中材节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满足该等条件后的 3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满足上述条件后的 30+N个交易日内)无条件增持中材节能股票,并且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30%。
    在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股价稳定措施后的 90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中材节能及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价稳定义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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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股价稳定措施后的第 91个交易日开始,如果中材节能股票价格连续 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的平均值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中材节能及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价稳定义务将按照前述顺序重新自动产生。
    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开始履行其增持义务时,应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国有资产监管等相关规定。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1、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的 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应就回购计划进行公告,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涉及回购本公司股份的还应经股东大会批准。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6个月内(简称“窗口期”)完成回购,回购价格按中材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中材节能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孰高确定;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2、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
    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为本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长期有效 
是是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股份限售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自公司首是是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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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承诺 
公司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1、中材节能是专业从事余热、余压综合利
    用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是国内余热发电领域领先的全方位服务公司和投资商,本公司将本着长期持有中材节能股份的原则,与中材节能共同发展;本公司作为中材节能的控股股东,希望通过中材节能业绩的增长获得分红回报。
    2、本公司承诺,自中材节能股票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中材节能股份,也不由中材节能回购该部分股份。
    3、对于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所持的中材节能
    股票,在其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且在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本公司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后可转让:(1)转让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中材节能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2)
    不影响本公司对中材节能的控制权;(3)
    不会导致本公司违反在中材节能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中材节能。本公司将在减持前 4个交易日通知中材节能,并由中材节能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两年是是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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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1、如中材节能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中材节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中材节能招股说明书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向中材节能提供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的回购计划并由中材节能进行公告。本公司应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中材节能招股说明书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 6个月内(简称“窗口期”)完成回购,回购价格按中材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中材节能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孰高确定;期间中材节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相应进行调整。除非交易对方在窗口期内不接受要约,否则本公司将回购已转让全部限售股份。
    2、如中材节能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公司未履行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中材节能将与赔偿金额相等的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如该等应付本公司的现金分红金额少于赔偿金额,则本公司自愿申请冻结差额部分所对应市值的中材节能股票,直至本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从而为本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长期有效 
是是不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中材节能及其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除外,下同)目前未从事与中材节能及其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二、本公司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
    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材节能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促使本长期有效 
是是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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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中材节能及其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除外)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中材节能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如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
    业存在任何与中材节能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中材节能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为了进一步明确中材节能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业务范围,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维护本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如下:
    一、中材节能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含武
    汉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如下:
    (一)国内外余热发电项目的投资、技
    术开发、工程设计与咨询、系统集成与设备成套、项目建设管理及工程总承包,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提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开发方案及技术咨询等。
    (二)新型建筑材料、节能保温材料及
    相关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咨询、设计、装备制造与销售及工程承包等业务。主要包括:
    1、硅钙板、水泥纤维板、加气混凝土、
    维尼纶管、干粉砂浆等新型节能建筑材料及制品的技术开发、咨询、设计、装备制造与销售及工程承包业务;
    2、石灰、铁尾矿、珍珠岩等工业尾矿
    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咨询和推广;
    3、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等工业废
    渣综合利用生产新型建筑材料制品的技术开发、咨询和推广。
    二、中材集团及中材集团下属的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或本集团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中材节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除外),包括上市公司,不直接从事或以参股、控股、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上述业务。
