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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3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住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二层、三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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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发行人(http://www.nanhua.net)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

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已对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荐人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保荐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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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但并不会因转让发行人股票影响其控股地位。减持数量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且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三)公司股东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东阳市横华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或者发行人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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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四)公司股东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五)公司其他股东北京怡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建银南山投资有限公司、光大

金控(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领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山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富祥物资有限公司、大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徐文财、厉宝平、徐飞宇、管清友、张红英、陈

蓉、罗旭峰、厉国平、王力、夏海波、叶柯、张子健、虞琬茹、唐启军、朱斌、吴琎、王正浩、李建萍、钟益强承诺

在担任发行人的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七)持有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权益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罗旭

峰、叶柯、张子健、虞琬茹、唐启军、朱斌、吴琎、王正浩、李建萍、钟益强进一步承诺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发行人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二、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

为了维护公司本次股票上市后在二级市场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形象,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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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

自公司本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之因素导致本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则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将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措施。

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目标为促使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回升,但并不以公司股价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目标。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应以定性或定量的方式区别分析资本市场系统性变化、行业周期系统性变化、公司业绩波动等不同因素对公司股价所产生的影响,并采取如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

在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日起15个交易日内,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将协商确定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稳定股价措施的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审议制定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并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对于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应在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10个交易日内启动执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如下:

1、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公司A股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期限等信息,并依法履行其所需的审批/备案以及内部决策程序。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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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股价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预案条件的(不包括以下情况: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或按股价稳定预案终止执行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均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以下同),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高于上一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的6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公司回购股票

回购股份的议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回购目的、方式,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其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期限,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管理层对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的影响的分析报告。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时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若公司股价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预案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股份资金合计不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三)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公司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已制定或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已开始执行的措施视为实施完毕而无需继续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股份金额或控股股东用以稳定股价

的增持股份金额累计已达到上述规定的上限要求;

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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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相关主体未能及时协商确定股价稳定具体措施的约束措施

如在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日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相关主体未能协商确定拟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否则,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

2、对控股股东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要求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但控股股东未实际履行的,控股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完毕为止。

3、对公司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方案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但未实际履行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以单次不低于经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低于经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前述分红金额不计入本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年度最低现金分红要求应实施的现金分红总额。

4、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股价稳定预案所述关于及时制定股价稳定措施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等职责的,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公司可暂扣其当年薪酬或津贴,直至其采取相应的承诺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要求其履行公司本次发行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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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和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

如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方式和金额依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或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和金额确定。

(二)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横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包括但不限于指示其选举的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回购的议案。

若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横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确定。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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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在形成案件调查结论前,横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暂停转让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

(三)实际控制人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承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包括但不限于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回购的议案。

若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确定。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在形成案件调查结论前,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将暂停转让通过横店控股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

(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其承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包括但不限于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回购的议案。

若监管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确定。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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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在形成案件调查结论前,其将暂停转让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若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2017年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2017年3月8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亦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18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2018年3月22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亦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19年3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2019年3月2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亦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应对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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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包括:持续推动业务全面发展,拓展多元化盈利渠道;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措施以及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宜作出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五、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如发行人未能履行或如期履行在上市过程中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发行人应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如发行人未能依法、诚信、全面、适当履行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使得发行人中小股东因信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直接经济损失的,发行人将按照有权司法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赔偿中小股东遭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如发行人未能履行关于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措施方案要求发行人回购股份但未实际履行的,发行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以单次不低于经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低于经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前述分红金额不计入发行人按照公司章程年度最低现金分红要求应实施的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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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二)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如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违反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与前述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未能履行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文件的承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未能履行关于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要求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增持股份但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未实际履行的,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发行人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履行其增持义务完毕为止。

(三)实际控制人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如企业联合会违反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企业联合会违规减持所取得的相关利益归发行人所有,如企业联合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横店控股的现金分红,直至企业联合会履行上述承诺。

若企业联合会违反上述关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文件的承诺,或因企业联合会原因导致发行人未履行回购新股及赔偿义务的,企业联合会不得转让通过横店控股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给横店控股的现金分红,直至企业联合会履行上述各项承诺的义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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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股东北京怡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建银南山投资有限公司、光大金控

(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领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山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富祥物资有限公司、大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如其违反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与前述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其违规减持所取得的相关利益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前述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给其本人的现金红利、股份红利、任职薪酬的相应款项,直至其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的义务为止。

如未能履行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文件的承诺,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其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未能履行关于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公司可暂扣其当年薪酬或津贴,直至其采取相应的承诺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六)公司股东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关于未能履

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东阳市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如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其违规减持所取得的相关利益归公司所有,如其未将前述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给东阳横华和/或其本人的现金红利、股份红利、任职薪酬的相应款项,直至其实际履行上述各项承诺的义务为止。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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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及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

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一)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配比例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等情况,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述第3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指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公司将根据当年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相关预案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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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在面临净资本约束或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并请认真阅读“风险因素”

一节的全部内容

1、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期货经纪业务风险

3、利息收入大幅下滑的风险

4、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5、境外金融业务波动风险

6、风险管理业务风险

7、公募基金业务风险

8、业务创新风险

9、业务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的风险

10、境外监管风险

11、信用风险

12、净资本管理风险

13、信息技术系统风险

14、商标使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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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居间人管理风险

16、对子公司管理的风险

17、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18、重大诉讼、仲裁和监管调查的风险

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结算备付金、应收货币保证金、应收质押保证金、应收结算担保金、应收风险损失款。虽然其他应收款中场外衍生品业务款项及按金款项、结算备付金、应收货币保证金、应收质押保证金、应收结算担保金的对手方信用等级较高,无法兑付风险较小,但根据《会计准则金融工具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首发业务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

定和要求,公司基于审慎性和一致性原则,进一步区分应收款项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总体原则是:

在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中设置无风险组合,根据特定性质及特定对象,认定无信用风险,具体包括应收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商业银行款项,对该类款项依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结合现实情况,确定坏账计提比例。除无风险组合外,其他应收款、结算备付金、应收货币保证金、应收质押保证金、应收结算担保金中应收其他上手方的款项均纳入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上述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调整作为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在报告期内进行了追溯调整,该调整事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3日审议通过,同时补充披露调整涉及的2018年变动数据和相关信息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5月16日审议通过。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影响如下:

(一)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2018年12月31日报表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其他应收款 41,372.63 39,966.53 -1,406.10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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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备付金 5,077.74 4,928.48 -149.26 -2.94%应收货币保证金 313,619.42 313,225.18 -394.25 -0.13%盈余公积 6,646.09 6,666.87 20.78 0.31%一般风险准备 8,484.68 8,505.47 20.78 0.24%未分配利润 73,904.65 71,916.57 -1,988.08 -2.69%所有者权益 208,466.90 206,517.30 -1,949.61 -0.94%

2017年12月31日报表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其他应收款 57,997.63 55,468.43 -2,529.20 -4.36%结算备付金 2,875.92 2,826.05 -49.87 -1.73%应收货币保证金 357,071.20 355,908.15 -1,163.05 -0.33%盈余公积 5,942.61 5,963.39 20.78 0.35%一般风险准备 7,688.25 7,709.04 20.78 0.27%未分配利润 64,811.27 61,027.59 -3,783.68 -5.84%所有者权益 195,531.85 191,789.73 -3,742.12 -1.91%

2016年12月31日报表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其他应收款 11,574.19 11,191.34 -382.85 -3.31%结算备付金 5,488.87 5,400.10 -88.77 -1.62%应收货币保证金 514,760.56 513,189.11 -1,571.45 -0.31%盈余公积 4,573.69 4,587.76 14.07 0.31%一般风险准备 6,315.27 6,329.34 14.07 0.22%未分配利润 47,984.80 45,913.59 -2,071.21 -4.32%所有者权益 179,261.53 177,218.46 -2,043.07 -1.14%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得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分别减少2,071.21万元、3,783.68万元及1,988.08万元,影响比例分别为-4.32%、-5.84%及-2.69%,会计差错更正未对资产负债表造成重大影响。

(二)对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2018年

报表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资产减值损失 791.82 -1,000.69 -1,792.51 -226.38%净利润 10,571.14 12,363.65 1,792.51 16.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

10,414.14 12,209.74 1,795.6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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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7年报表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资产减值损失 1,290.80 2,989.84 1,699.05 131.63%净利润 19,446.30 17,747.25 -1,699.05 -8.7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790.04 17,090.99 -1,699.05 -9.04%

2016年报表项目 更正前 更正后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资产减值损失 20.65 754.38 733.73 3,553.17%净利润 16,014.68 15,280.95 -733.73 -4.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5,963.39 15,229.66 -733.73 -4.60%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得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净利润分别减少733.73万元、1,699.05万元及-1,792.51万元,影响比例分别为-4.58%、-8.74%及16.96%,会计差错更正未对利润表造成重大影响。

九、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与财务信息

公司近年来持续稳定发展,客户数量稳定增长,客户权益经营指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数(母公司口径)由2016年末的83,090户增加至2019年6月末的95,992户;公司期末客户权益(母公司口径)由2016年末的100.78亿元下降至2019年6月末的75.32亿元。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7,729.29万元、204,190.56万元、459,721.06万元和382,668.08万元;营业收入(净额法)分别为65,494.28万元、76,523.25万元、61,179.75万元和31,737.4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5,280.95万元、17,747.25万元、12,363.65万元和5,239.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379.60万元、17,869.33万元、12,388.88万元和5,262.0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229.66万元、17,090.99万元、12,209.74万元和4,523.12万元,报告期内受到资本市场不利影响及行业监管政策影响而有所下滑。

十、2019年1-9月的业绩预计情况

随着经济环境及资本市场逐步回暖,预计2019年1-9月市场流动性转好,资本市场将稳中向好,同时《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提出体现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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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对于民营企业的重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基于上述宏观因素对2019年1-9月的业绩进行了预计:

单位:万元项目 2019年1-9月 2018年1-9月 变动比例营业收入800,306.76 281,514.97 184.29%净利润 7,943.53 7,805.86 1.7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72.00 7,836.22 1.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82.02 7,205.63 8.00%注:以上数据为合并口径数据。2019年1-9月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公募基金业务、风险管理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2019年1-9月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稳定,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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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股数: 不超过7,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具体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询价,根据询价价格并结合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或者按照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14元(按照201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

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

人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

规定确定)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账

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约为5,648.57万元,包括承销及保荐

费用3,415.09万元,律师费用268.87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1,301.89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32.08万元,印花税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费用130.64

万元(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费用)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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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NANHUA FUTURES CO.,LTD中文简称 南华期货注册资本: 人民币5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 罗旭峰成立日期: 1996年5月28日(股份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8日)公司住所: 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二层、三层邮政编码:

310002公司电话:

0571-87833551公司传真:

0571-88397773公司网址:

http://www.nanhua.net电子信箱:

nanhua-ir@nawaa.com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南华期货系由南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南华有限的前身为浙江南华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28日。2012年8月30日,南华有限召开2012年第三次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9月26日,南华有限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同意南华有限整体变更折股方案,同日,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根据天健所出具的《南华期货有限公司2012年1-6月审计报告》(天健审[2012]5450号),南华有限以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经审计账面净资产805,323,581.93元为基础,折合为公司股份45,000万股,折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2年10月18日,浙江省工商局核准了股份公司的整体变更设立登记,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33000000000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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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由南华有限整体变更而来,承继了南华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公司成立时拥有的资产为南华有限截至201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根据天健所出具的《南华期货有限公司2012年1-6月审计报告》(天健审[2012]5450号),截至2012年6月30日,南华有限总资产为4,817,746,337.57元,负债为4,012,422,755.64元,净资产为805,323,581.93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公司主要业务在整体变更前后没有发生变化。

三、本公司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51,000万股,公司此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8,000万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类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横店控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42,512.09 83.35 42,512.09 73.30东阳横华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2,448.00 4.80 2,448.00 4.22北京怡广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1,339.91 2.63 1,339.91 2.31建银南山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1,150.00 2.25 1,150.00 1.98光大金控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1,000.00 1.96 1,000.00 1.72横店进出口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1,000.00 1.96 1,000.00 1.72

横店东磁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1,000.00 1.96 1,000.00 1.72浙江领庆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250.00 0.49 250.00 0.43上海山恒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100.00 0.20 100.00 0.17甘肃富祥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100.00 0.20 100.00 0.17大微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100.00 0.20 100.00 0.17公众股股东 - - 7,000.00 12.07

合计51,000.00 100.00 58,000.00 100.00

(二)发行人前10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11名股东,其持股情况见本节之“三、本公司股本及股东情况”之“(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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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单位任职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不存在自然人股东。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不存在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

(五)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六)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持股及其简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有三家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建银南山 1,150.00 2.25%光大金控 1,000.00 1.96%浙江领庆 250.00 0.49%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建银南山、光大金控、浙江领庆已办理完毕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横店控股直接持有横店进出口100%股权,直接持有横店东磁50.02%的股份,并担任东阳横华的普通合伙人,横店进出口、横店东磁和东阳横华均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横店控股的关联方。

除此之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四、本公司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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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资本及其子公司主要开展的业务为场外衍生品业务、基差贸易及做市业务等。

南华期货于香港设有全资子公司横华国际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管理、资本运营。截至2019年6月30日,横华国际旗下设有横华国际期货、横华国际资产、横华国际外汇、横华国际证券、横华国际科技商贸、横华国际财富管理、横华国际资本、Nanhua Fund、NANHUA USA HOLDING、NANHUA USA、CII、NANHUA USA INVESTMENT、HGNHSINGAPORE、中国衍生品、NANHUA UK、HGNH (SG),同时参股NANHUABUCKINGHAM,涵盖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经纪、杠杆式外汇交易、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大宗商品贸易、放贷业务、金融培训、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等多个领域。

2016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设立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7号),核准设立南华基金,南华基金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南华基金于2016年11月17日正式成立并开展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构成(合并口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6月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8年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7年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6年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手续费收入

期货经纪手续费

2,622.22 0.69% 8,400.47 1.83% 13,500.85 6.61% 21,354.15 27.47%交易所减收手续费

5,502.04 1.44% 13,456.84 2.93% 15,209.14 7.45% 12,849.30 16.53%投资咨询收入

62.38 0.02% 58.23 0.01% 7.55 0.00% 7.66 0.01%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84.07 0.02% 1,228.21 0.27% 2,673.21 1.31% 4,033.61 5.19%股票期权手续费收入

93.23 0.02% 100.38 0.02% 882.76 0.43% 285.62 0.37%外汇业务收入

107.87 0.03% 176.58 0.04% 563.39 0.28% 323.72 0.42%证券经纪佣金收入

228.90 0.06% 250.63 0.05% 246.54 0.12% 165.34 0.21%基金管理费及销售收入

1,499.92 0.39% 1,174.00 0.26% 121.54 0.06%小计 10,200.62 2.67% 24,845.35 5.40% 33,204.98 16.26% 39,019.39 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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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1-6月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8年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7年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6年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利息净收入

境内自有资金利息净收入

2,250.23 0.59% 4,181.30 0.91% 3,238.17 1.59% 2,946.08 3.79%境内保证金利息净收入

6,757.91 1.77% 18,927.62 4.12% 24,652.49 12.07% 23,346.59 30.04%境外自有资金利息净收入

571.39 0.15% 2,014.79 0.44% 1,128.15 0.55% 137.93 0.18%境外保证金利息净收入

1,043.92 0.27% 1,710.86 0.37% 1,680.95 0.82% 1,306.18 1.68%发放贷款利息收入

45.51 0.01% 54.39 0.01% 90.75 0.04% 10.72 0.01%利息支出

-1,278.38 -0.33% -2,638.45 -0.57% -2,759.08 -1.35% -2,636.27 -3.39%合并结构化主体向其他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分配

174.26 0.05% -29.63 -0.01% 168.73 0.09% -2,079.95 -2.68%

小计 9,564.83 2.50% 24,220.88 5.27% 28,200.15 13.81% 23,031.28 29.63%其他业务务收入

贸易350,956.54 91.71% 399,102.16 86.81% 127,932.91 62.65% 12,242.80 15.75%

投资交

易培训

收入

324.79 0.08% 1,437.01 0.31% 1,146.08 0.56% 731.97 0.94%

租赁收

1.10 0.00% 12.16 0.00% 35.78 0.02% 77.28 0.10%

库务收

50.12 0.01% 172.90 0.04% 81.23 0.04% 82.24 0.11%

其他

200.12 0.05% 478.25 0.10% 1,277.10 0.63% 407.10 0.52%

小计 351,532.67 91.86% 401,202.49 87.27% 130,473.10 63.90% 13,541.39 17.42%

合计 371,298.12 97.03% 450,268.72 97.94% 191,878.23 93.97% 75,592.06 97.25%

投资收

10,014.65 2.62% 21,679.07 4.72% -3,585.50 -1.75% 2,135.02 2.75%

公允价

值变动

收益

1,047.87 0.27% -13,158.62 -2.86% 14,139.54 6.92% -165.76 -0.22%

汇兑收

益及其

307.43 0.08% 931.89 0.20% 1,758.29 0.86% 167.96 0.22%

营业收

入合计

382,668.08 100.00% 459,721.06 100.00% 204,190.56 100.00% 77,729.29 100.00%

从收入来源上分析,期货经纪业务对公司的收入及利润贡献较大。一方面是期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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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业务本身所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包括期货交易所减收的手续费;另一方面为本公司的期货经纪业务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整体而言,期货经纪业务是本公司最基础的业务。

