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含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化学”)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本次申请增加银行授信情况
为了更好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贸易融资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实际公司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
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此事项须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授信额度、期限内办理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质押、融资等)有关的业务,并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法人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董事会意见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使用期限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监事会意见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