    三、若违反上述承诺,中材集团将对由此给
    中材节能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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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保护上市后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材集团、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上市后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增持或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来保持本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自中材节能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中材节能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的平均值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触发中材集团、中材节能届时在任董事(本预案中的“董事”是指在中材节能领薪的董事,且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义务(简称“触发增持义务”)及中材节能的回购义务。
    (二)如中材节能董事会未如期公告前述股
    份回购计划,或明确表示未有股份回购计划,则中材集团应在触发增持义务后的第10个至第 20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增持中材节能股票的具体计划,如有具体计划,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该次计划增持的总股份数不超过中材节能已发行总股份数的 2%,如该次增持计划部分实施后,中材节能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的平均值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则中材集团应当继续增持至 2%;如因中材节能股东大会未通过中材节能的股份回购计划,则中材集团应在股东大会否决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增持中材节能股票的具体计划,并按照前述规定履行增持义务。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是是不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奇 
日期 2015年 10月 27日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4 / 25
    四、附录
    4.1 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4.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61,051,307.25 482,490,174.7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0,511,385.71 151,111,910.42 
    应收账款 482,975,314.17 423,204,313.68 
    预付款项 144,096,330.50 109,711,846.2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8,039,489.91 39,788,580.4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66,889,012.34 607,557,456.6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7,809,508.05 37,208,506.36 
    流动资产合计 1,721,372,347.93 1,851,072,788.4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396,956.09 22,396,956.09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5 / 25 
长期应收款 45,486,640.99 44,236,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59,632,255.60 60,711,627.02 
    固定资产 809,748,946.44 518,262,444.74 
    在建工程 97,753,220.79 303,058,593.27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51,296,586.05 154,120,545.1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200,878.41 6,578,744.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837,151.00 26,055,111.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80,000,000.00 8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98,352,635.37 1,215,420,022.39 
    资产总计 3,019,724,983.30 3,066,492,810.8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3,795,000.00 21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46,799,322.78 116,916,829.13 
    应付账款 395,847,398.72 375,411,706.04 
    预收款项 414,331,859.85 425,759,075.2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992,190.74 14,314,072.46 
    应交税费 11,608,471.29 23,704,330.65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78,787,996.11 78,787,996.11 
    其他应付款 35,084,172.12 29,542,989.9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4,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62,246,411.61 1,358,436,999.56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6 / 2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1,228,056.68 89,128,828.86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70,477,775.10 78,400,000.00 
    预计负债 26,426,239.46 24,796,029.23 
    递延收益 15,201,799.60 14,669,837.9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7,262.81 167,262.8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3,501,133.65 207,161,958.84 
    负债合计 1,485,747,545.26 1,565,598,958.4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10,500,000.00 407,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71,761,647.27 153,161,647.2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119,922.87 623,117.81 
    专项储备 4,927,166.25 4,311,816.85 
    盈余公积 57,936,176.76 57,936,176.76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79,034,247.13 676,575,657.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25,279,160.28 1,299,608,416.00 
    少数股东权益 208,698,277.76 201,285,436.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33,977,438.04 1,500,893,852.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19,724,983.30 3,066,492,810.87 
    法定代表人:张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水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年 9月 30日 
编制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1,222,527.43 197,876,932.4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9,267,833.00 64,878,857.00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7 / 25 
应收账款 188,404,325.57 154,106,727.83 
    预付款项 31,676,717.16 28,271,644.9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22,376,417.11 12,611,148.31 
    其他应收款 274,498,418.25 286,213,346.52 
    存货 175,134,778.21 220,082,207.2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017,130.71 12,661,740.78 
    流动资产合计 941,598,147.44 976,702,605.1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45,486,640.99 44,236,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777,860,851.28 777,860,851.28 
    投资性房地产 52,809,431.88 53,769,603.67 
    固定资产 8,643,623.87 9,969,014.70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28,727.17 764,921.4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20,440.47 762,334.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8,701,303.71 7,831,272.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894,351,019.37 895,193,997.44 
