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06 公司简称:恒银科技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恒银科技 | 603106 | 恒银金融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王伟 | 郭娅楠 |
电话 | 022-24828888/24828086 | 022-24828888/24828086 |
办公地址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 |
电子信箱 | cashway@cashwaytech.com | cashway@cashwaytech.com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2,401,479,054.80 | 2,666,818,517.48 | 2,666,818,517.48 | -9.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618,314,935.87 | 1,597,710,413.54 | 1,597,710,413.54 | 1.29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0,612,781.94 | -153,647,037.66 | -153,684,841.44 |
营业收入 | 441,745,661.00 | 305,199,625.50 | 304,975,259.65 | 44.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604,522.33 | 572,589.28 | 541,848.50 | 3,498.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24,764.26 | -32,636,863.32 | -32,636,871.98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8 | 0.03 | 0.03 | 增加1.25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15 | 0.0014 | 0.0014 | 3,578.5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15 | 0.0014 | 0.0014 | 3,578.57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0,368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43 | 185,900,000 | 185,900,000 | 无 | |
王淑琴 | 境内自然人 | 11.25 | 45,045,000 | 45,045,000 | 无 | |
彭皓琳 | 境内自然人 | 0.75 | 3,000,000 | 0 | 无 | |
薛晓忠 | 境内自然人 | 0.71 | 2,838,901 | 0 | 无 | |
吴龙云 | 境内自然人 | 0.49 | 1,959,400 | 0 | 无 | |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价值成长1期私募投资基金 | 其他 | 0.42 | 1,699,896 | 0 | 无 | |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其他 | 0.42 | 1,682,892 | 0 | 无 | |
尹桂琴 | 境内自然人 | 0.36 | 1,441,500 | 0 | 无 | |
赵再兴 | 境内自然人 | 0.36 | 1,430,000 | 0 | 无 | |
王亚君 | 境内自然人 | 0.36 | 1,430,000 | 0 | 无 |
张云峰 | 境内自然人 | 0.36 | 1,430,000 | 0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王淑琴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浩然及控股股东恒融投资的股东江斐然为母子关系,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春节,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防控阻击战在中华大地骤然打响,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新的挑战。公司党委和董事会迅速部署,广大干部员工狠抓落实,化危为机,实现了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双战双赢。公司深入贯彻“掌握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发扬工匠精神”的经营方针,紧抓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数字货币、数字经济、金融风控等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以科技赋能产业升级,积极布局智慧医疗、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领域,固本拓新构建面向未来的竞争力,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保持稳健发展,品牌形象持续提升。
(一)持续深耕市场,保持在位优势
面对需求疲软、冲击加剧的严峻形势,公司在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中攻坚克难,化危为机抢抓市场订单,客户群稳步增加,客户结构更加多元,结构趋于合理,市场基础日渐牢固。报告期,在智能设备板块,公司产品实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邮储银行六大行及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全覆盖,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海外市场方面,公司坚持推进全球化战略,产品销往孟加拉、以色列、巴西、巴基斯坦、阿根廷、菲律宾、印尼、缅甸、摩洛哥等众多国家,消毒柜等防疫类产品的国际市场开拓成效显著。推动海外产品标准化,加大软件产品、智慧产品推广力度和各项认证工作。发展阿里巴巴国际电
商平台,加大线上营销获客力度,拓宽产品推广和销售渠道。
(二)坚持自主研发,强化技术保障
进一步整合研发资源,建立完善以研究院为核心的研发体系。依托研究总院和各研究分院,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坚持自主创新,为公司业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核心产品研发方面,公司新一代循环机芯及高速存取款机芯实现产业化,新型自主钞箱批量产业化,部分模块实现完全自给。
创新应用场景方面,把握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政策,完成信创跨平台系统研发及适配;面对移动银行的发展,完成基于Android的B/S跨平台软件研发;面对疫情积极应对,完成基于视频会议技术的“云坐席”系统研发;应用人工智能相关技术,持续完善人脸识别、精准营销、厅堂管理等系统,在信创推广、远程银行、智慧医保和刷脸支付等创新场景中取得突破。
知识产权方面,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年度监督审核,完成了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第一批快速预审企业的备案,大大缩短了高质量发明专利的审查时间,召开了公司第一届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努力并切实抓好每个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标准化方面,持续开展、推进标准化工作,主笔和参与编写多项国家、地方、团体、企业标准。入围金融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为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推进打下良好基础。
(三)创新服务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大力推进营销客服一体化,把服务推向市场化,通过维保和市场经营收入来保障客服体系正常运转,推动客服技术中心实现从成本中心向利润中心的实质性转变。
为了提高销售、服务收入,降低服务成本,提高客户满意度,客服技术中心围绕经营保障利润,严抓设备开通,加强运维管理,保障设备运行指标,不断规范升级改造流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创新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
2020年是公司自主核心模块研发和产业化的关键一年,公司创新性地开展了模块生产的阿米巴经营模式。成立专项工作组,科学地制定定价机制、成本核算模式和考核分配方案,大幅提升了各专项组的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有效降低了单位产量的成本。
(五)完善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能
公司大力推进ERP、CRM、OA和生命周期等系统建设,全力推动信息化建设,完善业务流程,优化系统配置,从业务源头强化应用督导,实现数据信息不断链、可追溯,以保障系统数据真实有效。根据业务的发展和变化及时地做出调整、优化,进一步明确需求,推进系统建设,打通信
息系统的链路,逐步实现数据一次录入,信息共享。疫情期间公司也通过钉钉、企业微信等信息系统平台开展云直播、云培训、云招聘等,全面提升了信息系统对业务的支撑。公司还着力加强了公司公众号的建设,完成了公司官网、VR园区、VR展厅、科技战役、京东自营商城、跨境电商平台等板块的上线,吸引了大量“银粉”关注,累计关注用户近20万,品牌形象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参见“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公司关于销售设备保修期内维保费用计提标准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依据销售订单或合同的规定,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后一般需提供3-5年的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公司对客户承担免费调试及故障处理等服务,提供免费维保期的时间根据不同产品、不同客户而有所区别。因公司销售设备维保服务效率的提升,设备维保实际发生的台年费用逐年下降,2017-2019年的设备维保实际发生的台年费用比公司目前执行的计提标准大约下降1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将销售现金类存取款设备保修期内维保费用计提标准由4,000元/台/年调整为3,500元/台/年。
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由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为2020年1月1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2020年上半年将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净利润约
626.95万元,由于市场变化较快,对于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无法准确测算,最终影响金额以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金额为准。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