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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微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9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123                              公司简称:翠微股份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22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3
三、   重要事项......................................................... 6
四、   附录............................................................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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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高广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5,102,227,179.15       4,899,930,578.36                     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87,252,824.35       2,882,336,485.38                     0.17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
                                     (1-9 月)            期末(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755,276.87      144,986,571.59                      -9.82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期末(1-9 月)          (%)
营业收入                            3,884,383,489.56       4,200,239,012.28                     -7.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975,941.01       93,086,092.38                     -38.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7,878,285.77       80,863,795.32                     -40.7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8                 3.33   增加 -1.35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9                0.178                     -38.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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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项目
                                                         (7-9 月)   金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75,212.56       -1,192,559.6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676,825.65        3,052,546.23
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5,604,817.49        8,539,200.74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4,405.42        1,780,290.0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1,352,709.00      -3,044,869.3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0,149.79          -36,952.74
                           合计                          4,027,977.21        9,097,6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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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18,848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比例(%)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件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翠微集团              172,092,100        32.83                             无             172,092,100     国有法人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
                          155,749,333        29.71     155,749,333             无             155,749,333     国有法人
本经营管理中心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16,938,701         3.23                             无              16,938,701     国有法人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
                            4,052,758         0.77                            未知              4,052,758       未知
限公司-海利年年
中国银行-南方高增
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          3,600,000         0.69                            未知              3,600,000       未知
投资基金
林素芳                      3,385,857         0.65                            未知              3,385,857    境内自然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宝兴业事
                            2,600,615         0.50                            未知              2,600,615       未知
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
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          2,550,400         0.49                            未知              2,550,400       未知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发聚瑞混          2,000,000         0.38                            未知              2,000,000       未知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汇添富外延
                            1,999,922         0.38                            未知              1,999,922       未知
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北京翠微集团                                                  172,092,100       人民币普通股                 172,092,100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16,938,701       人民币普通股                  16,938,701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年
                                                                4,052,758       人民币普通股                   4,052,758
年
中国银行-南方高增长股票型开放式
                                                                3,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00,000
证券投资基金
林素芳                                                          3,385,857       人民币普通股                   3,385,857
                                                     5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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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
                                                               2,600,615       人民币普通股                2,600,615
  业事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
                                                               2,550,400       人民币普通股                2,550,400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聚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
                                                               1,999,922       人民币普通股                1,999,922
  外延增长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行业精
                                                               1,51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19,000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翠微集团与海淀国资中心同受海淀区国资委最终控制,两者为一致行动人。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原因分析
货币资金                    1,354,808,792.24       1,618,043,076.03        -263,234,283.79     -16.27%       (1)
  其他流动资产               303,419,068.29         225,312,562.94          78,106,505.35      34.67%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18,341,145.81         202,911,693.76         515,429,452.05     254.02%        (3)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100.00%       (4)
应付职工薪酬                  36,658,918.90           70,126,335.56         -33,467,416.66     -47.72%       (5)
  应交税费                    36,358,794.04         101,816,876.66          -65,458,082.62     -64.29%       (6)
  应付利息                      8,708,333.31             393,433.35           8,314,899.96    2113.42%       (7)
  应付债券                   545,598,408.73                        -       545,598,408.73     100.00%        (8)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775.08             -16,775.08    -100.00%       (9)
  其他综合收益                  7,859,589.04                       -          7,859,589.04    100.00%        (10)
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1-9 月) 上年同期(1-9 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原因分析
营业收入                    3,884,383,489.56       4,200,239,012.28        -315,855,522.72      -7.52%       (11)
营业成本                    3,106,202,142.05       3,332,160,546.53        -225,958,404.48      -6.78%       (11)
                                                      6 / 22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543,045.45      49,047,818.71    -13,504,773.26    -27.53%      (12)
销售费用                  513,935,424.03     560,617,776.00    -46,682,351.97     -8.33%      (13)
财务费用                   10,863,527.77      -4,152,073.34    15,015,601.11    361.64%       (14)
投资收益                    9,769,201.24       7,484,924.47      2,284,276.77    30.52%       (15)
营业外收入                  5,011,639.18      10,129,619.36     -5,117,980.18    -50.52%      (16)
营业外支出                  1,371,362.61        235,017.56       1,136,345.05   483.51%       (17)
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1-9 月) 上年同期(1-9 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原因分析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551,015,002.83    -393,292,181.44   -157,722,821.39    -40.10%      (18)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64,978,192.25     112,778,819.99    52,199,372.26     46.28%       (19)
流量净额
    (1) 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及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 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投资宏益二期私募基金所致。
    (4) 短期借款减少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5)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系年初余额为2015年年终奖,于2016年年初发放所致。
    (6) 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应交增值税款减少、上交企业所得税款所致。
    (7) 应付利息增加主要系应付公司债利息所致。
    (8) 应付债券增加主要系发行5.5亿元公司债所致。
    (9)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主要系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入所得税费用所致。
    (10)其他综合收益增加系所投私募基金的资产估值变动损益所致。
    (1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减少主要系商品销售下滑所致。
    (12)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主要系营改增后营业税减少及应交消费税商品销售下降
             所致。
    (13)销售费用减少主要系部分装修摊销到期及人员薪酬减少所致。
