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9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并于2020年1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