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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科技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0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9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威先生召集并通过通讯方式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9月9日收到原监事会主席秦威先生递交的辞职申请,秦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其辞职申请自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后,秦威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秦威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秦威先生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提名吴龙云先生(简历附后)作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9月10日

候选人简历:

吴龙云,男,1958年11月出生,华东工学院财务与会计学士,香港理工大学EMBA,高级会计师。1988年至1994年,任电子部第十九所、五十四所审计监察处处长、总会计师;1994年至2002年,任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部总经理;2002年至2007年,任中华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联通董事,兼任北京华通时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3月至2007年6月,任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任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7月至2009年3月,任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09年3月至2020年9月,任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5月至今,任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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