除了上述传统业务之外,近年来本公司的创新业务也得到逐年发展。在可预见的将来,随着公司创新能力的逐渐提高,本公司创新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和创造的效益将有助于改善本公司收入结构相对单一的局面。本公司的创新业务主要围绕着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和境外金融服务三大领域展开。其中,公司贸易收入占比较大,主要系开展基差贸易产生的配套贸易收入。基差贸易盈利模式为通过现货买卖和配套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获得收益,实际对于公司利润的影响也较小。若剔除风险管理业务收入中贸易收入及贸易成本的影响,即按净额法核算公司贸易收入,则本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构成(合并口径)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年1-6月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8年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7年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6年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手续费收入

期货经纪手续费

2,622.22 8.26% 8,400.47 13.73% 13,500.85 17.64% 21,354.15 32.60%交易所减收手续费

5,502.04 17.34% 13,456.84 22.00% 15,209.14 19.88% 12,849.30 19.62%投资咨询收入

62.38 0.20% 58.23 0.10% 7.55 0.01% 7.66 0.01%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84.07 0.26% 1,228.21 2.01% 2,673.21 3.49% 4,033.61 6.16%股票期权手续费收入

93.23 0.29% 100.38 0.16% 882.76 1.15% 285.62 0.44%外汇业务收入

107.87 0.34% 176.58 0.29% 563.39 0.74% 323.72 0.49%证券经纪佣金收入

228.90 0.72% 250.63 0.41% 246.54 0.32% 165.34 0.25%基金管理费及销售收入

1,499.92 4.73% 1,174.00 1.92% 121.54 0.16% -

-小计 10,200.62 32.14% 24,845.35 40.61% 33,204.98 43.39% 39,019.39 59.58%

利息净收入

境内自有资金利息净收入

2,250.23 7.09% 4,181.30 6.83% 3,238.17 4.23% 2,946.08 4.50%境内保证金利息净收入

6,757.91 21.29% 18,927.62 30.94% 24,652.49 32.22% 23,346.59 35.65%境外自有资金利息净收入

571.39 1.80% 2,014.79 3.29% 1,128.15 1.47% 137.93 0.21%境外保证金利息净收入

1,043.92 3.29% 1,710.86 2.80% 1,680.95 2.20% 1,306.18 1.99%发放贷款利息收入

45.51 0.14% 54.39 0.09% 90.75 0.12% 10.72 0.02%利息支出-1,278.38 -4.03% -2,638.45 -4.31% -2,759.08 -3.61% -2,636.27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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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1-6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8年

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

2017年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6年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合并结构化主体向其他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分配

174.26 0.55% -29.63 -0.05% 168.73 0.22% -2,079.95 -3.18%小计 9,564.83 30.14% 24,220.88 39.59% 28,200.15 36.85% 23,031.28 35.17%其他业务收入

贸易净损益

25.88 0.08% 560.85 0.92% 265.60 0.35% 7.79 0.01%投资交易培训收入

324.79 1.02% 1,437.01 2.35% 1,146.08 1.50% 731.97 1.12%租赁收入

1.10 0.00% 12.16 0.02% 35.78 0.05% 77.28 0.12%库务收入

50.12 0.16% 172.90 0.28% 81.23 0.11% 82.24 0.13%其他

200.12 0.63% 478.25 0.78% 1,277.10 1.67% 407.10 0.62%小计 602.01 1.90% 2,661.18 4.35% 2,805.79 3.67% 1,306.38 1.99%

合计 20,367.47 64.17% 51,727.41 84.55% 64,210.93 83.91% 63,357.05 96.74%

投资收益10,014.65 31.55% 21,679.07 35.44% -3,585.50 -4.69% 2,135.02 3.2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47.87 3.30% -13,158.62 -21.51% 14,139.54 18.48% -165.76 -0.25%

汇兑收益及其他

307.43 0.97% 931.89 1.52% 1,758.29 2.30% 167.96 0.25%

营业收入合计

31,737.42 100.00% 61,179.75 100.00% 76,523.25 100.00% 65,494.28 100.00%

(二)我国期货行业的竞争情况

2012年至2017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期货行业的规模及期货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改善;2018年,受境内外经济形势影响,我国期货行业及期货公司盈利情况出现短期下滑,2018年期货行业实现净利润12.99亿元。2019年1-5月,期货行业实现净利润17.74亿元。截至2019年5月末,我国期货公司总资产为5,746.29亿元,较2018年末上升11.78%;净资产为1,107.38亿元,较2018年末上升0.63%;净资本为665.33亿元,较2018年末下降11.53%。

同时,我国期货公司的合规经营水平和公司治理能力不断提升。2018年9月,中期协公布国内期货公司2018年的分类结果,其中A、B、C、D、E类期货公司数量分别为37家、94家、16家、2家、0家,评级为A类和B类的期货公司占比为87.92%,显著高于2011年评级为A类和B类的期货公司36.20%的数量占比。

我国期货公司之间的竞争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第一,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但整体仍然偏低。一方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位于行业龙头地位的期货公司凭借在资本、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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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面的优势,不断提升竞争实力,使得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行业内部盈利能力两极分化日趋严重。另一方面,我国期货行业集中度仍然相对较低。根据中期协披露的期货公司财务数据,2015年至2017年,按净资本排名前10的期货公司净资本加总占全行业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73%、26.93%和28.43%;按净资产排名前10的期货公司净资产加总占全行业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45%、30.57%和32.47%;按手续费收入排名前10的期货公司手续费收入加总占全行业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54%、29.21%和27.86%;按净利润排名前10的期货公司净利润加总占全行业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09%、40.85%和

40.01%。

第二,我国期货行业现阶段最大的竞争特点是业务同质化,业务创新相对仍显不足。我国期货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经纪业务。2018年我国期货公司手续费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0.59%,期货经纪业务仍是期货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第三,期货行业对外开放不断深入,竞争将更为激烈。目前,境外投资者已经可以通过依法受让和认购内资期货公司股权的方式介入中国期货市场。随着期货行业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将有更多国际金融机构进入中国期货市场,并在相关业务领域与我国期货公司展开竞争。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令2018年第18号),将期货公司的最高外资股比由49%提升至51%,并将于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2018年8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了对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释放了我国坚定金融业改革开放的信号。我国优质期货公司亟待通过上市融资、增资扩股、收购兼并等方式,迅速增强自身实力和竞争力,参与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我国主要期货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中期协披露的期货公司财务数据,2017年净利润排名前30位的期货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按净利润指标排名):

单位:万元序号

公司名称 净利润 手续费收入 客户权益 净资产 净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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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净利润 手续费收入 客户权益 净资产 净资本

永安期货83,696.89 56,049.53 2,118,489.75 516,584.33 183,562.782 中信期货 41,994.36 40,029.90 2,706,091.87 373,154.01 217,423.313 国泰君安期货 33,564.87 48,616.93 1,506,900.49 260,601.93 240,844.644 海通期货 31,780.60 42,161.22 1,605,609.75 269,422.13 134,601.575 华信期货 28,875.37 13,197.51 846,214.19 636,299.61 368,972.926 银河期货 23,522.96 38,213.89 1,380,007.01 179,502.42 163,865.56

华泰期货21,503.63 29,763.89 1,978,955.99 245,224.08 170,255.248 广发期货 20,634.27 29,146.53 798,204.74 211,675.48 86,680.759 国信期货 19,117.75 19,747.66 443,578.97 143,231.75 146,969.0610 方正中期期货 18,546.46 38,387.05 796,696.45 112,710.48 88,630.6111 中信建投期货 18,534.07 24,090.32 459,102.52 116,559.81 96,657.6912 光大期货 17,910.37 24,791.34 737,214.03 201,152.94 187,291.51

中国国际期货17,730.88 19,357.04 471,773.48 127,301.30 82,984.7614 国投安信期货 17,057.65 24,893.93 1,033,855.72 176,101.09 142,954.7615 招商期货 16,377.45 20,329.96 421,343.40 129,555.89 109,102.3716 瑞达期货 15,830.24 22,980.13 341,981.55 129,726.73 77,703.4817 浙商期货 15,752.26 19,355.49 494,471.69 138,564.99 94,404.9718 申银万国期货 15,630.52 31,322.37 939,720.47 246,731.12 222,050.35

东航期货15,009.37 15,180.54 326,106.95 84,155.32 69,777.3220 上海东证期货 14,215.09 22,840.98 1,232,325.05 211,101.02 124,606.6921 南华期货 13,689.23 26,675.18 735,266.03 185,431.26 115,857.9422 鲁证期货 13,397.88 18,277.79 625,290.12 204,152.05 134,224.0723 中粮期货 12,810.66 17,244.09 785,031.03 299,997.96 159,267.9424 兴证期货 12,532.82 15,041.01 765,868.48 93,914.94 83,451.79

五矿经易期货11,576.16 12,445.58 635,305.00 382,470.58 218,795.8426 徽商期货 10,667.72 36,256.26 300,388.16 39,182.67 44,256.1727 长江期货 9,046.75 17,417.00 310,502.73 87,084.57 70,734.5628 弘业期货 8,962.17 19,103.62 352,666.01 163,725.18 109,316.5629 新湖期货 8,061.62 11,834.09 448,707.87 72,787.46 62,840.5430 信达期货 7,622.11 10,286.72 286,558.30 70,941.34 65,296.35前30名合计595,652.18 765,037.55 25,884,227.80 6,109,044.44 4,073,382.10占全部期货公司的

比例(%)

73.73% 52.74% 64.77% 57.63% 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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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

注1:数据来源为中国证监会FISS系统中各期货公司自行上报经审计的财务年报;各指标均来自期货公司母公司年报,而非包含各子公司的合并报表。注2:中期协暂未公布2018年数据。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经过多年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已跻身我国最有竞争力的期货公司行列。公司各项监管指标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财务指标排名位于行业前列。根据中期协披露的期货公司财务数据,2015年至2017年,公司的手续费收入指标分别位列行业第12位、第11位和第12位,公司的净利润指标分别位列行业第29位、第18位和第21位,公司的净资本指标分别位列行业第12位、第11位和第16位,显示出较强的经营管理和盈利能力。

根据中期协披露的期货公司财务数据,2015年至2017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行业排名情况如下:

指标

2017年/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2015年12月31日净利润 21 18 29手续费收入 12 11 12客户权益 16 11 11净资本 16 11 12净资产 14 12 12注:设有香港子公司的六家公司均为母公司年报,而非包含香港子公司的合并报表。

公司营业网点布局较为广泛,网点数量位居行业前列。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在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拥有期货营业部35个,分公司5个,并计划根据公司战略在继续拓展全国范围网点布局的同时推进网点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的代理交易金额与市场份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年1-6月 2018年 2017年 2016年交易金额

市场份额(%)

交易金额

市场份额(%)

交易金额

市场份额(%)

交易金额

市场份额(%)上期所8,525.15 1.10 19,459.49 1.19 28,187.97 1.57 29,273.74 1.72郑商所4,200.78 1.08 8,524.28 1.12 6,481.44 1.52 9,620.70 1.55大商所6,741.94 1.16 11,280.58 1.08 14,858.43 1.43 26,118.68 2.13中金所10,112.95 1.56 9,545.20 1.83 9,437.21 1.92 10,611.85 2.91能源中心

1,840.56 1.03 4,017.79 1.58 - - - -合计 31,421.38 1.22 52,827.34 1.25 58,965.05 1.57 75,624.97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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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

注1:上表公司数据为双边计算口径。注2:市场份额=公司交易金额(双边口径)/中期协公布的年度累计成交总额(双边口径)。

3、发行人的分类评级情况

公司是运行规范、管理先进的期货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的分类评级分别为A类A级、A类AA级和A类AA级。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获得A类评级的公司为风险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状况、持续合规状况的综合评价在行业内最高,能够较好控制业务风险的期货公司。

五、本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

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和电子及办公设备等。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房屋及建筑物 - - - -运输设备

269.54 256.06 13.48 5.00%电子及办公设备 8,247.06 5,672.16 2,574.90 31.22%合计 8,516.60 5,928.23 2,588.38 30.39%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担保的情形。

2、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投资性房地产 184.13 133.40 50.72

3、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产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自有房产共1项,建筑面积合计425.7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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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序号

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

编号

坐落

建筑面积(m

)1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3663739号

锦江区东华正街42号5层2号

425.74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房屋所有权用于担保、设置抵押或其他他项权利的情形。

(2)租赁房屋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正在租赁合同履行期内的租赁房屋45项,租赁面积共计18,632.25平方米。

编号

承租人/使用人 房屋座落

租赁面积(m

租赁期限1 南华期货

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203、204、205、239、240室半间、241室部分西湖定安名都物业

978.09

2017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2018年7月9日至2020年1月8日2 南华期货

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12、314、317部分、318、319、320、321、

323、324、325、326、327、328、

329、330、331、332、333、334

室西湖定安名都物业

4,596.68

2017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2018年7月9日至2020年1月8日3 南华期货

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240室半间、西湖定安名都物业

144.17

2018年7月9日至2020年1月8日4 南华期货 杭州市下城区环城西路48号二楼 550

1996年6月1日至2046年5月31日5 北京营业部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6、

28、28号2幢A座5层01、02

273.72

2018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成都营业部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1栋2单元12层1209号

237.22

2016年3月24 日至2019年4月7 日2019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7日7 慈溪营业部

慈溪市新城大道香格大厦707室、708室、709室

715.41

2013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8 大连营业部

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厦第34层第3401、3410房间

2015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17日

广州营业部

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2008房,2009房

255.72

2016年6月20日至2019年7月31日10 哈尔滨营业部

哈尔滨保利科技大厦801、802、810房间

219.14

2017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9日11 桐乡营业部

桐乡市梧桐街道凤鸣路1048号一层、七层

150.00

2017年8月10日至2019年8月9日12 嘉兴营业部 嘉兴市融通商务中心3幢1801室 606.16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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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编号

承租人/使用人 房屋座落

租赁面积(m

租赁期限13 兰州营业部

兰州市酒泉路437-451号金地商务大厦十一层1101

281.65

2017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14 兰州营业部

兰州市酒泉路437-451号金地商务大厦十一层002

206.59

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南通营业部

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20层2308、2309室

356.93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16 宁波营业部

宁波市江北区大闸南路500号24幢1706室

347.24

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17 普宁营业部

普宁市中信华府南向门市东起第3-5间首层至二层、第6-8间首层至二层

538.1

2016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0日18 青岛营业部

青岛市闽江路2号国华大厦1单元2501室

211.69

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19 厦门营业部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96号之二钻石海岸B栋1903单元

2016年3月28日至2021年4月10日20 上海虹桥路营业部

上海徐汇区虹桥路777号1701、1702、1703、1708、1709室

890.43

2019年1月11日至2025年3月31日21 上海芳甸路营业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8层803、804单元

283.72

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22 绍兴营业部

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701号越发大厦9层905-906室

323.05

2018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23 深圳营业部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与福中路交界东南荣超经贸中心2703、2705

465.17

2017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4日24 沈阳营业部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1号闽商总部大厦第15层C室

366.33

2017年7月15日至2018年7月14日2018年7月15至2019年7月14日25 台州营业部

台州经济开发区东商务区台州市巨鼎国际商厦203室

506.47

2017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5日26 太原营业部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解放南路2号1幢景峰国际24层03室

88.66

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9月2日27 天津营业部 大安大厦A座10层1003室 187.88

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28 温州营业部

浙江省温州市车站大道2号华盟商务广场1801室

203.72

2017年10月26日至2019年10月25日29 合肥营业部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90号华邦世贸中心超高写字楼3302室

205.11

2019年1月10日至2022年2月9日

萧山营业部

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2101室

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3月9日2019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9日31 永康营业部 金州大厦一楼 319

2017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3

编号

承租人/使用人 房屋座落

租赁面积(m

租赁期限32 余姚营业部

余姚中国塑料城国际商务中心3幢102室

120.53

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33 余姚营业部

余姚中国塑料城国际商务中心3幢104室

91.34

2016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16日34 郑州营业部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0号期货大厦1306房间

367.63

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35 重庆营业部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号20-2、20-3

2017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5日36 舟山营业部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416号中浪国际大厦C座5层503室

152.21

2018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9日37 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8层801、802单元

600.34

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38 深圳分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与福中路交界东南荣超经贸中心2701、2702室

242.74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39 南昌营业部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中央广场B区准甲办公室1405室(第14层)

122.74

2017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15日40 义乌营业部 义乌市宾王路208号2楼 110

2015年11月11日至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0日41 苏州营业部

苏州工业园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1幢2909室

172.44

2015年9月24日至2018年10月4日2018年10月5日至2019年10月4日42 浙江分公司

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9层901、902室

385.42

2015年9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43 汕头营业部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03号星光华庭商铺112、212号房复式

239.38

2016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3日44 济南营业部

历下区泺源大街102号祥恒广场办公楼15层05室

186.57

2018年7月16日至2021年8月15日45 南京分公司

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商务中心B地块新地中心二期808室

160.86

2018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19日2019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19日注:2019年3月11日,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更名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租赁房屋5项。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4

编号

承租人/使用

房屋座落

租赁面积(m

租赁期限

横华国际

9/F,16/F and Unit 02, 21/F, KaWah Bank Centre,232 DesVoeux Road, Central, HongKong

约6,933平方

英尺

2017年1月12日至2020年1月11日

NANHUAUSA

Suite 3850,30 South WackerDrive, Chicago, Illinois, U.S.A

1,195,445平

方英尺

2016年9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3 南华资本

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13、

316、317部分室西湖定安名都

物业

621.83

2017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2018年7月9日至2020年1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8层806单元

287.96

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4 南华基金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2号3层301室