    资产总计 1,835,949,166.81 1,871,896,602.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3,795,000.00 20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99,082,000.00 48,864,932.47 
    应付账款 191,864,259.42 192,368,754.12 
    预收款项 127,387,756.86 76,768,258.12 
    应付职工薪酬 2,379,294.73 11,830,585.46 
    应交税费 477,195.00 658,221.1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28,751,985.72 116,528,452.96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8 / 2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4,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13,737,491.73 731,019,204.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4,060,731.91 22,156,466.38 
    递延收益 4,112,557.50 2,881,595.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173,289.41 25,038,062.22 
    负债合计 741,910,781.14 756,057,266.4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610,500,000.00 407,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93,841,128.62 275,241,128.6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1,104,304.16 1,386,439.99 
    盈余公积 57,936,176.76 57,936,176.76 
    未分配利润 230,656,776.13 374,275,590.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94,038,385.67 1,115,839,336.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35,949,166.81 1,871,896,602.54 
    法定代表人:张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水伟 
合并利润表 
2015年 1—9月 
编制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上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 
期末金额(1-9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一、营业总收入 334,100,823.99 323,521,274.41 961,177,646.24 1,088,790,911.48 
    其中:营业收入 334,100,823.99 323,521,274.41 961,177,646.24 1,088,790,911.4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19 / 25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19,028,111.07 306,458,450.68 906,545,619.30 1,000,553,491.31 
    其中:营业成本 268,033,350.35 239,284,018.03 743,054,488.10 811,660,789.4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33,162.88 2,615,824.27 2,767,994.43 6,609,348.05 
    销售费用 1,226,139.74 13,233,917.87 30,560,092.36 32,505,253.42 
    管理费用 52,292,597.41 46,151,065.34 132,362,866.95 136,822,501.40 
    财务费用-6,703,683.50 530,817.32 -7,725,068.89 4,020,318.61 
    资产减值损失 3,046,544.19 4,642,807.85 5,525,246.35 8,935,280.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104,420.72 2,397,496.07 5,471,840.32 2,397,496.0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
    以“-”号填列) 
20,177,133.64 19,460,319.80 60,103,867.26 90,634,916.24 
    加:营业外收入 7,075,984.10 20,877,907.90 24,994,552.33 30,767,692.9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44,921.23 9,617.41 336,344.06 47,438.2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列) 
27,108,196.51 40,328,610.29 84,762,075.53 121,355,170.87 
    减:所得税费用 4,563,265.98 8,554,693.91 15,242,993.22 23,600,653.81
    五、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22,544,930.53 31,773,916.38 69,519,082.31 97,754,517.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379,038.15 28,490,238.68 62,106,241.02 87,757,173.37 
    少数股东损益 1,165,892.38 3,283,677.70 7,412,841.29 9,997,343.6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164,147.57 664,421.82 496,805.06 485,516.1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4,147.57 664,421.82 496,805.06 485,516.17
    (一)以后不能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 / 25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
    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64,147.57 664,421.82 496,805.06 485,516.17
    1.权益法下
    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
    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
    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
    报表折算差额 
-164,147.57 664,421.82 496,805.06 485,516.17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2,380,782.96 32,438,338.20 70,015,887.37 98,240,033.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1,214,890.58 29,154,660.50 62,603,046.08 88,242,689.5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65,892.38 3,283,677.7 7,412,841.29 9,997,343.6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0350 0.0749 0.1017 0.2545
    (二)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0.0350 0.0749 0.1017 0.254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法定代表人:张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水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水伟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1 / 25 
母公司利润表 
2015年 1—9月 
编制单位: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7-9月) 
上期金额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上年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1-9月)
    一、营业收入 172,614,478.71 158,849,794.14 437,608,315.06 527,572,971.31 
    减:营业成本 160,075,172.41 124,982,368.90 386,266,323.68 437,607,104.7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3,285.62 1,122,997.64 -256,505.66 1,939,265.13 
    销售费用 2,820,750.85 2,456,340.71 12,443,891.57 924,425.13 
    管理费用 16,446,855.91 17,432,986.76 39,743,924.91 42,057,855.16 
    财务费用 597,794.84 3,024,793.11 756,408.59 9,287,194.38 
    资产减值损失 2,612,335.48 3,254,732.09 3,895,944.02 6,718,335.6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682,407.86 -422,589.19 14,682,407.86 42,571,412.5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填列) 
4,640,691.46 6,152,985.74 9,440,735.81 71,610,203.66 
    加:营业外收入 281,704.72 264,552.68 2,702,034.72 998,794.1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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