    (14)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债利息及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所致。
    (15)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资产管理计划到期收到投资收益所致。
    (16)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政府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17)营业外支出增加主要系清理报废设备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投资私募基金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发行公司债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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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 7 月 22 日,本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北京道
 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北京海淀国际教育投资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750 万元,占股权
 比例的 15%。(查询索引:2016 年 7 月 23 日上交所网站《关于投资参股设立海淀国
 际教育投资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6-016))
         2016 年 8 月 12 日,北京海淀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
 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是否   是否
承诺背    承诺                                                                承诺时间     有履   及时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景      类型                                                                 及期限      行期   严格
                                                                                           限     履行
                             自本次重组中海淀国资中心认购的股份上市之日
与重大            北京市海                                                    2014 年 11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票,
资产重    股份    淀区国有                                                    月 5 日至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改部分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                  是        是
组相关    限售    资本经营                                                    2017 年 11
                             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海淀国资中心增持的公司股
的承诺            管理中心                                                    月4日
                             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在海淀国资中心持有公司股份后,海淀国资中心将     在北京翠
                             在公司的决策中与北京翠微集团保持一致意见,为     微集团和
与重大            北京市海
                             北京翠微集团一致行动人。自本次重组完成且北京     海淀国资
资产重            淀区国有
          其他               翠微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中心为     中心均为     是        是
组相关            资本经营
                             公司股东期间,本中心不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选     公司股东
的承诺            管理中心
                             举由本中心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提案,不会向公司     期间内有
                             委派由本中心提名的董事。                         效
                             1、本中心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中心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从事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业务       在本次重
                             构成竞争的业务。2、如本中心或本中心控制的其      组完成后
与重大            北京市海
          解决               他企业获得商业机会以开发、收购、投资可能与公     且作为北
资产重            淀区国有
          同业               司形成直接或间接业务竞争关系的项目时,本中心     京翠微集     是        是
组相关            资本经营
          竞争               将优先选择或促使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优先选       团一致行
的承诺            管理中心
                             择放弃或让与该等商业机会给公司。如果公司不予     动人期间
                             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业机       内有效
                             会。3、本中心将促使超市发公司未来不从事零售
                                                    8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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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中的百货商店业务,不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百货
                            商店业务形成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关系。
                            1、确保与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和业务
                            等方面完全分开,严格控制并减少公司与本中心自
                            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间的持续性关联交
                            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
                            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履行合
                            法程序,并依法签订协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       在海淀国
与重大           北京市海
         解决               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贵公司及其他股     资中心作
资产重           淀区国有
         关联               东的合法权益。2、确保本中心不发生以任何形式      为公司股    是        是
组相关           资本经营
         交易               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司向本中心     东期间有
的承诺           管理中心
                            自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      效
                            担保。3、确保本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
                            会对涉及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贵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履行回避表
                            决的义务。
                            1、当代商城及甘家口大厦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法或依公司章程应当终
                            止等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其注册资本已经按期
与重大           北京市海
                            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2、本中心持有的
资产重           淀区国有
         其他               当代商城、甘家口大厦的全部股权权属清晰、完整, 长期有效      否        是
组相关           资本经营
                            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权利受到限制或者禁
的承诺           管理中心
                            止转让的情形,亦不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仲裁、司
                            法强制执行、第三方请求权利或其他潜在的纠纷和
                            争议。
                            持续保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中心自身和/或本中
                                                                             在海淀国
与重大           北京市海   心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和业
                                                                             资中心作
资产重           淀区国有   务等方面与贵公司完全独立、分开。本中心自身和
         其他                                                                为公司股    是        是
组相关           资本经营   /或本中心控制的其他企业与贵公司在经营业务、机
                                                                             东期间有
的承诺           管理中心   构运作、财务核算等方面保持独立并各自独立承担
                                                                             效
                            经营责任和风险。
                            如因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下称“标的公司”)存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评估基准日(2013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的债务之外的
与重大           北京市海
                            其他债务,或因标的公司出资、股权、税务、劳动
资产重           淀区国有
         其他               人事、资产等任何原因产生争议、纠纷、行政处罚、 长期有效      否        是
组相关           资本经营
                            诉讼或仲裁,本中心同意承担该等债务,或给予标
的承诺           管理中心
                            的公司相应全额补偿。如因前述事项导致翠微股份
                            遭受损失的,本中心将赔偿翠微股份因此遭受的损
                            失。
与首次   解决    北京翠微   北京翠微集团不存在且不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       长期有效    否        是
                                                9 / 22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开发     同业    集团       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以投资控股、参股、
行相关     竞争               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发
的承诺                        行人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并
                              承诺将采取各种方式避免发生同业竞争。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
         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丽君
                                                            日期                  2016.10.28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54,808,792.24     1,618,043,076.0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42,124,336.55         35,066,743.89
    预付款项                                                           5,835,771.10         5,970,392.0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10 / 22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038,050.39         9,823,053.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9,623,010.71      104,872,037.4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03,419,068.29      225,312,562.94
   流动资产合计                                   1,805,849,029.28    1,999,087,866.1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18,341,145.81      202,911,693.76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28,597,764.95        27,973,550.00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11,054,851.48        11,837,314.99
 固定资产                                         2,057,162,159.12    2,152,138,325.84
 在建工程                                           11,200,265.92         9,056,052.2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95,227,248.35      304,498,439.5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02,053,729.40      114,386,657.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740,984.84        78,040,678.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96,378,149.87    2,900,842,712.17
     资产总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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