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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4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11.40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10.78元/股。

? “金能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0年11月17日。

? 因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导致转股价格调整,公司可转债转股(转股简称:

金能转股,转股代码:191545)于2020年11月16日停牌,2020年11月17日复牌。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30号)的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金能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共计15亿元,期限6年。根据《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金能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1、前次调整情况

根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7的总股本675,939,455为基数分配利润,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8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含税100,039,039.34元。根据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1.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12月3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16、2019-117)。

2、本次调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0号),核准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秦庆平先生非公开发行131,406,044股股份。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31,406,044股的股份登记手续。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过程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P

=(P

+A×k)/(1+k)=(11.40元/股+7.61元/股×0.1944)/(1+0.1944)=10.7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1月17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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