1,279.7

2016年12月20日至2021年4月30日

截至2019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营业部承租的45处房产中,其中41处房产出租方或业主拥有该等房屋的产权证书。发行人及其营业部承租的4处房产,出租方目前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1、台州营业部、济南营业部及南京分公司租赁房产已经有权部门或相关单位出具

证明或说明,证明出租方拥有该等房屋的所有权或有权对外出租;发行人环城西路租赁房产面积占全部租赁房产总面积比例较小,且非用于主要经营场所。

2、相关承租主体对经营场所并无特殊要求,如上述租赁房屋因缺少产权证书而导

致相关经营场所无法继续使用时,相关承租主体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合法经营场所。

3、发行人控股股东横店控股已出具承诺,承诺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租赁房产的

出租方未取得权属证书而需要搬迁或者遭受其他损失的,其将承担全部损失。

因此,发行人部分租赁房产出租方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情形不构成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性障碍。

截至2019年6月3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期内的租赁合同所涉租赁房产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况 房产数量(处) 总面积(m

) 面积占比已办理完成备案手续的租赁房产

35 14,865.51 79.78%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5

正在办理备案手续的租赁房产

1 890.43 4.78%无法办理租赁备案的租赁房产

9 2,876.31 15.44%合计45 18,632.25 100.00%注:房产数量以租赁合同个数作为统计口径。上述无法办理租赁备案的九处房产中,发行人承租的位于环城西路的一处房产用途为库房,未能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原因是出租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发行人济南营业部承租/使用的房产的用途均为经营场所,该等租赁房产未能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原因是出租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发行人永康营业部、南昌营业部、苏州营业部、南通营业部、萧山营业部、郑州营业部和大连营业部承租/使用的房产,用途均为经营场所,未能办理租赁备案的原因是出租方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违反租赁登记备案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未曾因未办理租赁备案事宜受到主管

部门行政处罚,或者收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命令。

2、上述租赁房产所涉租赁协议并未约定以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作为协议之生效要件,

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号),未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有效性,因此,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

3、相关承租主体对经营场所并无特殊要求,如上述租赁备案瑕疵导致相关经营场

所无法继续使用时,相关承租主体可以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合法经营场所,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发行人控股股东横店控股已出具承诺,承诺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未办理租赁

房产备案手续而遭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其他损失的,其将承担全部损失。

因此,发行人承租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事宜不构成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质性障碍。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部分出租方未取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6

得房屋产权证书、部分租赁协议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情形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不存在发行人经营活动的重大法律风险,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二)主要无形资产

本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域名和软件。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担保的情形。

1、土地使用权

序号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坐落

面积(m

使用期限截至日期

他项权利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锦国用(2013)第15103号

锦江区东华正街42号5楼2号

30.21

2035年10月30日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注)

杭上国用(2015)第100027号

上城区近江单元C-19地块

8,738

2055年01月13日

无注:该土地使用权是由发行人与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四方通过联合竞买的方式取得,详细情况参见“第七节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四、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2、商标

截至2019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已获准注册的商标共计129件,商标均已取得商标注册证书。

(1)在中国大陆地区注册的商标如下:

序号

商标名称或商标标识 商标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服务项目

发行人 1091653

2007年8月28日至2027年8月27日

第35类

发行人3199652

201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0日

第36类

发行人 3199653

201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0日

第36类

发行人 3199655

201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0日

第36类

发行人 9429839

201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9429840

201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7150017

2012年6月28日至2022年6月27日

第36类

发行人 7147592 2012年6月28日至第36类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7

序号

商标名称或商标标识 商标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服务项目2022年6月27日

发行人 9429837

201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第36类

发行人9429838

201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第36类

发行人 11072020

201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

第35类

发行人 11072064

201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

第35类

发行人11072215

201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

第36类

发行人 11072584

201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

第36类

发行人 11072611

201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

第36类

发行人 11072274

2014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27日

第35类

发行人11072120

2014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27日

第35类

发行人 11072245

2014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27日

第36类

发行人 7150013

201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0日

第35类

发行人 7150002

201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0日

第35类

发行人 7150012

201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3日

第35类

发行人 14655845

201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13日

第36类

发行人 14655846

201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6日

第35类

发行人 11071730

2015年8月28日至2025年8月27日

第35类

发行人18735251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250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249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8

序号

商标名称或商标标识 商标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服务项目

发行人 18735248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247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246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245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244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18735243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333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331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330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327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326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18735323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322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319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318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317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316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39

序号

商标名称或商标标识 商标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服务项目

发行人 18735315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314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311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310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303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18735302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299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298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295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8735294

2017年2月7日至2027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9461622

2017年5月7日至2027年5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9461769

2017年5月7日至2027年5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19461989

2017年5月7日至2027年5月6日

第41类

发行人 19462130

2017年5月7日至2027年5月6日

第41类

发行人 19462256

2017年5月7日至2027年5月6日

第41类

发行人 19462320

2017年7月21日至2027年7月20日

第41类

发行人 20699144

2017年9月14日至 2027年9月13日

第36类

发行人 20699865

2017年9月14日至 2027年9月13日

第36类

发行人 20699887

2017年9月14日至2027年9月13日

第36类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0

序号

商标名称或商标标识 商标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服务项目

发行人 20700009

2017年9月14日至2027年9月13日

第36类

发行人 20700063

2017年9月14日至 2027年9月13日

第36类

发行人 20700105

2017年9月14日至 2027年9月13日

第36类

发行人 20700318

2017年9月14日至 2027年9月13日

第36类

发行人 20700353

2017年9月14日至2027年9月13日

第36类

发行人 21886616

2017年12月28日至2027年12月27日

第36类

发行人 22412803

2018年2月7日至2028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22413428

2018年2月7日至2028年2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21886617

2018年2月14日至2028年2月13日

第35类

发行人21886620

2018年2月14日至2028年2月13日

第35类74 发行人 21886619

2018年4月14日至2028年4月13日

第36类

发行人、横华农业

22797808

2018年2月21日至2028年2月20日

第30类

发行人、横华农业

22797570

2018年2月21日至2028年2月20日

第32类

发行人、横华农业

22798339

2018年2月21日至2028年2月20日

第40类

发行人 22412117

2018年4月7日至2028年4月6日

第9类

发行人 22412649

2018年4月7日至2028年4月6日

第35类

发行人 22413316

2018年4月7日至2028年4月6日

第35类

发行人22412194

2018年4月7日至2028年4月6日

第36类

发行人 22414488

2018年4月21日至2028年4月20日

第36类

发行人 22413983

2018年4月7日至2028年4月6日

第35类

发行人 22412447

2018年4月28日至2028年4月27日

第9类

发行人22414052

2018年4月7日至2028年4月6日

第9类

发行人、横华农业

22797731

2018年4月28日至2028年4月27日

第29类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1

序号

商标名称或商标标识 商标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服务项目

发行人 22985896

2018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

第9类

发行人 22986025

2018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

第35类

发行人22986059

2018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

第35类

发行人 22986214

2018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

第36类

发行人 22986226

2018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

第36类

发行人 22986294

2018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

第35类

发行人 22986362

2018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

第42类

发行人 22986375

2018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

第38类

发行人 22986426

2018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

第38类

发行人 22986446

2018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

第38类

发行人、横

华农业

23137794

2018年3月7日至2028年3月6日

第30类

发行人、横

华农业

23137244

2018年3月7日至2028年3月6日

第32类

发行人 22986661

2018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

第42类

发行人 22986452

2018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

第42类

发行人 22986480

2018年2月28日至2028年2月27日

第36类

发行人 21886615

2018年9月21日至2028年9月20日

第41类

发行人、横

华农业

23137574

2018年10月28日至2028年10月27日

第36类

发行人、横

华农业

22797348

2018年10月28日至2028年10月27日

第36类

发行人、横

华农业

22796576

2018年10月28日至2028年10月27日

第39类

发行人、横

华农业

23137383

2019年01月28日至2029年01月27日

第29类

(2)在香港地区注册的商标如下:

序号

商标名称或商标标识 商标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2

发行人 302284308

201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13日

第35、36类

横华国际 303536721

201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

第36类

横华国际 303536730

201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

第36类

横华国际 303538189

201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5日

第36类

横华国际 303881160

201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

第35、36类

横华国际 303881179

201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

第35、36类

横华国际 303881188

201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

第35、36类

(3)在台湾地区注册的商标如下:

序号

商标名称或商标标识

商标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发行人01555225

201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修正前商标法施行细则第13条,

第036类

发行人 01555223

201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修正前商标法施行细则第13条,第036类

发行人 01555141

201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修正前商标法施行细则第13条,第035类

发行人 01555142

201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修正前商标法施行细则第13条,第035类

发行人 01555143

201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修正前商标法施行细则第13条,第035类

发行人01555224

201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修正前商标法施行细则第13条,第036类

发行人 01555222

201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修正前商标法施行细则第13条,第036类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3

发行人 01555140

201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修正前商标法施行细则第13条,

第035类

(4)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如下:

序号

商标名称或商标标识 商标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核准注册地

NanhuaFutures CO.,Ltd.

1148985

2012年11月27日至2022年11月27日

第35、36类

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新加坡

NanhuaFutures CO.,Ltd.

1145079

2012年11月27日至2022年11月27日

第36类

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新加坡

NanhuaFutures CO.,Ltd.

1145481

2012年11月27日至2022年11月27日

第36类

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新加坡

NanhuaFutures CO.,Ltd.

1135428

2012年9月11日至2022年9月11日

第35类

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新加坡

NanhuaFutures CO.,Ltd.

1133291

2012年7月3日至2022年7月3日

第35类

美国、英国、法国、新加坡

NanhuaFutures CO.,Ltd.

1136479

2012年7月3日至2022年7月3日

第35、36类

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新加坡

NanhuaFutures CO.,Ltd.

1233704

201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1日

第36类 美国

NanhuaFutures CO.,Ltd.

1243323

201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3日

第35、36类

美国

3、域名

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拥有域名24个,如下所示:

序号 域名 注册有效期限1 4008888910.com 2012年2月20日至2022年2月20日2 4008888910.net 2012年2月20日至2022年2月20日3 4008888910.org 2012年2月20日至2022年2月21日4 e-nanhua.com.cn2008年5月27日至2020年5月27日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4

序号 域名 注册有效期限

5 e-nanhua.com 2008年5月27日至2020年5月27日6 hgnh.org2015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15日7 hgnh.net.cn 2015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14日8 hgnh.biz 2015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14日9 nanhua.cn 2003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17日10 nanhua.net 2001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2日11 nanhua.org 200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2日12 nanhuafutures.com2011年8月23日至2020年8月23日13 nawaa.cn 2003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17日14 nawaa.com.cn 2001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25日15 nawaa.com 2001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18日16 nawaa.net 2001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18日17 nawaa.org.cn 2002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17日18 nawaa.org2001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18日19 nanhuafunds.com 2016年5月30日至2022年5月30日20 HENGHUA.COM.HK 2015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17日21 HENGHUA. HK 2015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17日22 nanhuafintech.com 2019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6日23 nanhua-usa.com 2016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8日24 chicagoii.com201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5日

4、软件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软件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年6月30日账面原值小计 5,714.63 175.37 - 5,890.00累计摊销小计4,854.47 162.08 - 5,016.55账面价值合计 860.16 13.29 - 873.45

六、发行人的主要业务资格

本公司所处的期货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5

(一)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013年1月9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许可证号为31100000的《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批准发行人从事的经营范围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2017年8月25日,中国证监会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发行人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基金销售。

(二)期货业务相关经营资格

1、2007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南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金融期货

经纪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7]149号),核准南华期货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

2、2007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南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金融期货

全面结算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7]150号),核准南华期货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

3、2011年8月1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南华期货有限公司期货投资咨

询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90号),核准了发行人的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4、2012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

理业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96号),核准了发行人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5、2013年4月25日,中期协出具《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

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备案申请的复函》(中期协函字[2013]105号),同意南华资本备案试点业务为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和基差交易。根据中期协《关于发布实施<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中期协字[2019]10号),已备案的风险管理业务类型“基差交易”按照上述指引调整为“基差贸易”。

6、2015年1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的通知》(上证函[2015]170号),同意发行人成为其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并开通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权限。

7、2015年7月30日,中期协发布《关于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试点业务予

以备案的通知》(中期协备字[2015]115号),南华资本备案试点业务为定价服务。根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6

据中期协《关于发布实施<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中期协字[2019]10号),已备案的风险管理业务类型“定价服务”按照上述指引调整为“场外衍生品业务”。

8、发行人持有《外汇登记证》(No.00096873)。

9、2016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关于核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批复》(浙证监许可[2016]2号),核准了发行人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2016年2月6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编号为000000523的《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10、2016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设立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7号),核准设立南华基金,南华基金经营范围为基金募

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2016年

12月5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流水号为000000000349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2019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向南华基金换发流水号为000000029871《经营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

11、2017年1月4日,中期协发布《关于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试点业务予

以备案的通知》(中期协备字[2017]11号),南华资本备案试点业务为做市业务。

(三)发行人取得的会员资格

1、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资格(会员号:0107)

2、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编号:0781211280961)

3、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资格(编号:0212)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资格(会员号:0002)

5、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资格(No.G01093)

6、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会员代码807018)

7、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会员代码:P0711705)

8、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编号NO:0362017053180961)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7

(四)分支机构经营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5家分公司及35家营业部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五)境内子公司业务资质

发行人境内子公司持有的其他业务资质包括:

1、南华资本于2017年11月3日获得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

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11月2日。

2、舟山金旭于2018年3月22日获得舟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批发无仓储,许可范围为汽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 、溶剂油[闭杯闪点≤60℃]、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含3号喷气燃料[闭杯闪点≤60℃])、石脑油、石油醚、苯、苯乙烯、液化石油气、煤焦沥青、硝化沥青、甲醇、乙醇、异丁烷、异丁烯、丙烯、乙烷、乙烯、混合芳烃、石油原油、丙烷、异辛烷、异戊烷、甲基叔丁基醚,有效期至2021年3月21日。

3、南华资本于2018年4月11日获得杭州市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不带储存经营,许可范围为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有效期至2021年4月10日。

4、横华农业于2017年8月29日获得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8月28日。2018年6月7日,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横华农业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境外子公司业务资质

横华国际及其子公司持有的业务资质文件包括:

1、2010年11月1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换发中央编号为AOU118

的牌照,同意横华国际期货进行以下受规管活动: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第5类: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2、2017年1月26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换发中央编号为AXY831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8

的牌照,同意横华国际资产进行以下受规管活动: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9类:

提供资产管理。

3、2013年7月15日,中国证监会签发《关于核准南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26号),核准横华国际资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

4、2017年4月18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换发中央编号为BBT518

的牌照,同意横华国际证券进行以下受规管活动:第1类:证券交易;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

5、2014年3月25日,经香港交易所(HKEx)批准,横华国际证券获得香港中央

结算所直接结算参与者资格。

6、2014年4月1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横华国际证券获得交易所

参与者资格。

7、2015年7月13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换发中央编号为BBT517

的牌照,同意横华国际外汇进行以下受规管活动:第3类:杠杆式外汇交易。

8、2014年7月16日,NANHUA USA取得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核准成为

NFA会员,并获得期货佣金商(FCM)业务资格。

9、2014年11月10日,经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HKSCC)批准,横华国际证券

获得中华通(沪港通)结算参与者资格,同时获得中华通(沪港通)交易所参与者资格。

10、2015年2月13日,NANHUA USA成为芝加哥商业品交易所集团(CME Group)下属4家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芝加哥商品期货交易所(CBOT)、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和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的清算会员。

11、2015年7月6日,NANHUA USA成为迪拜商品交易所(DME)清算会员。

12、2015年12月21日,横华国际期货成为东京商品交易所(TOCOM)远程经纪

会员。

13、2019年4月11日,横华国际资本获得香港牌照法庭换发的放债人牌照。

14、2016年6月8日,NANHUA USA INVSETMENT取得美国全国期货协会(NFA)

核准成为NFA会员,并获得商品交易顾问(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和商品基金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49

经理(Commodity Pool Operator业务资格)。

15、2016年6月15日,NANHUA USA成为ICE美国交易所(ICE Clear US, Inc.)

有条件清算会员。

16、2017年8月8日,横华国际期货获得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境外中介机构资

格。

17、2017年12月14日,HGNH SINGAPORE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颁发资本市场服务牌照(NO.CMS100651-1),获准从事期货合约交易和杠杆式外汇交易。

18、2018年5月7日,HGNH SINGAPORE成为新加坡亚太交易所(APEX)清算

会员。

19、2018年4月9日,横华国际期货取得大连商品交易所境外经纪机构资格。

20、2018年4月16日,HGNH SINGAPORE取得大连商品交易所境外经纪机构资格。

21、2018年11月19日,横华国际期货取得郑州商品交易所境外经纪机构资格。

22、2018年12月6日, HGNH SINGAPORE正式取得新加坡交易所(SGX)衍生

品交易及清算会员资格.

