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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培动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培动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华培动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华培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8号)核准。截至2019年1月4日,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3,055.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42.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以此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标的存在高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以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具体实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五、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21年1月20日,华培动力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1、华培动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2、华培动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国金证券对华培动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爽王 可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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