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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金能科技增加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至3亿元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LPG、聚丙烯、焦煤、焦炭等产品系公司的主要原料和产品,其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波动紧密相关。2022年以来国际局势动荡,导致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大。为防范公司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引发的经营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增加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套期保值额度

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增加至人民币3亿元。

(二)套期保值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品种为LPG、聚丙烯、焦煤、焦炭等。

三、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已设立专门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针对期货保值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公司拟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如下:

(一)资金风险: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过大,造成保证金不足的风险。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按照制定的套期保值方案执行,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期货、现货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每个套期保值方案都要求做好资金测算,设置止损线,时时监控,避免发生保证金不足的风险;

(二)基差风险:因期货与现货价格波动率不一致造成了期现价差发生变化,导致套期保值的效果出现偏离。期货投研人员将加强市场信息的跟踪,对现货的供需情况和期货的运行逻辑进行综合分析,选择合适的合约和套保比例,尽量降低基差波动造成的套期保值效果下降;

(三)流动性风险:由于合约选择不合理,交易不活跃,无法按市价进行开仓或平仓的风险。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四)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五)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公司将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六)信用风险:公司有完善的经纪公司选择程序,所选择的经纪公司运作规范、信誉良好,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较小,并且公司将根据交易规模通过在各经纪公司分仓交易,加强资金管理,降低风险;

(七)技术风险: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在上述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能有效防范和化解原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防范风险,公司已加强内部控制,完善了相关制度,总体风险可控。该事项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

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及原料和产品价格波动特性,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操作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原料和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已制定了《期现业务管理制度》,董事会授权公司期现业务领导小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利于在国际局势动荡的背景下,降低原料和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影响的影响,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公司本次拟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曲 娱屠晶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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