23、2019年1月21日,HGNH SINGAPORE取得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境外中介

机构资格。

24、2019年3月6日,HGNH SINGAPORE取得郑州商品交易所境外经纪机构资

格。

25、2019年5月17日,NANHUA UK获得英国金融行为管理局核准注册(NO:

821609),获准就商品期货、商品期权及商品期货期权、期货(除商品期货及杠杆式外汇现金合约)、期权(除商品期权及商品期货期权)、杠杆式现货外汇合约、股票以主事人身份/代理人身份/安排(提供)投资交易/为投资交易作出安排。

除上述外,横华国际期货为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所参与者(证明书编号:

EP0280)、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权的注册持有人(证明书编号:TR0361)、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期货结算公司参与者(证明书编号:CP0251)、欧洲期货交易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50

所(EUREX)交易会员、迪拜黄金与商品交易所交易会员、ICE欧洲期货交易所一般参与者、泛欧交易所(EURONEXT)巴黎衍生品市场会员。

七、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公司控股股东为横店控股,实际控制人为企业联合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包括: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持有发行人5%(含5%)股份的其他企业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4、公司控股或参股公司

5、公司关联自然人

6、其他关联方

7、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关联方

(三)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1、经常性的关联交易

(1)提供经纪服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部分关联方在发行人开设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51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19年1-6月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关联交易情况 2016年关联交易情况2019年6月

30日权益

2019年1-6月手续费收

2018年12月

31日权益

2018年1-12月手续

费收入

2017年12月

31日权益

2017年手续

费收入

2016年12月31

日权益

2016年度手续费收

入浙江红蓝牧 1,100.00 -- 1,100.00 -- 2,721,583.25 43,078.54 3,019,283.09 8,472.28浙江南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59 -- 13.59 -- 13.59 -- 13.59 --浙江南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80,210.81 -- 80,210.81 -- 80,210.81 -- 80,210.81 --东阳市益特贸易有限公司15,476,554.54 37,071.02 5,885,844.56 2,494.84 3,170,809.40 6,318.15 8,313,702.55 16,993.95横店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5,697.76 416.16 1,516,400.92 1,426.05 1,197,010.48 662.04 904,129.15 443.82汇旭实业 22,858.70 6,368.30 200,170.00 -- 172,252.50 -- -- --厉剑飞 -- -- -- -- -- -- 2.39 --杭州开阳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 3,281,723.54 6,099.80--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30.20 -- 1,030.20 -- 1,030.20 -- 59,030.20 --张子健-- -- 153,946.38 -- -- -- -- --虞海峰 103,825.25 2,825.65 164,634.46 6,407.59 84,274.08 10,027.11 0.72 --胡汪洋 5,325.19 -- 5,325.19 -- 325.19 42,917.26 -- --合计17,696,616.04 46,681.13 8,008,676.11 10,328.48 10,709,233.04 109,102.90 12,376,372.50 25,910.05注:2017年10月20日起,杭州开阳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不再存在关联关系。除张子健通过横华国际期货进行境外期货交易外,其他关联方通过发行人进行境内期货交易。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52

报告期内,部分关联方在发行人境外子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公司部分关联方在公司境外子公司开设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手续费率处于公司证券交易业务收取手续费率标准的区间内,该类交易占公司手续费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单位:元关联方名称

2019年1-6月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关联交易情况 2016年关联交易情况2019年6月30日可用资金/保

证金

2019年1-6月手续费收入

2018年12月31日可用资金/保

证金

2018年度手续费收入

2017年12月31日可用资金/保

证金

2017年度手续

费收入

2016年12月31日可用资金/保

证金

2016年度手续

费收入罗旭峰 -- -- -- -- -- 89.95 4,877.60 143.3吴琎 478,746.97 143.02 446,971.94 825.72 197,388.07 137.89 72,048.31 12.82钟益强2,005.48 -- 2,120.26 -- -- -- 840.68 --张子健 154,120.80 -- -- -- -- -- -- --张洋 40,798.63 4.32 -- -- -- -- -- --合计675,671.88 147.34 449,092.20 825.72 197,388.07 227.84 77,766.59 156.12 报告期内,部分关联方认购南华基金管理的基金份额,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南华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管理费和认购费(部分基金不收取认购费),未收取业绩报酬。该类关联交易收入占南华基金管理及销售费用收入比例较小,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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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2019年度1-6月/2019年6月30日关联方名称 基金名称 认购份额 认购净值

认购份额占当时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费

占南华基金就该基金收取管理费比例

基金认购费

占南华基金就该基金收取认

购费比例罗旭峰

南华瑞盈A4,960.55 3,520.50 0.0253% 17.20 0.0253% - -南华瑞盈C 5,000.23 3,508.16 0.0255% 17.33 0.0255% - -

杭州湾区

ETF

8,900.00 10,095.27 0.0037% 34.10 0.0037% - -叶柯 南华瑞盈C50,009.00 35,086.31 0.2547% 173.35 0.2547% - -张子健

南华瑞盈C 10,000.00 7,016.00 0.0509% 34.66 0.0509% - -

杭州湾区

ETF

6,000.00 6,805.80 0.0025% 22.99 0.0025% - -钟益强

南华瑞盈A 2,480.27 1,760.25 0.0126% 8.60 0.0126% - -南华瑞盈C2,500.11 1,754.08 0.0127% 8.67 0.0127% - -杭州湾区ETF

1,000.00 1,134.30 0.0004% 3.83 0.0004% - -朱斌

南华瑞盈A 9,921.08 7,040.99 0.0505% 34.39 0.0505% - -杭州湾区ETF

30,000.00 34,029.00 0.0126% 114.94 0.0126% - -夏海波 南华瑞盈C 3,000.54 2,105.18 0.0153% 10.40 0.0153% - -李建萍

南华瑞盈A 4,345.56 3,084.04 0.0221% 15.06 0.0221% - -杭州湾区ETF

5,000.00 5,671.50 0.0021% 19.16 0.0021% - -王正浩

杭州湾区ETF

40,000.00 45,372.00 0.0168% 153.25 0.01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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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1-6月/2019年6月30日关联方名称 基金名称 认购份额 认购净值

认购份额占当时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费

占南华基金就该基金收取管

理费比例

基金认购费

占南华基金就该基金收取认购费比例张雨豪

杭州湾区ETF

1,000.00 1,134.30 0.0004% 3.83 0.0004% - -横店控股

杭州湾区ETF

11,800,000.00 13,384,740.00 4.9494% 45,209.81 4.9494%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分行

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

999,999,000.00 1,031,798,968.20 29.1175% 1,532,816.32 29.1175%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

2,424,358,999.22 2,501,453,615.40 70.5913% 3,716,100.75 70.591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南华瑞鑫定期开放债券

199,999,000.00 202,318,988.40 5.8235% 306,562.04 5.8235% - -合计3,636,341,116.56 3,749,125,429.68 - 5,601,360.68 -- -

单位:元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关联方名称 基金名称 认购份额 认购净值

认购份额占当时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费

占南华基金就该基金收取管

理费比例

基金认购费

占南华基金就该基金收取认

购费比例罗旭峰

南华瑞盈A 4,960.55 2,769.48 0.02% 34.11 0.02% - -南华瑞盈C 5,000.23 2,766.63 0.02% 34.20 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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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关联方名称 基金名称 认购份额 认购净值

认购份额占当时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费

占南华基金就该基金收取管

理费比例

基金认购费

占南华基金就该基金收取认购费比例杭州湾区

ETF

3,000.00 2,917.50 0.001% 0.72 0.001% - -吴琎 南华瑞盈C - - - 12.91 0.01% - -叶柯 南华瑞盈C 50,009.00 27,669.98 0.21% 342.00 0.17% - -张子健

南华瑞盈C 10,000.00 5,533.00 0.04% 68.39 0.03% - -杭州湾区ETF

6,000.00 5,835.00 0.001% 1.44 0.001% - -钟益强

南华瑞盈A 2,480.27 1,384.73 0.01% 17.05 0.01% - -南华瑞盈C 2,500.11 1,383.31 0.01% 17.10 0.01% - -杭州湾区

ETF

1,000.00 972.50 0.0002% 0.24 0.0002% - -朱斌

南华瑞盈A 9,921.08 5,538.94 0.04% 68.21 0.03% - -杭州湾区ETF

30,000.00 29,175.00 0.01% 7.20 0.01% - -夏海波

南华瑞盈C 3,000.54 1,660.20 0.01% 20.52 0.01% - -

杭州湾区ETF

1,000.00 972.50 0.0002% 0.24 0.00% - -李建萍

南华瑞盈A 4,345.56 2,426.13 0.02% 29.88 0.01% - -杭州湾区ETF

5,000.00 4,862.50 0.001% 1.20 0.001% - -唐启军

杭州湾区ETF

2,000.00 1,945.00 0.0004% 0.48 0.0004% - -王正浩

杭州湾区ETF

40,000.00 38,900.00 0.01% 9.60 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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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关联方名称 基金名称 认购份额 认购净值

认购份额占当时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费

占南华基金就该基金收取管

理费比例

基金认购费

占南华基金就该基金收取认购费比例董军

杭州湾区ETF

3,000.00 2,917.50 0.0006% 0.72 0.0006% - -张雨豪

杭州湾区ETF

1,000.00 972.50 0.0002% 0.24 0.0002% - -横店控股

杭州湾区ETF

11,800,000.00 11,475,500.00 2.34% 2,831.76 2.48% - -合计11,984,217.34 11,616,102.40 2.74% 3498.21 2.82%-

单位:元2017年度/2017年12月31日关联方名称 基金名称 认购份额 认购净值

认购份额占当时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费

占南华基金就该基金收取管理费比例

基金认购费

占南华基金就该基金收取认

购费比例罗旭峰

南华瑞盈A 4,960.55 4,887.13 0.02% 13.08 0.004% 39.68 0.03%南华瑞盈C 5,000.23 4,913.73 0.02% 13.17 0.004% - -吴琎 南华瑞盈C3,000.54 2,948.63 0.01% 7.90 0.002% - -颜树萍 南华瑞盈C 5,001.13 4,914.61 0.02% 13.17 0.004% - -

叶柯 南华瑞盈C 50,009.00 49,143.84 0.17% 131.72 0.04% - -张子健 南华瑞盈C 10,000.00 9,827.00 0.03% 26.34 0.01% - -钟益强

南华瑞盈A 2,480.27 2,443.56 0.01% 6.54 0.002% 19.84 0.01%南华瑞盈C 2,500.11 2,456.86 0.01% 6.59 0.002% - -

朱斌 南华瑞盈A9,921.08 9,774.25 0.03% 26.17 0.01% 79.37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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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2017年12月31日关联方名称 基金名称 认购份额 认购净值

认购份额占当时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费

占南华基金就该基金收取管理费比例

基金认购费

占南华基金就该基金收取认

购费比例夏海波 南华瑞盈C3,000.54 2,948.63 0.01% 7.90 0.002% - -李建萍 南华瑞盈A 4,345.56 4,281.25 0.01% 11.46 0.003% 34.77 0.02%

合计100,219.01 98,539.49 0.34% 264.05 0.07% 173.66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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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受或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

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与东阳市横店影视城国贸大厦有限公司签署了《会议合同》,约定后者向其提供会务服务,定金25万元,价格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最终补充支付162,058.00元。

2017年4月,公司与横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签署《2017年横店马拉松赛事合作协议》, 2017年4月,公司已向横店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广告费2万元。

2017年7月4日,横华国际资本与中国衍生品签订《贷款协议》,约定横华国际资本向中国衍生品提供借款40,000美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7月5日开始。利息计算公式为本金*6%*使用天数/360。截至2017年9月22日,中国衍生品已经向横华国际资本偿还全部借款本金40,000美元和利息242.5美元。双方约定和执行的借贷利率也略高于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的同业拆借利率,不存在不公允或者损害发行人或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7年12月20日,横华国际与中国衍生品签署《培训服务协议》,约定后者为前者提供期货培训服务。2018年4月,横华国际向中国衍生品支付培训费用15万元。

2017年11月,公司、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与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合同》,由后者进行杭政储[2013]103号地块商业金融兼容商务办公用房户外景观亮化工程施工。2019年1月,公司支付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工程款629,083.00元。(3)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2017年3月,公司向浙江得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LED台灯,公司向其支付118元。

2017年9月,公司与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签署了《销售合同》,约定后者向其销售LED台灯。公司向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支付采购LED台灯价款合计4.35万元。

(4)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2019年1-6月,横华农业向横店控股销售农产品3,247.71元。

2、偶发性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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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关联方合作建设办公大楼

为进一步促进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降低发行人整体运营成本,发行人与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共同合建办公大楼。为便于土地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四家公司共同设立项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管理以及其他各项工作。同时,四方明确约定各项费用按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16.08%、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38.15%、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

25.43%、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20.34%进行费用分摊。在合作建设办公大楼过程中,

发行人已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比例缴纳出资,不存在替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和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垫付资金的情形。

发行人与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和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在合作建设办公大楼过程中签署的主要合同如下:

2013年12月23日,发行人与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合称“联合竞买人”)签署《联合竞买协议》,约定联合竞买杭州市上城区近江单元C-19地块。

2014年1月10日,联合竞买人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联合竞买人拍得上城区近江单元C-19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为48,119万元,并于2015年2月1日获发杭上国用(2015)第10002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面积为8,738平方米。

2015年5月15日,联合竞买人签订《协议书》,约定共同在上城区近江单元C-19地块上建设办公大楼,建成后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比例(即横店集团杭州投资有限公司16.08%、发行人38.15%、浙江柏品投资有限公司25.43%、杭州得邦照明有限公司

20.34%)分配房屋所有权及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和停车场等产权,同时按照前述比例各

自承担土地出让价款、后续办公大楼建设的建安成本、相关税费以及其它相关义务等。

2014年6月,发行人等四家单位作为委托方与gmp International GmbH作为设计方签订了《横店集团杭州C-19地块项目设计合同》,聘请其提供建筑设计服务。

2015年5月,发行人等四家单位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后者承包办公大楼的工程施工。

2016年3月,发行人等四家单位与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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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由后者承担办公大楼幕墙工程施工。2017年9月,发行人等四家单位与杭州正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署《VRF多联机空调系统和独立新风系统设备供货与安装合同》,约定由后者承担空调系统和新风系统的供货和安装。2017年11月,发行人等四家单位与横店集团浙江得邦公共照明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合同》,由后者进行杭政储[2013]103号地块商业金融兼容商务办公用房户外景观亮化工程施工。2018年6月,发行人等四家单位与杭州风尚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合同》,约定由后者承担园林景观施工。2018年6月,发行人等四家单位与优腾室内设计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签署《室内设计合同》,约定由后者承担室内装饰设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合作建设办公大楼发生的实际金额、累计金额情况如下:

1)2019年6月30日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新办公大楼 70,114,755.05 70,114,755.05 62,388,044.93 62,388,044.93

合 计 70,114,755.05 70,114,755.05 62,388,044.93 62,388,044.93

2)2018年

单位:元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新办公大楼 62,388,044.93 62,388,044.93 49,063,232.03 49,063,232.03

合 计 62,388,044.93 62,388,044.93 49,063,232.03 49,063,232.033)2017年

单位:元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新办公大楼 49,063,232.03 49,063,232.03 33,868,016.05 33,868,016.05合 计 49,063,232.03 49,063,232.03 33,868,016.05 33,868,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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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年

单位:元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新办公大楼 33,868,016.05 33,868,016.05 11,656,571.39 11,656,571.39

合 计33,868,016.05 33,868,016.05 11,656,571.39 11,656,571.39

(2)关联方担保

2016年3月31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借款

1.3亿元人民币,年利率为4.785%,借款期限为2016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31日,

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担保和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7年8月24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借款3千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17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24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和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7年8月31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借款3千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17年8月31日至2018年8月31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和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7年9月14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借款5千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2017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14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和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8年4月26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借款5千万,借款期限为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2月24日,贷款到期日不迟于2019年4月27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担保和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8年6月28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借款2千万,借款期限为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2月24日,贷款到期日不迟于2019年6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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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担保和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8年7月27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借款3,000万元,授信期限自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9月24日,贷款到期日不迟于2019年7月27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担保和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8年7月27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借款2,000万元,授信期限自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2月24日,贷款到期日不迟于2018年10月27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和借款合同已履行完毕。

2018年7月27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借款3,54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7月27日至2019年7月27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8年7月27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借款3,000万元,授信期限自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2月24日,全部贷款的到期日不迟于2019年7月27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8年8月28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8月28日至2019年8月28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8年8月31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1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8年9月20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0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8年9月29日,南华资本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借款46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9月29日至2019年9月29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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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8年11月23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借款2,000万元,授信期限自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2月24日,贷款到期日不迟于2019年8月24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9年1月24日,南华资本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借款1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1月24日至2020年1月10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9年2月25日,南华资本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借款1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2月25日至2020年2月10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9年3月14日,南华资本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3月14日至2020年3月10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9年4月26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26日,贷款到期日不迟于2020年4月26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9年5月10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开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220.15万元,授信期限自2019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26日,电子汇票到期日不迟于2019年11月10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9年5月27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开立远期进口信用证351.29万美元,授信期限自2019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26日,远期信用证期限不长于2019年8月26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2019年6月28日,南华资本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开立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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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216.17万元,授信期限自2019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26日,电子汇票到期日不迟于2019年12月28日。横店控股为南华资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两年止。

(3)关联方股权转让

2018年4月27日,横华国际与严又明(原副总经理颜树萍的配偶)签署《股权买卖协议》,约定严又明将其持有的中国国际衍生品分析师协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港币的价格转让给横华国际。横华国际与严又明前述股权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中国衍生品的净资产账面值不低于转让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2016年至2018年各期末,发行人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为零。截至2019年6月30日,横华农业应收关联方横店控股款项账面余额为3,540元,坏账准备177元,此外无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八、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简介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提名人

徐文财 董事长 2012年10月至今 横店控股

罗旭峰 董事、总经理 2012年10月至今 横店控股

厉宝平 董事 2012年10月至今 横店控股

徐飞宇 董事 2012年10月至今 横店控股

管清友 独立董事 2019年2月至今 南华期货董事会

张红英 独立董事 2019年2月至今 南华期货董事会陈蓉 独立董事 2019年2月至今 南华期货董事会

徐文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87年8月至1998年7月,就职于浙江农业大学经贸学院,任助教、工商管理系副主任;1998年8月至2001年7月,就职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任工商管理系副主任;2001年8月至今,就职于横店控股,任董事、副总裁;2003年1月至今,就职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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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2001年12月至今,就职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05年3月至今,就职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5年6月29日至今,就职于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6年1月29日至今,就职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05年7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罗旭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88年8月至1993年7月,就职于浙江省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建设公司,任办公室干事、团委书记;1993年8月至1996年5月,就职于浙江金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历任营业部市场部经理、营业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96年5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

