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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金融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2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9月30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0月11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以通讯方式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吴龙云先生、江斐然先生、邬丁先生、毛群女士、孙卫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服务内容、质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服务内容、质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5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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