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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星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09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委托理财;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收益波动等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五)委托理财受托方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六)授权及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七)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虽然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收益波动等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2,343,673,292.392,413,906,973.42
负债总额354,205,535.58374,287,196.87
净资产1,989,467,756.812,039,619,776.55
项目2021年度2022年1-3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87,467,997.7413,625,201.59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 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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