厉宝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87年7月至1996年2月,就职于浙江省远洋公司,任工程师;1996年2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东阳市第八建筑公司,任副总经理;1999年12月至2000年9月,就职于横店集团得邦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0年9月至2016年5月,曾历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助理、总裁工作室副主任、人才劳资委副主任、人力资源总监;董事、副总裁兼人力资源总监、投资监管总监等职务;2016年5月至今担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投资监管总监;2007年5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2013年至今,就职于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5年1月至今,就职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5年6月29日至今,就职于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6年1月29日至今,就职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1年5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徐飞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80年10月至1983年12月,就职于东阳南溪卢宅信用社,任副主任;1984年1月至1988年8月,就职于东阳市农业银行,任职员;1988年9月至1992年3月,就职于东阳市中国银行,任职员;1992年3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金华市中国银行,任主任;2002年至今,就职于横店控股,任总裁助理;2005年10月至今,就职于横店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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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至2016年11月,就职于横店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7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管清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9月至2009年7月,就职于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任项目主任;2009年7月至2012年9月,就职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任处长;2012年9月至2017年12月,就职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7年12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如是我研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9年2月,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张红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88年7月至2005年11月,就职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学科研;1992年至1993年1月,就职于香港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审计;2005年11月至2013年3月,就职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党总支副书记;2013年3月至今,就职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党委书记、副院长;2019年2月,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陈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7月至2018年1月,就职于国贸期货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03年8月至今,就职于厦门大学,任教师;2019年2月,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

(二)监事简介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提名人夏海波 监事会主席、财务部经理 2012年10月至今 南华期货职工代表大会厉国平 监事 2012年10月至今 横店控股

王力 监事 2014年4月至今 横店控股

夏海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财务部经理。1994年9月至2000年9月,就职于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财务部,任会计;2000年9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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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国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1994年8月至1999年8月,就职于东阳市公安局李宅派出所,任民警;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东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任民警;2002年7月至2003年11月,就职于东阳公安局横店派出所,任副所长;2003年12月至今,就职于横店控股,历任监事、副总裁;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2015年6月至今,就职于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2016年1月至今,就职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会主席;2005年7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监事。

王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太原刚玉物流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任经理;2007年6月至2008年9月,就职于浙江横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任经理;2003年1月至2017年2月,就职于横店控股,历任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副总监、资本管理总监、监事;2017年2月至今,就职于横店控股,任上市公司管理中心总监、监事;2015年9月至今,就职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 2016年1月至今,就职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2014年4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罗旭峰 董事、总经理 1997年11月至今

叶柯 副总经理 2012年7月至今张子健 副总经理 2006年3月至今虞琬茹 副总经理 2005年11月至今唐启军 副总经理 2007年12月至今

朱斌 副总经理 2011年5月至今

吴琎 副总经理 2018年3月至今王正浩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2年10月至今李建萍 首席风险官 2017年11月至今钟益强 董事会秘书 2012年10月至今

罗旭峰简历见“董事”简介部分。叶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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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2年7月至1993年6月,就职于北京市旅游局(华都饭店),任职员;1993年6月至1998年2月,就职于中国国际期货公司交易部,任主管;1998年2月至2001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期货部交易所,任主任科员;2001年12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稽查局调查三处,任副处长、调研员;2007年5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期货部公司二处,任处长;2009年8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期货二部检查一处,任处长;2012年7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张子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84年9月至1993年4月,就职于杭州照相机械研究所,任职员;1993年4月至1996年6月,就职于浙江南都房产集团有限公司,任销售部经理;1996年6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经理、营业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虞琬茹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2年9月-1994年4月,就职于青岛双飞龙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1994年5月至1997年8月,就职于江苏三山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就职于上海众生期货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1999年8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上海外高桥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历任任职员、副总经理;2002年2月至2005年3月,就职于上海通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历任职员、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营业部经理、副总经理。

唐启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85年7月至1994年4月,就职于哈尔滨变压器厂,任财务会计;1994年4月至2007年11月,就职于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11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朱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1年9月至1993年6月,就职于萧山技术监督局,任职员;1993年6月至1997年3月,就职于浙江金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萧山营业部市场部经理、萧山营业部副总经理助理;1997年3月至1998年12月,就职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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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经纪人;1999年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所长、副总经理。

吴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经济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82年7月至1985年9月,就职于浙江省兰溪市房管局,任职员;1987年7月至1994年4月,就职于浙江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员;1994年4月至1994年10月,就职于杭州鑫业贸易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1994年10月至1997年9月,就职于浙江足佳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职员;1997年9月至2003年3月,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员;2003年3月至2003年8月,就职于中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2003年8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部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首席风险官、副总经理。

王正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1996年8月至1998年12月,就职于杭州乘风电器有限公司,任财务核算科长;1998年12月至1999年12月,就职于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内审部内审员;1999年12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李建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国家律师执业资格。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2001年7月至2002年5月,就职于广珠高速有限公司,任职员;2002年5月至2004年9月,就职于湖南舂陵法律服务所,任助理;2007年7月至2017年4月,就职于浙江证监局,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2017年4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员工、总经理助理、首席风险官。

钟益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办主任。2007年7月至今,就职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办主任助理、总经办副主任、营业部经理、总经办主任、董事会秘书。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2018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

序号 姓名 本公司职务 税前薪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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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本公司职务 税前薪酬(元)

1 徐文财 董事长

罗旭峰 董事、总经理800,000.00

3 厉宝平 董事

4 徐飞宇 董事

5 姚先国 独立董事60,000.00

6 胡俞越 独立董事60,000.00

7 许永斌 独立董事60,000.00

夏海波 监事会主席、财务部经理328,664.009 厉国平 监事 010 王力 监事 011 叶柯 常务副总经理1,440,000.00

12 张子健 副总经理530,290.00

13 虞琬茹 副总经理518,180.00

唐启军 副总经理503,660.00

15 朱斌 副总经理488,360.00

16 王正浩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489,960.00

17 吴琎 副总经理487,360.00

18 李建萍 首席风险官299,300.00

19 钟益强 董事会秘书367,260.00

对在公司任全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均依法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失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合法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其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徐文财、厉宝平,监事厉国平、王力在横店控股领取薪酬;董事徐飞宇在横店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领取薪酬。除此之外,在公司任全职的其他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从公司之外的其他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公司董事徐文财、厉宝平系公司控股股东横店控股的董事,王力系横店控股的监事,厉国平系横店控股的副总裁,徐飞宇系横店控股的总裁助理,横店控股基于管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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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会指定其董事、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担任下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故徐文财、厉宝平、王力、厉国平、徐飞宇基本在横店控股下属企业担任了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截至2019年6月30日,除上述兼职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本公司任职 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

徐文财 董事长

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公司实际控制人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法定代表人、副会长兼秘书长

“横店三会” 之一东阳横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关联方浙江红蓝牧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浙江南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 公司关联方浙江南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关联方浙江裕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关联方浙江汇旭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参股公司罗旭峰 董事、总经理 杭州甘霖助学基金会理事 公司董事担任理事的企业

厉宝平 董事

企业联合会理事 公司实际控制人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理事 “横店三会” 之一浙江红蓝牧董事 公司关联方浙江裕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关联方东阳横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关联方徐飞宇 董事

浙江红蓝牧董事 公司关联方浙江南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关联方管清友 独立董事 北京如是我研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公司关联方张红英 独立董事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公司关联方陈蓉 独立董事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公司关联方

厉国平 监事

南华发展监事 公司关联方浙江红蓝牧监事 公司关联方浙江南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公司关联方浙江裕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公司关联方浙江海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监事 公司参股公司朱斌 副总经理 浙江海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参股公司张子健 副总经理 横华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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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本公司任职 兼职情况 兼职单位与公司关系吴琎 副总经理 杭州甘霖助学基金会理事长 公司董事担任理事的企业钟益强 董事会秘书 浙江汇旭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参股公司

注:2019年5月8日,该公司已办理完毕注销手续。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明,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本公司工作,未对外兼职。

九、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横店控股持有发行人42,512.09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3.35%,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截至2019年6月30日,横店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 徐永安成立日期 1999年11月22日注册地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主要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和经营;电子电气、医药化工,影视娱乐、建筑建材、房产置业、轻纺针织、机械、航空服务、旅游服务、商贸物流、信息网络、金融投资、教育卫生体育、畜牧草业;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横店控股的历史沿革如下:

(1)1999年横店控股设立

1999年7月18日,横店集团有限公司与旅游促进会决定分别出资57,000万元、3,000万元组建横店控股,并于同日签署《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章程》。

1999年7月31日,浙江金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浙金会师验字(1999)第43号),验证横店控股实收资本为6亿元。

横店控股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横店集团有限公司 57,000.00 95.002 旅游促进会 3,000.00 5.00

合计6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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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1年12月股权转让、增资至20亿元

2001年12月20日,横店控股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横店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横店控股5.7亿元出资额转让给旅游促进会;同意横店控股增资至20亿元,新增注册资本14亿元由企业联合会认缴。

2001年12月20日,横店集团有限公司与旅游促进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02年4月28日,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东明会验字(2002)第81号),验证横店控股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合计14亿元。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横店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企业联合会 140,000.00 70.002 旅游促进会 60,000.00 30.00

合计200,000.00 100.00

此后,横店控股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截至2019年6月30日,横店控股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企业联合会 140,000.00 70.002 旅游促进会 60,000.00 30.00

合计200,000.00 100.00

经东阳市人民政府认定,横店三会的资产属于横店集团企业员工(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据此,横店控股系集体资产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母公司口径总资产为3,861,478.75万元,净资产为2,391,360.64万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174,873.34万元。以上数据经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母公司口径总资产为4,092,447.91万元,净资产为2,470,911.99万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79,551.35万元。以上数据经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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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企业联合会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企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横店控股70%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企业联合会是经浙江省东阳市乡镇企业局《关于同意筹备成立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的批复》(东乡镇企[2001]54号)、东阳市民政局《关于成立“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的批复》(东民[2001]72号)批准,于2001年8月3日在东阳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现持有东阳市民政局于2016年9月12日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330783765209009G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徐永安;注册资本:

140,000万元;住所: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业务范围:1、对资本投入企业单位的资产实行管理;2、开展企业单位经营管理的理论研究;3、开展对社会责任贡献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4、兴办医院、学校,兴建道路、桥梁,捐款等公益、慈善事业。业务主管单位: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发行人的终极控制人为横店集团企业劳动群众集体

发行人的终极控制人为横店集团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横店集团企业劳动群众集体的人员由横店集团企业全体员工组成,凡与横店集团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者,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即成为横店集团企业劳动群众集体的一员。横店集团企业劳动群众集体主要通过企业联合会在内的横店三会行使权利,通过横店三会完成对各下属企业投资。

(1) 横店三会的性质

1)企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现持有东阳市民政局于2016年9月12日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783765209009G),为依法在东阳市民政局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社会团体法人。

2)旅游促进会:旅游促进会现持有东阳市民政局于2016年9月12日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783765208989L),为依法在东阳市民政局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社会团体法人。

3)经济促进会:经济促进会现持有东阳市民政局于2016年6月21日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783765208997F),为依法在东阳市

1-2-75

民政局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社会团体法人。

(2) 横店三会与发行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企业联合会和旅游促进会分别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横店控股70%和30%的股权,经济促进会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权。具体如下图所示:

(3)横店三会的历史沿革

1)企业联合会的历史沿革

企业联合会的历史沿革如下:

A 2001年,企业联合会设立

2001年7月25日,东阳市乡镇企业局出具《关于同意筹备成立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的批复》(东乡镇企[2001]54号),同意筹备成立企业联合会。2001年8月3日,东阳市民政局出具《关于成立“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的批复》(东民[2001]72号),同意企业联合会筹备组申请成立企业联合会。

2001年8月2日,金华天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金华天鉴会验字[2001]第38号),验证截至2001年8月2日,企业联合会实收资金1,500万元。

B 2002年,增资至14亿元

1-2-76

2002年8月16日,企业联合会召开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企业联合会注册资金增加至14亿元。2002年12月17日,东阳市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要求增加注册资金”的批复》(东经贸[2002]277号),同意企业联合会注册资金增加至14亿元。

2002年11月20日,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东明会验字[2002]第214号),验证截至2001年12月31日,企业联合会增资后的实收资金为14亿元。

此后,企业联合会的注册资金未发生变化。

2)旅游促进会的历史沿革

旅游促进会的历史沿革如下:

A 1998年,旅游促进会设立

1998年10月8日,东阳市旅游局出具《关于成立“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筹备小组的通知》(东旅[1998]15号),同意成立旅游促进会筹备小组。1998年10月10日,东阳市民政局出具《关于成立“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的批复》(东民[98]83号),同意成立旅游促进会。

浙江金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1998年8月13日,旅游促进会实收资金为200万元。

B 2002年,增资至6亿元

2002年8月20日,旅游促进会召开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旅游促进会注册资金增加至6亿元。2002年12月17日,东阳市旅游局出具《关于同意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增加注册资金的批复》(东旅[2002]56号),同意旅游促进会注册资金从200万元增加到6亿元。

2002年11月20日,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东明会验字[2002]第216号),验证截至2001年12月31日,旅游促进会增资后的实收资金为6亿元。

此后,旅游促进会的注册资金未发生变化。

3)经济促进会的历史沿革

1-2-77

经济促进会的历史沿革如下:

A 1998年,经济促进会设立1998年2月16日,东阳市乡镇企业局出具《关于同意建立横店经济发展促进会筹建小组的批复》(东乡镇[1998]10号),同意成立经济促进会筹建小组。1998年8月28日,东阳市民政局出具《关于成立“横店经济发展促进会”的批复》(东民[98]82号),同意成立经济促进会。

浙江金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1998年9月17日,经济促进会实收资金为1,000万元。

B 2002年,增资至9亿元

2002年8月15日,经济促进会召开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经济促进会注册资金增加至9亿元。2002年12月17日,东阳市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横店经济发展促进会要求增加注册资金的批复》(东旅[2002]276号),同意经济促进会注册资金从1,000万元增加到9亿元。

2002年11月20日,东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东明会验字[2002]第215号),验证截至2001年12月31日,经济促进会增资后的实收资金为9亿元。

此后,经济促进会的注册资金未发生变化。

(4)横店三会的会员人数

根据《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章程》、《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章程》、《横店经济发展促进会章程》,与横店三会及其管理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者,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成为横店三会会员。截至2019年6月30日,横店三会的会员人数为49,065人。

(5)横店三会的运作模式、管理架构、决策机制、日常管理机构

1) 会员及会员代表大会

根据《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章程》、《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章程》、《横店经济发展促进会章程》,与横店三会及其管理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者,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成为横店三会会员。会员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横店三会活动,获得横店三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对横店三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1-2-78

横店三会分别设立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为横店三会各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的会员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其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听取和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确定该会的工作方针的任务;(五)决定终止事宜;(六)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2) 理事及理事会

根据《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章程》、《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章程》、《横店经济发展促进会章程》,横店三会分别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该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该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会秘书长;(三)制定理事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议与其他事宜,审查批准会员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设立该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任免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该会注册资金变更事宜;(六)领导该会各机构展开工作;(七)检查、监督该会各机构工作情况;(八)制定该会内部管理制度;(九)决定公益、慈善事业的规划、实施、发展的相关事宜;(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理事会的组成人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现理事会由五名理事组成,设秘书长一名;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3)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根据《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章程》、《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章程》、《横店经济发展促进会章程》,横店三会分别设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会长的职权包括:(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提出和讨论重大发展计划;(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对内行使决策权、对外行使代表权;(四)下一任会长的提名权;(五)对理事会成员调整的提名权;(六)对各分支机构聘任负责人的提名权;(七)按规定对会员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权;(八)委托副会长行使会长职权。

副会长的职权包括:(一)协助会长工作;(二)负责分管工作;(三)根据会长授权,代行会长职权。

秘书长的职权包括:(一)负责理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二)起草理事会相关会议

1-2-79

文件;(三)组织落实理事会决议;(四)协助会长办理理事会日常事务;(五)完成会长、副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6)横店三会的利益分配比例、分配方式机制、报告期分配情况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社会团体的经费,以及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所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章程》、《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章程》、《横店经济发展促进会章程》均规定,横店三会各会经费必须用于其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该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该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该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根据横店三会分别出具的说明,横店三会各会自成立至今,均未向其会员分红,其经费和收益均按照各自章程的规定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横店三会各会均不存在利益分配机制,报告期内均不存在利益分配情形。

综上,横店三会均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社会团体法人,已制订合法有效的章程,建立符合运作需求的组织机构和治理机制;横店三会均系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经费使用、剩余财产处理等均在各自章程中予以规定;横店三会各会依法取得的相关收入,均应用于各自章程的规定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目前不存在将其取得的收入向其会员进行分配的情形。

3、企业联合会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法律障碍以及企业联合会的合法合

规情况

(1)企业联合会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法律障碍

民政部于2002年2月4日出具的《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社会团体兴办经济实体有关问题的复函》(民办函(2002)21号)指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作为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与公司、企业等营利性组织的主要区别不在于是否营利,而在于营利所得如何分配。社会团体的资产及其所得,任何成员不得私分,不得分红;社会团体被注销后,剩余财产应移交给同类其他非营利性组织,用于社会公益事

1-2-80

业。社会团体不同于机关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经费仅靠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等是远远不够的。兴办经济实体,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取得收入,是社会团体活动费用的重要补充渠道,目的是促使其更加健康发展。为此,民政部、国家工商局于1995年7月10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社发〔1995〕14号)。这个文件的精神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没有冲突。”因此,根据《关于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社会团体兴办经济实体有关问题的复函》的意见,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可以投资设立企业法人,也可以设立非法人的经营机构,但不得以社会团体自身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根据《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章程》的规定,企业联合会的业务范围包括对资本投入企业单位的资产实行管理。企业联合会的经费来源包括该会积累的社团资产、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投资所得、接受捐赠等。企业联合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企业联合会资产。

根据企业联合会出具的说明,企业联合会自成立以来未向其会员或个人分红。此外,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公布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因此,社会团体法人从事股权投资的经营活动在实务上不存在法律障碍。据此,企业联合会根据其章程所从事股权投资不属于“从事营利性活动”,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联合会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法律障碍。

(2)企业联合会主要运作合法合规

根据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东阳市民政局分别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企业联合会的主要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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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19年6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资产:

货币资金 740,170.63 657,707.06 737,233.70 967,187.13结算备付金 2,599.50 4,928.48 2,826.05 5,400.10应收货币保证金 394,925.51 313,225.18 355,908.15 513,189.11应收质押保证金6,048.79 3,892.24 8,206.91 4,371.7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16,714.42 8,181.75 70,214.33交易性金融资产 65,541.3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应收票据 1,052.59 - - -应收账款 3,516.59 3,348.48 575.23 -预付款项20,537.86 20,523.78 5,309.07 -应收结算担保金 2,588.86 2,584.36 2,575.70 2,555.78应收风险损失款 - - 0.80 0.02其他应收款 23,854.04 39,966.53 55,468.43 11,191.3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50.00 0.40 1,540.02存货 37,950.56 16,789.86 16,227.30 1,447.09发放贷款及垫款2,778.65 - 1,978.53 320.94存出保证金 1.42 3.97 - 871.7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13,910.53 40,757.30 6,378.07长期股权投资 6.88 3,321.08 2,901.14 2,609.6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34.8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期货会员投资资格 3,456.49 2,020.80 1,930.09 2,039.67投资性房地产

50.72 54.62 62.40 195.22固定资产 2,588.38 2,297.16 2,436.17 2,363.95在建工程 7,011.48 6,238.80 4,906.32 3,386.80无形资产 18,127.29 18,303.26 19,007.82 19,340.59商誉 521.93 521.33 496.29 1,859.04递延所得税资产 1,279.83 265.76 1,818.92 842.85

1-2-82

项目

2019年6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其他资产6,150.49 4,441.93 4,595.28 2,942.97资产总计1,341,694.70 1,131,409.61 1,273,403.75 1,620,248.19负债:

短期借款 76,825.17 36,149.59 11,000.00 13,000.00应付货币保证金 848,279.66 737,899.82 876,771.28 1,272,671.03应付质押保证金 6,048.79 3,892.24 8,206.91 4,371.76交易性金融负债14,425.55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不适用 24,139.99 20,585.69 24,409.76期货风险准备金 13,163.11 12,814.25 11,865.12 10,669.49应付票据 436.31 - - -应付账款 3,188.81 5,396.94 - -预收账款 3,344.72 845.07 5,786.3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70.00 100.00 -应付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17.18 28.96 34.30 150.68应付职工薪酬 2,239.15 2,684.50 7,473.12 6,020.01应交税费 809.41 3,837.49 1,117.20 1,800.25其他应付款 41,595.16 30,011.83 63,115.86 56,629.61代理买卖证券款 71,851.06 21,180.05 27,072.37 8,293.26应付债券45,000.00 45,000.00 44,978.26 44,944.93预计负债 1,199.59 658.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65.49 82.90 3,507.51 68.95负债合计1,129,489.17 924,892.32 1,081,614.01 1,443,029.73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1,000.00 51,000.00 51,000.00 51,000.00资本公积64,914.27 64,914.27 64,913.40 64,913.40其他综合收益 2,688.48 2,204.03 -140.32 3,083.37盈余公积 6,657.57 6,666.87 5,963.39 4,587.76一般风险准备 8,653.86 8,505.47 7,709.04 6,329.34未分配利润 76,998.84 71,916.57 61,027.59 45,913.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0,913.02 205,207.20 190,473.10 175,827.46少数股东权益1,292.52 1,310.10 1,316.63 1,391.00所有者权益合计212,205.54 206,517.30 191,789.73 177,218.46

1-2-83

项目

2019年6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41,694.70 1,131,409.61 1,273,403.75 1,620,248.1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一、营业收入

382,668.08 459,721.06 204,190.56 77,729.29手续费收入 10,200.62 24,845.35 33,204.98 39,019.39利息净收入9,564.83 24,220.88 28,200.15 23,031.28投资收益(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014.65 21,679.07 -3,585.50 2,135.0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47.87 -13,158.62 14,139.54 -165.76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6.09 96.78 182.91 -14.64资产处置收益 - - 207.79 182.60其他业务收入351,532.67 401,202.49 130,473.10 13,541.39其他收益 513.52 835.11 1,367.59 -

二、营业支出

375,216.26 443,133.05 179,581.27 58,865.65提取期货风险准备金 349.16 954.30 1,204.30 1,479.70税金及附加 131.19 193.21 167.85 602.71业务及管理费用 22,193.60 43,383.89 47,110.80 43,478.48财务费用1,308.23 979.13 247.74 278.41信用减值损失 -145.5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资产减值损失 386.53 -1,000.69 2,989.84 754.38其他业务成本 350,993.09 398,623.22 127,860.73 12,271.9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451.81 16,588.01 24,609.29 18,863.64加:营业外收入 50.32 8.13 12.94 348.26减:营业外支出

449.67 237.96 234.64 121.6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052.46 16,358.18 24,387.59 19,090.28减:所得税费用 1,812.98 3,994.53 6,640.34 3,809.3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239.47 12,363.65 17,747.25 15,280.9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262.01 12,388.88 17,869.33 15,379.60少数股东损益 -22.54 -25.24 -122.08 -98.66持续经营净利润5,239.47 12,363.65 17,747.25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1-2-84

项目

2019年

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48.77 2,350.49 -3,210.13 1,941.6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43.80 2,344.35 -3,223.69 1,938.44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07.34 -

-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07.3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336.46 2,344.35 -3,223.69 1,938.44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不适用 -58.90 12.88 -296.0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36.46 2,403.25 -3,236.57 2,234.46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96 6.14 13.56 3.20

七、综合收益总额

5,688.24 14,714.14 14,537.12 17,222.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705.82 14,733.24 14,645.64 17,318.04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7.57 -19.09 -108.52 -95.4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单位:元) 0.10 0.24 0.35 0.30

(二)稀释每股收益(单位:元) 0.10 0.24 0.35 0.3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项目

2019年

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92,418.17 447,470.19 154,721.20 14,367.81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减少额 - 2,104.49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9,972.07 30,590.92 41,565.54 52,325.99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50,601.77 - 19,681.05 3,518.46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86.5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384.60 59,517.41 155,837.07 207,342.9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5,376.61 540,869.50 371,804.87 277,555.20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5,085.86 463,234.31 171,633.16 33,648.66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2,782.64 - 1,766.96 337.83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444.63 3,593.97 5,427.34 7,675.56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198.81 26,667.13 23,371.44 17,458.49以现金支付的业务及管理费 6,357.39 17,634.87 14,169.77 14,506.48

1-2-85

项目

2019年

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支付的各项税费 5,437.61 5,190.38 6,791.13 5,928.84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6,539.36 420.4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259.68 172,076.60 417,616.16 147,634.36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13,566.61 694,936.62 641,196.44 227,190.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810.00 -154,067.12 -269,391.58 50,364.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3,789.79 59,199.83 265,752.42 147,437.5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854.79 44,551.74 9,140.00 2,550.8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761.3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3,308.71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334.62 1,526,223.83 1,826,442.17 575,557.1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4,979.20 1,629,975.41 2,102,095.98 728,854.2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894.50 3,327.17 3,991.05 4,772.54投资支付的现金 72,819.16 62,773.57 223,341.50 205,416.32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2.35 151.1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7,830.50 1,402,486.49 1,740,610.31 584,088.0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2,544.16 1,468,619.58 1,968,093.96 794,276.9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435.03 161,355.83 134,002.01 -65,422.6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28 8.62 78.40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28 8.62 78.4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7,675.58 38,149.59 11,000.00 13,000.00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7,675.58 38,175.87 11,008.62 13,078.4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000.00 13,000.00 13,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98.82 3,538.26 2,940.03 3,067.90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98.82 16,538.26 15,940.03 3,067.9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76.76 21,637.61 -4,931.41 10,010.50

1-2-86

项目

2019年

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8,093.62 4,045.75 -1,235.58 -188.3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1,815.41 32,972.07 -141,556.56 -5,235.55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6,120.69 103,148.61 244,705.17 249,940.7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7,936.09 136,120.69 103,148.61 244,705.17

(二)非经常性损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8541号),会计师认为“南华期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华期货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9年

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11 -39.55 207.79 150.28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13.52 835.11 1,367.59 337.22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2.19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1-2-87

项目

2019年

1-6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42.44 -403.76 -327.22 -190.9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89 -147.60 -221.33 -88.06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小计 973.73 246.38 1,026.83 208.51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234.84 67.23 248.49 58.56少数股东损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38.89 179.15 778.34 149.94

(三)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6年 9.22 0.30 0.302017年 9.76 0.35 0.352018年

6.26 0.24 0.242019年1-6月 2.53 0.10 0.10

1-2-88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每股收益(元)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6年

9.13 0.30 0.302017年 9.33 0.34 0.342018年 6.17 0.24 0.242019年1-6月 2.17 0.09 0.09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9年6月30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 56.46 46.99 50.62 48.36净资产与股本比率(%) 416.09 404.94 376.06 347.49固定资本比率(%) 4.52 4.13 3.83 3.25总资产收益率(%) 1.61 4.20 6.67 6.10净资产收益率(%)

2.50 6.21 9.62 9.07营业支出率(%) 98.05 96.39 87.95 75.7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期货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08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08]8号)的规定,各指标含义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应付货币保证金-应付质押保证金)/(总资产-应付货币

保证金-应付质押保证金)

2、净资产与股本比率=年末净资产/股本

3、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期末在建工程)/年末净资产

4、总资产收益率=利润总额/年初和年末资产(总资产-应付货币保证金-应付质押保

证金)的平均余额

5、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和年末净资产的平均余额

6、营业支出率=营业支出/营业收入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620,248.19万元、1,273,403.75万元、1,131,409.61万元和1,341,694.70万元。

1-2-89

公司对客户资产进行封闭管理,客户资金实行专户存放,与公司自有资金严格分离。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客户资产分别为1,285,336.05万元、912,050.56万元、762,972.11万元和 926,179.5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33%、71.62%、67.44%和69.03%。扣除公司资产总额中的客户资产部分后,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自有资产分别为334,912.14万元、361,353.18万元、368,437.50万元和415,515.1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67%、28.38%、32.56%和30.97%。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资产以货币资产为主。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和应收货币保证金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37%、85.84%、85.82%和84.60%,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占比较低,资产流动性强,安全性较高。

2、负债结构变动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443,029.73万元、1,081,614.01万元、924,892.32万元和1,129,489.1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应付货币保证金,由于应付货币保证金与客户资产存在配比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债务偿还压力。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7,729.29万元、204,190.56万元、459,721.06万元和382,668.0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出现波动的原因主要由于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中风险管理业务涉及的贸易收入与“其他业务支出”中该类业务涉及的贸易成本同步波动所致。综合考虑该类业务贸易收入和成本,该类业务规模的变化对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1)手续费收入

本公司手续费收入主要由期货经纪手续费、交易所减收手续费和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等构成。公司在境内开展期货经纪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其中期货经纪业务通过代理客户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收取经纪手续费,资产管理业务通过管理受托资产获得管理费及业绩报酬;公司同时通过其控制的横华国际的各子公司开展境外期货经纪业务与境外资产管理业务。公司境内、外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主要受到期货交易规模因素及手续费率或佣金率因素的影响,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收入主要受到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和管理费率及业绩报酬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的手续费收入分别为39,019.39万元、33,204.98万元、

1-2-90

24,845.35万元和10,200.62万元,2017年较2016年下降25.18%,2018年较2017年下降14.90%。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收入有所下滑,主要是由于:1)公司期货经纪业务受资本市场短期不利影响,成交规模与综合平均费率均有所下滑,进而导致期货经纪手续费收入减少;2)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受到资本市场短期不利影响、资管新规实施等政策影响,进行了相应整改,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后不予展期,同时新设资产管理计划规模降幅明显,进而导致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和手续费收入减少。

(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的利息净收入分别为23,031.28万元、28,200.15万元、24,220.88万元和9,564.83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63%、13.81%、

5.27%和2.50%。

2017年,由于利率上升,自有资金存款和客户保证金存款形成的利息收入均有所增长,导致公司利息净收入增加。

2018年以来,由于公司期货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规模有所下降,使得客户保证金规模下降,导致利息净收入出现下降。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实现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135.02万元、-3,585.50万元、21,679.07万元和10,014.65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主要为持有的场外衍生品合约;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持有的期货合约、股票和债券、现货远期合约、商品期权、股票期权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持有的理财产品、基金、股票、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等;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权益法核算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165.76万元、14,139.54万元、-13,158.62万元和1,047.87万元,主要来自场外衍生品合约、股票、基金、期货合约等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其他业务收入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包括贸易收入、交易所会务费收入等。报告期各期,公司

1-2-91

实现的贸易收入分别为12,242.80万元、127,932.91万元、399,102.16万元和350,956.54万元,分别占当年实现其他业务收入90.41%、98.05%、99.50%和99.84%。公司产生的贸易收入主要来自于子公司南华资本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业务形成的收入。当南华资本履行完成货物购买及货物销售协议相关义务后,分别计入贸易相关成本及收入。报告期各期,公司子公司南华资本开展前述风险管理业务产生的贸易成本分别为12,235.01万元、127,667.31万元、398,541.31万元和350,930.66万元。综合考虑贸易端的收入和成本、衍生品端的配套衍生品收入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基差贸易业务在贸易端对税前利润的贡献为7.80万元、265.60万元、560.85万元和25.88万元,在衍生品端对公司综合收益的影响为3.13万元、87.04万元、1,508.19万元和3,254.09万元。基差贸易业务整体对公司综合收益的影响为10.92万元,361.20万元,2,069.04万元和3,279.97万元。

此外,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投资教育培训收入731.97万元、1,146.08万元、1,437.01万元和324.79万元,主要包括公司向各个交易所申请的课题费用、交易所活动和举办会议费用,以及公司控制的企业CII进行金融市场培训业务收入。

(6)其他收益

2017年,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1,367.59万元,主要系东阳市财政专项补助。该项财政补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基金在东阳市注册后,东阳市财政局根据东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市长办公)[2016]18号会议纪要,下发的政府补助资金。

2018年,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835.11万元,主要系东阳市财政局据《关于下达南华基金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8〕319号)下发的东阳市财政专项补助,以及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据《关于拨付2018年上城区第一批金融服务业发展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上财〔2018〕51号)下发的金融服务业发展项目资金。

2019年1-6月,公司取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513.52万元,主要系东阳市财政局据《关于下达南华基金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19〕23号)下发的东阳市财政专项补助,以及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据《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命名上城区2018年度经济发展贡献企业经营团队的决定》(上证函〔2019〕21号)下发的金融服务业发展项目资金。

4、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2-92

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现货贸易业务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客户存入的保证金,收回交易所保证金,收取手续费收入和利息净收入等;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来自现货贸易业务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客户支取的保证金,存入交易所保证金,支付员工薪酬的现金,以及业务及管理费中支付的现金等。

2016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364.98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入方面主要是公司客户存入保证金净额185,138.24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出方面主要是公司存入交易所保证金净额131,379.86万元。

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9,391.58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入方面主要是公司收回交易所保证金净额151,492.34万元和开展现货贸易业务销售商品产生现金流入154,625.75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出方面主要是公司客户支取保证金净额381,922.45万元和开展现货贸易业务购买商品产生现金流出171,589.25万元。

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4,067.12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入方面主要是公司收回交易所保证金净额56,895.51万元和开展现货贸易业务销售商品产生现金流入446,326.87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出方面主要是公司客户支取保证金净额155,065.55万元和开展现货贸易业务购买商品产生现金流出463,234.31万元。

2019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810.00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入方面主要是公司开展现货贸易业务销售商品产生现金流入390,733.77万元和客户存入保证金净额98,427.33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出方面主要是公司存入交易所保证金净额68,099.75万元和开展现货贸易业务购买商品产生现金流出415,085.86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5,422.64万元、134,002.01万元、161,355.83万元和42,435.03万元,主要影响因素为公司自有资金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的存入和到期取回,以及保证金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的存入和到期取回。2016年度,公司存入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持续增加,因此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负数。2017年以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正的原因是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到期取回。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主要为公司发行债券及借款收到的现金。2016年,公司新增短期借款13,000万元形成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2017年,公司

1-2-93

新增短期借款11,000万元形成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2018年以来,公司新增保证借款及质押借款形成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

2016年,公司支付发行债券及短期借款所产生的利息,产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3,067.90万元。2017年,公司支付发行债券及短期借款所产生的利息,产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940.03万元,此外公司偿还短期借款13,000万元,产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018年,公司支付发行债券及短期借款所产生利息支出3,538.26万元,此外,公司偿还短期借款13,000万元,产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019年1-6月,公司支付短期借款所产生利息支出1,198.82万元,产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此外,公司偿还短期借款7,000.00万元,产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十一、股利分配政策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4、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国家对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累计提取余额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1-2-94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不得向股东做出最低收益、分红的承诺。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部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确保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低于证监主管部门规定的预警标准。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1、2016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6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2、2017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7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3、2018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8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4、2019年1-6月年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三)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等情况,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1-2-95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述第3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指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公司将根据当年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相关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在面临净资本约束或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制定股利分配方案的程序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符合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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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3、调整股利分配方案的程序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取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意见(如有),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4、股利分配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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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4)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提取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在《公司章程(草案)》实行过程中国家对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累计提取余额有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不得向股东做出最低收益、分红的承诺。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部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确保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低于证监主管部门规定的预警标准。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四)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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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发行人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横华国际

南华期货持有横华国际100%的股权。横华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59,850万港元董事 罗旭峰、颜树萍、李玲芳、张子健、刘涛成立日期 2011年8月16日注册地 9/F,KA WA BANK CENTRE,232 DES VOEUX ROAD,CENTRAL HK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管理、资本运营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42,333.53万港元,净资产为63,794.91万港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2,282.00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均为合并口径。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322,401.27万港元,净资产为70,506.20万港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328.60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均为合并口径。

注:1、2015年7月13日,“南华投资顾问(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15年9月16日,“横华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月23日,南华期货受让取得横华国际期货持有的横华国际100%股权。

2、实收资本系指股东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下同。

横华国际控制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横华国际期货

横华国际持有横华国际期货100%股权。横华国际期货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24,000万港元董事 李玲芳、俞振州、夏润喆成立日期 2006年6月20日注册地 香港上环德辅道中232号嘉华银行中心9楼、16楼及21楼主营业务 期货合约交易、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58,864.86万港元,净资产为16,667.26 万港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2,619.29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吴洁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169,308.28万港元,净资产为13,868.41万港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602.64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注:2015年7月13日,“南华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金融有限公司”;2015年9月22日,“横华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期货有限公司”。2016年2月26日,南华期货以横华国际期货100%

股权向横华国际增资。

2、横华国际资产

横华国际持有横华国际资产100%的股权。横华国际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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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 1,000万港元董事 李玲芳、夏润喆、俞振州、张英星成立日期 2011年5月18日注册地 9/F,KA WAH BANK CENTRE 232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K主营业务 提供资产管理、就证券提供意见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513.68万港元,净资产为1,022.25万港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90.27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均为合并口径。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999.02万港元,净资产为974.04万港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48.21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均为合并口径。注:2015年7月13日,“南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2日,横华国际受让取得横华国际期货持有的横华国际资产100%股权。

3、横华国际证券

横华国际持有横华国际证券100%的股权。横华国际证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7,000万港元董事 夏润喆、李滋安、俞振州成立日期 2013年8月5日注册地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232号嘉华银行中心9楼、16楼及21楼主营业务 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35,803.04万港元,净资产为7,153.57万港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90.69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96,451.26万港元,净资产为7,223.96万港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240.74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注:2015年7月13日,“南华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证券有限公司”。2016年2月2日,横华国际受让取得横华国际期货持有的横华国际证券100%股权。

4、横华国际外汇

横华国际持有横华国际外汇100%的股权。横华国际外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3,000万港元董事 李玲芳、李滋安、陈晓毅成立日期 2013年8月5日注册地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232号嘉华银行中心9楼、16楼及21楼主营业务 杠杆式外汇交易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4,708.55万港元,净资产为3,398.50万港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25.89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3,714.81万港元,净资产为3,358.13万港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22.87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注:2015年7月13日,“南华外汇(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外汇有限公司”。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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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华国际受让取得横华国际期货持有的横华国际外汇100%股权。

5、横华国际科技商贸

横华国际持有横华国际科技商贸100%的股权。横华国际科技商贸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100万港元董事 李玲芳、俞振州、陈晓毅成立日期 2014年2月5日注册地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232号嘉华银行中心16楼主营业务 大宗商品贸易,金融科技服务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70.02万港元,净资产为233.61万港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62.44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吴洁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734.69万港元,净资产为222.67万港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10.94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注:2015年7月16日,“南华商贸(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商贸有限公司”。2016年1月22日,横华国际受让取得横华国际期货持有的横华国际商贸100%股权。2017年6月14日,“横华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科技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6、横华国际财富管理

横华国际持有横华国际财富管理100%的股权。横华国际财富管理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50万港元董事 李玲芳、俞振州、颜树萍成立日期 2015年3月3日注册地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232号嘉华银行中心9楼及16楼主营业务 咨询服务、商务理财咨询、培训、会务展览、企划、市场调研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11.90万港元,净资产为203.92万港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55.84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吴洁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210.03万港元,净资产为202.90万港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1.02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注:2015年7月13日,“NAWAA FUTURES (HONG KONG) COMPANY LTMITED”更名为“横华国际期货有限公司”,2015年8月12日,“横华国际期货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1月22日,横华国际受让取得横华国际期货持有的横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2016年2月12日,“横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7、横华国际资本

横华国际持有横华国际资本100%的股权。横华国际资本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100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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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王正浩、李玲芳、俞振州成立日期 2015年4月15日注册地16/F KAWAH BANK CENTER 232 DES VOEUX RD CENTRAL HONG KONG主营业务 放债人业务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939.11万港元,净资产为938.06万港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101.84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吴洁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3,273.94万港元,净资产为894.56万港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43.50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注:2015年7月16日,“NAWAA FINANCE (HONG KONG)COMPANY LIMITED”更名为“横华国际资本有限公司”。2016年2月2日,横华国际受让取得横华国际期货持有的横华国际资本100%股权。

8、Nanhua Fund

横华国际资产持有Nanhua Fund100%的股权。Nanhua Fund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100美元董事 李玲芳、夏润喆、俞振州、林群尧、邓涛成立日期 2014年4月9日注册地

Mourant Ozannes Corporate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94 Solaris Avenue, CamanaBay, PO Box 1348,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主营业务 私募基金发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36.78万港元,净资产为-1.12万港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0.06万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36.80万港元,净资产为-1.00万港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0.12万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NANHUA USA HOLDING

横华国际持有NANHUA USA HOLDING 92.78%的股权。NANHUA USAHOLDING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1,227.50万美元董事 徐文财、厉宝平、罗旭峰、李玲芳、郝炼、夏润喆成立日期 2015年11月17日注册地 30 S Wacker DR Suite 3850,, Chicago, IL 60606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管理、资本运营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4,804.52万美元,净资产为2,395.71万美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47.03万美元。以上数据经FGMK,LLC审计,均为合并口径。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5,085.81万美元,净资产为2,378.55万美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33.94万美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均为合并口径。注:2016年10月25日,“HGNH LLC”更名为“HGNH FINANCIAL LLC”。2018年3月14日,HGNH FINANCIALLLC更名为NANHUA USA HOLDING LLC。

10、NANHUA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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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HUA USA HOLDING持有NANHUA USA100%的股权。NANHUA USA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2,139.1万美元董事 罗旭峰、徐文财、厉宝平、李玲芳、夏润喆、郝炼成立日期 2013年8月5日注册地 30 S Wacker DR Suite 3850, Chicago, IL 60606主营业务 期货经纪业务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4,527.78万美元,净资产为2,125.25万美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40.80万美元。以上数据经FGMK,LLC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4,814.21万美元,净资产为2,113.64万美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28.38万美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注:2016年3月28日,横华国际期货以NANHUA USA 100%股权向NANHUA USA HOLDING增资。

11、CII

NANHUA USA HOLDING持有CII100%股权。CII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41万美元董事 郝炼成立日期 2009年7月2日注册地 30 S Wacker DR Suite 3850, Chicago, IL 60606主营业务 提供专业投资领域培训和人才培养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45.90万美元,净资产为40.85万美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7.72万美元。以上数据经FGMK,LLC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37.29万美元,净资产为31.32万美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9.52万美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CII芝加哥投资学院是一家为中美市场提供全面、专业的金融及投资培训项目的美国公司。CII通过联合美国相关金融机构,为中国金融市场打造优秀的国际化知识以及信息平台。

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境外公司NANHUA USA HOLDING与CII的唯一股东郝炼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郝炼不存在关联关系。NANHUA USA HOLDING及郝炼商定以评估价值为基础(根据Houlihan Capital Advisors, LLC出具的评估报告,2015年9月11日CII公司股权价值区间为263.93万美元-319.23万美元),CII股权作价277.50万美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NANHUA USA HOLDING支付郝炼50万美元收购其持有的CII 18.02%的股权,同时郝炼以其持有的CII 81.98%的股权作价227.50万美元向NANHUA USA HOLDING增资。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NANHUA USA HOLDING持有CII 100%股权,同时郝炼持有NANHUA USA HOLDING 18.53%的股权。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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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转让前后CII的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本次股权转让后CII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未考虑合并抵消)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9年6月30日/2019年1-6月(美

元)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12月(美

元)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1-12月(美

元)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1-12月(美

元)总资产 372,871.55 458,999.64 395,098.27 142,289.51营业收入

181,830.81 984,376.65 369,044.69 690,133.22净利润 -95,244.00 77,179.06 -172,983.26 4,931.42

12、NANHUA USA INVESTMENT

NANHUA USA HOLDING持有NANHUA USA INVESTMENT 100%股权。NANHUA USA INVESTMENT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160万美元董事 罗旭峰,徐文财,厉宝平,李玲芳,夏润喆,郝炼成立日期 2016年5月19日注册地 30 S Wacker DR Suite 3850, Chicago, IL 60606主营业务 商品基金经理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47.50万美元,净资产为147.35万美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12.48万美元。以上数据经FGMK,LLC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152.61万美元,净资产为152.52万美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5.17万美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注:2016年9月2日,Blue Diamond International LLC更名为HGNH Wealth Management LLC。2018年3月14日,HGNH Wealth Management LLC更名为NANHUA USA INVESTMENT LLC。

13、NANHUA BUCKINGHAM

NANHUA USA INVESTMENT持有NANHUA BUCKINGHAM 50%股权,NANHUA BUCKINGHAM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2万美元经理人 Lian Hao、Chong Charles Dai、Weiqing Dong成立日期 2018年5月31日住所地 30 S. Wacker Dr., Ste. 3850, Chicago, IL, 60606.主营业务 商品基金管理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42万美元,净资产为1.42万美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0.83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0.77万美元,净资产为0.77万美元;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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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6月,净利润为-0.40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注:该公司未设董事。

14、HGNH SINGAPORE

横华国际持有HGNH SINGAPORE 100%股权。HGNH SINGAPORE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700万新加坡元董事 李玲芳、颜树萍、郑培元、张英星成立日期 2016年11月24日注册地 2 SHENTON WAY #17-04A SGX CENTRE I SINGAPORE (068804)主营业务 外汇、商品和期货经纪和交易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297.96万新加坡币,净资产为690.38万新加坡币,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2.53万新加坡币。以上数据经KPMG LLP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4,106.93万新加坡币,净资产为667.14万新加坡币;2019年1-6月,净利润为-17.88万新加坡币。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15、NANHUA UK

横华国际持有NANHUA UK 100%股权。NANHUA UK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2,000万美元董事 李玲芳、夏润喆、阎秾、颜树萍、钟益强成立日期 2018年7月17日注册地3rd Floor, 1-2 Royal Exchange Building, London, EC3V 3LF主营业务 无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0.75万英镑,净资产为-21.42万英镑,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21.42万英镑。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484.85万美元,净资产为146.82万美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75.83万美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16、中国衍生品

横华国际持有中国衍生品100%股权,中国衍生品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50万港元董事 李玲芳、颜树萍、夏润喆成立日期 2016年9月2日注册地 香港上环德辅道中232号嘉华银行中心十六楼主营业务 投资咨询服务,市场分析,教育培训,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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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52.25万港元,净资产为1.38万港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0.003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吴洁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53.34万港元,净资产为52.22万港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1.84万港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注:2018年4月27日,横华国际以1港元对价受让中国衍生品100%股权。

17、HGNH (SG)

横华国际持有HGNH(SG)70%股权、张英星持有HGNH(SG)30%股权,HGNH(SG)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实收资本 0元董事 张英星、郑培元、夏润喆、李玲芳成立日期 2019年1月23日注册地 2 SHENTON WAY #17-04a SGX CENTRE I SINGAPORE (068804)主营业务 资产管理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尚未营运。

(二)南华资本

南华资本系由南华期货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25,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2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李北新成立日期 2013年5月20日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93号313、316、317室

主营业务

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制品,轻纺产品,纸张,纸浆,初级食用农产品(除药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饲料,燃料油,棉花,玻璃,焦炭,矿产品,沥青,钢材,煤炭(无储存),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汽车配件,金银制品,不带储存经营(批发无仓储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具体详见《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28,665.96万元,净资产为33,680.11万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5,080.47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均为合并口径。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173,242.39万元,净资产为38,277.09万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4,596.99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均为合并口径。

南华资本控股及参股的公司和南华资本控制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舟山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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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资本持有舟山金旭100%股权,舟山金旭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侯晓鹏成立日期 2014年3月26日注册地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6001室(集中办公)

主营业务

汽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溶剂油[闭杯闪点≤60℃]、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含3号喷气燃料[闭杯闪点≤60℃])、石脑油、石油醚、苯、苯乙烯[稳定的]、液化石油气、煤焦沥青、硝化沥青、甲醇、乙醇、异丁烷、异丁烯、丙烯、乙烷、乙烯、混合芳烃、石油原油、丙烷、异辛烷、异戊烷、甲基叔丁基醚的批发无仓储(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制品、轻纺产品、纸张、纸浆、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预包装食品及药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料、燃料油、棉花、玻璃制品、焦炭、汽车配件、煤炭(不含储存)铁矿石、金银饰品、轻纺原料、塑料原料及制品的销售;投资管理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29.86万元,净资产为49.67万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87.59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42.23万元,净资产为42.23万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7.44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

2、汇旭实业

报告期内,南华资本曾持有汇旭实业49%股权。2019年6月25日,南华资本与张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其持有的汇旭实业49%的股权转让给张鑫,转让价格为3,314.21万元。2019年6月26日,张鑫已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款。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该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汇旭实业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戴孝飞成立日期 2014年5月14日注册地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1101室

主营业务

不带储存经营其他危险化学品(具体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实业投资;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金银及金银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胶及橡胶制品,石油制品,沥青,燃料油,塑料原料及制品,建筑材料,初级食用农产品,饲料,玻璃制品,焦炭,煤炭(不含储存),铁矿石,木材,纸张,纸浆,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汽车配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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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03,179.90万元,净资产为6,510.35万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843.01万元。以上数据经浙江之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2015年10月26日,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取得浙江润石贸易有限公司51%的股权。2015年12月22日,浙江润石贸易有限公司更名为“南华润石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3月21日,南华润石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汇旭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4月14日,公司将汇旭实业51%股权转让给徐新明。

(1)发行人取得、转让汇旭实业51%股权的原因

根据中期协关于《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修订)》(中期协字[2014]73号)的相关要求,只有期货公司持股50%以上的子公司可以向中期协备案成为风险管理公司,并开展相应的风险管理业务。公司为有效隔离不同风险管理业务的风险,故拟备案第二家控股子公司为风险管理公司,并由其开展做市业务,且做市业务所对应的交易所和品种与南华资本进行隔离。因此,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减少资本支出,公司以对浙江润石增资的方式取得浙江润石的51%股权,使浙江润石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于2015年11月24日向中期协递交了备案材料。

中期协在受理了相应的备案材料后,认为浙江润石开展做市业务与南华资本已经在申请的做市业务相冲突(南华资本已于2015年4月3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期权全真模拟交易做市商业务的通知》,并由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关于南华资本开展股票期权做市业务的申请书》),浙江润石主动撤回风险管理公司的备案申请,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向中期协递交了《关于申请撤回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备案材料的报告》。

此后,由于公司净资本压力日趋紧张,为确保资金尽快回笼,故将汇旭实业51%股权转让给徐新明,以提升南华期货资本实力。

(2)发行人取得、处置汇旭实业51%股权的价格及其依据

2015年10月,发行人以增资方式取得汇旭实业51%股权,由于目的是将汇旭实业备案成为风险管理公司,且系发行人对自身持有100%权益的公司增资,故以1元/元注册资本进行。

2016年4月,发行人将所持有的汇旭实业股权转让给徐新明。鉴于截至转让行为发生时汇旭实业尚未大规模开展业务,汇旭实业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5,005.04万元,净资产为5,004.25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0.72万元,故本次股权转让以1元/元注册资本平价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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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横华农业

南华资本持有横华农业51%股权,黑龙江九三粮食仓储有限公司持有横华农业30%股权,南北企业咨询持有横华农业19%股权。横华农业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313.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代博超成立日期 2016年10月27日注册地 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93号保利科技大厦811室

主营业务

以自有资金对农业项目的投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培训服务,旅游咨询服务,网上贸易代理,进出口贸易,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服务(不含住宿),展览展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毒品),网络咨询服务,物流代理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典当、拍卖),销售粮食,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粮食收购;批发兼零售:谷物、豆及薯类、豆粕、农产品、山特产品、土特产品;饲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的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8月28日)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238.91万元,净资产为236.34万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3.48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248.15万元,净资产为231.55万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17.35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注:2017年6月20日,南华资本转让其持有的横华农业10%股权给黑龙江金泽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横华农业10%股权给南北企业咨询。黑龙江金泽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黑龙江九三粮食仓储有限公司。

4、南北企业咨询

南华资本为南北企业咨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南北企业咨询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总合伙份额 190万元实收合伙份额 61.61万元成立日期 2016年11月10日主要经营场所 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93号811室主营业务

以自有资金对农业项目、养殖业项目、工业项目、房地产业项目、旅游业项目进行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60.94万元,净资产为60.94万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0.66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所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60.27万元,净资产为60.27万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0.67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性质 认缴合伙份额(万元) 出资比例(%)

南华资本

执行事务合

伙人

71 37.37

刘月秋 有限合伙人 25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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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博超 有限合伙人 49 25.79

鞠伟 有限合伙人 10 5.26姜丽丽 有限合伙人4 2.11张晓杰 有限合伙人 4 2.11刘悦书 有限合伙人 4 2.11韩少杰 有限合伙人 4 2.11李嘉娃 有限合伙人 4 2.11宋磊 有限合伙人 3 1.58于鹏 有限合伙人3 1.58孔令海 有限合伙人 3 1.58李健 有限合伙人 3 1.58迟超 有限合伙人 3 1.58

合计 190 100.00

5、海港大宗

南华资本持有海港大宗25%股权,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港大宗45%股权,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海港大宗30%股权。海港大宗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 朱玮明成立日期 2016年11月18日注册地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5126室(自贸试验区内)主营业务 大宗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7,492.55万元,净资产为7,656.45万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1,545.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7,180.69万元,净资产为7,166.99万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495.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南华基金

南华基金系南华期货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朱坚成立日期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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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主营业务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0,718.48万元,净资产为10,274.34万元,2018年1-12月,净利润为-2,224.71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总资产为10,611.54万元,净资产为10,122.44万元,2019年1-6月,净利润为-151.91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注:2018年11月15日,南华基金设立南华基金浙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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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000万股,最终发行股数和发行价格将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乘以新股发行股数确定。2016年4月26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长12个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其他相关内容保持不变。2017年3月8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长12个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其他相关内容保持不变。2018年3月22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长12个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其他相关内容保持不变。2019年2月20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延长12个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其他相关内容保持不变。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及概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本次拟用于补充资本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8,231.43万元,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设立子公司;

2、增设营业网点;

3、补充公司及子公司资本金;

4、开展创新业务;

5、加强信息系统建设;

6、兼并收购。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创新业务的审批进度及额度、市场状况,确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以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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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

一、主要风险

(一)与公司经营和业务相关的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期货经纪业务风险

3、利息收入大幅下滑的风险

4、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5、期货投资咨询业务风险

6、公募基金业务风险

7、境外金融业务波动风险

8、风险管理业务风险

9、业务创新风险

10、业务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的风险

11、境外监管风险

12、房屋土地权属及使用风险

13、地域集中风险

(二)与公司管理相关的风险

1、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2、合规风险

3、信用风险

4、净资本管理风险

5、流动性风险

6、信息技术系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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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类监管评级变动的风险

8、人才流失和储备不足的风险

9、员工道德风险

10、声誉风险

11、商标使用风险

12、居间人管理风险

13、洗钱或其他不正常活动风险

14、对子公司管理的风险

(三)与我国期货行业相关的风险

1、行业竞争风险

2、政策法规影响的风险

(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1、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3、股价波动风险

(五)其他相关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2、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未能履行承诺的风险

3、股东资格无法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风险

4、重大诉讼、仲裁和监管调查风险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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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及债务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南华期货签署的资产管理正在履行的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6份、横华国际资产正在履行的初始委托金额大于500万元的集合资产管理合同3份、南华期货签署的初始委托金额大于500万元的单一客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3份、横华国际资产签署的初始委托金额大于500万元的单一客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1份;联合竞买协议1份、联合竞买人《协议书》1份;建筑设计服务合同1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份;《施工合同》1份;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求是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3家银行签订的金额大于500万元的存款合同。

本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并代表承销团)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

2015年4月29日,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5亿元的次级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净资本。

截至2015年8月25日,公司已经完成向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次级债,金额为4.5亿元,期限为3+1年,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净资本。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2015年度次级债券已于2015年10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转让。

201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次级债券201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延长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次级债券期限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次级债券的期限由3+1年延长至5+1年。

(二)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1、横华国际期货及其附属公司与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商标、名称诉讼

(1)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横华国际期货(原南华期货(香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横、华国际证券(原南华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横华国际外汇(原南华外汇(香港)有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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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横华国际(原南华投资顾问(香港)有限公司)、横华国际资产(原南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及横华国际科技商贸(原南华商贸(香港)有限公司)存在一起已经了结的重大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12月10日,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South China Financial Holdings Limited)及旗下公司通过香港高等法院向南华期货(香港)有限公司(现横华国际期货)及其附属公司等六家公司发起有关被告方公司名称的诉讼,案件编号为HCA2510/2014,申请禁止被告方各公司名称中的“南华”及“NANHUA”等字样在香港使用。2014年12月16日,被告方收到香港高等法院关于原告方就案件HCA2510/2014申请临时禁制令的传票,申请禁止被告方各公司名称中的“南华”及“NANHUA”等字样在香港使用。

2015年1月21日,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South China Financial Holdings Limited)及旗下公司通过香港高等法院向公司发起有关商标事项的诉讼,案件编号为HCMP100/2015。

2015年2月23日,根据诉讼双方要求,香港高等法院下达命令,同意将名称诉讼HCA2510/2014及商标诉讼HCMP100/2015合并审理。合并诉讼的原告方不变,而被告方则为横华国际期货等六家公司及南华期货,原告主要诉讼请求为禁止被告方各公司名称中的“南华”及“NANHUA”等字样在香港使用,宣告诉讼涉及的商标无效以及赔偿原告方的损失等。

2015年3月5日,香港高等法院就原告方对被告方的临时禁制令申请进行正式审讯,原告方未能获得法院向被告方颁布临时禁制令。而被告方亦向法院承诺遵守特定条件,直到合并诉讼审讯结束为止。

2015年7月3日,被告方与原告方就诉讼事宜开展和解程序,由双方指定的律师作为调解人进行调解,但未达成一致。

2015年7月13日,被告方南华期货(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南华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南华外汇(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外汇有限公司、南华投资顾问(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7月16日,南华商贸(香港)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横华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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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2日,横华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更名为横华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9月,被告方与原告方开展第二次和解,并于2015年11月19日双方达成一致。2015年11月20日,双方将和解协议递交法庭确认,2015年11月26日法庭确认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生效。依据和解协议,被告方将向原告方支付100万港元赔偿款及350万港元诉讼相关费用,承诺撤销在香港注册商标,及在香港不再使用“南华”、“南華”及“nanhua”等易与原告方产生混淆的名称。2015年12月22日,公司已向原告方支付完毕100万港元赔偿款及350万港元诉讼相关费用,并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在香港撤销了相应注册商标。

该等诉讼已和解并实际执行完毕,对发行人境外业务的正常开展未产生实质影响;前述境外子公司更名未造成客户实质性流失,子公司相应业务资质更名手续已全部完成。更名以来,发行人国际期货业务经纪客户数分别为10,192户、11,294户以及12,722户,呈逐年上升趋势。前述诉讼和子公司更名的情形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2)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在境内开展业务的情况

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系一家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公司(股份代号为00619),根据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的2018年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共控制30家公司,分别为Car Plus Limited 、Capital Publishing Limited、CapitalCEO Limited、Capital Entrepreneur Limited、金威时有限公司、旭茉有限公司、JessicacodeLimited、JMEN Limited、百鸿连贸易有限公司、南华金业有限公司、南华融资有限公司、南华外汇有限公司、南华期货有限公司、南华财务有限公司、南华财务及管理有限公司、南华财务(代理人)有限公司、南华贵重金属有限公司、南华资料研究有限公司、南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建聪秘书服务有限公司、南华融资租赁控股有限公司、南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South China Securities (UK) Limited、儿童快报周刊有限公司、ZYCHolding No.1 Limited、蓝华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和南京南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华物业信贷有限公司、南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南华宝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其中境内公司共2家,分别为蓝华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南华宝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和南京南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境内联营公司共2家,分别为上海华威创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嘉田文化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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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6月30日,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五家境内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蓝华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蓝华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11日,注册资本为10万美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张展才,住所为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333号1109室,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咨询。

2)南京南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京南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3月28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张赛娥,住所为南京市鼓楼区云南北路28号3楼,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3)南京南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京南华宝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30日,注册资本为55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为刘建德,住所为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107号,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金、银、铂及珠宝首饰、工艺品、礼品及其相关的售后服务、促销服务。

4)上海华威创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威创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展才,住所为上海市宝山区长江南路668号A0785室,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5)嘉田文化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嘉田文化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29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展才,住所为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第2层办公室232房间,经营范围为电视剧、专题、综艺、动画等节目制作、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及策划(演出及演出经纪除外);影视策划咨询;动漫设计;从事广告业务;企业形象设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服务、礼仪服务、翻译服务、赛事活动策划、公共关系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餐饮管理;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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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器材销售。

(3)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在境内注册商标的情况

根据中国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sbcx/),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金威时有限公司、百鸿连贸易有限公司、南华金业有限公司、南华融资有限公司、南华外汇有限公司、南华期货有限公司、南华财务有限公司、南华财务及管理有限公司、南华财务(代理人)有限公司、南华贵重金属有限公司、南华资料研究有限公司、南华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建聪秘书服务有限公司、南华融资租赁控股有限公司、南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South China Securities (UK) Limited、蓝华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南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华物业信贷有限公司、南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Jessicacode Limited、JMEN Limited、ZYC Holding No.1 Limited均未持有境内注册商标,上海华威创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件境内注册商标,嘉田文化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在境内持有22件境内注册商标,旭茉有限公司在境内持有15件境内注册商标,儿童快报周刊有限公司在境内持有2件境内注册商标,Car Plus Limited在境内持有4件境内注册商标,南京南华宝庆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在境内持有5件注册商标,Capital Publishing Limited在境内持有2件境内注册商标,Capital CEO Limited在境内持有1件境内注册商标,Capital Entrepreneur Limited在境内持有1件境内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商标注册人

商标名称或

商标标识

注册号

核定服务

项目

有效期限

上海华威创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528850 第42类

2015年03月28日至

2025年03月27日

上海华威创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528845 第36类

2015年01月28日至2025年01月27日

上海华威创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528848 第41类

201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06日

上海华威创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528847第40类

2015年01月28日至

2025年01月27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6325170 第38类

2016年03月28日至2026年03月27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16325168 第41类

2016年05月14日至2026年05月13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16325167 第35类

2016年03月28日至2026年03月27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16325171 第35类

2016年03月28日至2026年03月27日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19

序号 商标注册人

商标名称或

商标标识

注册号

核定服务

项目

有效期限

嘉田文化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16325172 第38类

2016年03月28日至2026年03月27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6325173 第41类

2016年05月14日至2026年05月13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3396352 第39类

2015年02月14日至

2025年02月13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3396344第39类

2015年02月14日至

2025年02月13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3867979 第38类

2015年02月14日至

2025年02月13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3395819 第38类

2015年01月28日至

2025年01月27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3395818 第35类

2015年02月07日至

2025年02月06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3396342 第35类

2015年03月14日至

2025年03月13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3867980 第41类

2015年10月28日至

2025年10月27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3396349 第38类

2015年02月14日至

2025年02月13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3396347 第41类

2015年02月07日至

2025年02月06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3395816 第41类

2015年01月28日至

2025年01月27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3396351 第41类

2015年02月14日至

2025年02月13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3396350 第35类

2015年02月14日至

2025年02月13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3867978第35类

2015年06月07日至

2025年06月06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3396353 第38类

201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13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3396345 第38类

2015年02月14日至

2025年02月13日

嘉田文化发展(天

津)有限公司

13396343 第41类

2015年02月14日至

2025年02月13日

Capital Publishing

Limited

4925193 第16类

2009年03月14日至

2019年03月13日

Capital Publishing

Limited

4469989第16类

2018年06月21日 至

2028年06月20日

Capital CEO

Limited

4469993 第16类

2009年04月21日至

2019年04月20日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20

序号 商标注册人

商标名称或商标标识

注册号

核定服务

项目

有效期限

Capital Entrepreneur

Limited

4469991 第16类

2018年06月21日至

2028年06月20日

旭茉有限公司

24952578 第16类

2018年07月07日 至

2028年07月06日

旭茉有限公司

24952575 第16类

2018年07月07日 至

2028年07月06日

旭茉有限公司

7831894 第14类

2011年01月14日 至

2021年01月13日

旭茉有限公司

7831893 第35类

2011年01月28日 至

2021年01月27日

旭茉有限公司

7831892 第16类

2011年01月14日 至

2021年01月13日

旭茉有限公司7831891 第16类

2011年01月14日 至

2021年01月13日

旭茉有限公司

7831890 第35类

2011年01月28日 至2021年01月27日

旭茉有限公司

7831889 第16类

2011年01月07日 至

2021年01月06日

旭茉有限公司

7831888 第35类

2014年02月21日 至

2024年02月20日

旭茉有限公司

7514427 第16类

2010年11月07日 至

2020年11月06日

旭茉有限公司

7514426 第16类

2010年11月07日 至

2020年11月06日

旭茉有限公司

5589190 第16类

2011年08月28日至 2021年08月27日

旭茉有限公司

4943148 第16类

2019年05月07日 至2029年05月06日

旭茉有限公司

4943147 第16类

2019年05月21日 至

2029年05月20日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21

序号 商标注册人

商标名称或

商标标识

注册号

核定服务

项目

有效期限

旭茉有限公司

3346856 第16类 未披露

儿童快报周刊有限

公司

24144062 第16类

2018年05月28日 至

2028年05月27日

儿童快报周刊有限

公司

24144061 第16类

2018年05月28日 至

2028年05月27日

CAR PLUS

LIMITED

4691188 第14类

2018年10月21日 至

2028年10月20日

CAR PLUS

LIMITED

4469986 第35类

2011年03月14日 至2021年03月13日

CAR PLUS

LIMITED

4469985 第16类

2018年04月07日 至2028年04月06日

CAR PLUS

LIMITED

4469954 第35类

2019年09月21日 至2029年09月20日

南京南华宝庆珠宝

首饰有限公司

6205989 第14类

2020年01月28日 至

2030年01月27日

南京南华宝庆珠宝

首饰有限公司

6205988 第35类

2010年09月21日 至

2020年09月20日

南京南华宝庆珠宝

首饰有限公司

6205987 第37类

2020年03月28日 至2030年03月27日

南京南华宝庆珠宝

首饰有限公司

6205986 第37类

2020年03月28日 至

2030年03月27日

南京南华宝庆珠宝

首饰有限公司

6205985 第42类

2010年09月21日 至

2020年09月20日

(4)发行人境内商标注册、企业名称注册不存在侵犯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商标或

商号的情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与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不存在商标纠纷。截至2019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名称如下:

序号 名称 成立日期

1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5月28日2 浙江南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0日3 舟山金旭贸易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6日4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7日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22

序号 名称 成立日期

5 黑龙江横华农业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7日

哈尔滨南北企业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 2016年11月10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南华资本、南华基金在中国境内使用“南华”商号未侵犯南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商标或商号。

2、顾楚浩、海宁市中正环保有限公司、许敏红与南华期货、南华期货海宁营业部

期货经纪合同纠纷

顾楚浩、海宁市中正环保有限公司、许敏红分别于2015年3月3日、2014年9月1日、2013年10月10日在南华期货开立期货经纪账户,签署了开户相关文件,包括“客户须知”、“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等。顾楚浩、海宁市中正环保有限公司、许敏红在开户完成后,私下与公司海宁营业部(海宁营业部已于2017年9月1日更名为“桐乡营业部”)前员工签署了理财合同。事后经查,合同及合同上所盖的南华期货海宁营业部公章系伪造。

2015年7月31日,公司就海宁营业部伪造公章事项向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报案。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于2015年8月3日就印章伪造案进行立案侦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该案件尚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

2015年10月之后,上述三客户先后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2015年10月,顾楚浩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

南华期货、南华期货海宁营业部向其支付委托理财本金损失3,087,274.35元、预期固定收益76,931.5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2016年3月8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浙嘉商初字第18号),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待印章伪造案件终结后,原告可另行起诉。后顾楚浩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审裁定,责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2016年5月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上诉((2016)浙民终字240号),维持原裁定。

2017年8月7日,顾楚浩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南华期货海宁营业部、南华期货支付委托理财款本金损失3,087,274.35元、预期固定收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23

益669,135元,并承担诉讼费用。2018年2月5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浙04民初238号),判决驳回原告顾楚浩诉讼请求。顾楚浩不服一审判决部分提起上诉,2018年4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顾楚浩对本案的上诉请求。2018年7月1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浙民终231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

顾楚浩不符上述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9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757号),最高人民法院认定顾楚浩的申请再审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顾楚浩的再审申请。

(2)2016年10月,海宁市中正环保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法院判令南华期货、南华期货海宁营业部向其支付初始资金损失857,241.63元、初始资金收益22,500元、违约金337,820.79元,并承担诉讼费用。2017年1月13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浙04民初150号),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待印章伪造案件终结后,原告可另行起诉。

3、2017年1月,许敏红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

与南华期货海宁营业部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无效,判令南华期货海宁营业部向其返还本金2,707,272元及利息152,960元,南华期货海宁营业部财产不足以清偿上述支付义务的,不足部分由南华期货承担,并由两名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17年1月17日,南华期货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7)浙04民初42号)以及起诉状副本。许敏红期货经纪合同纠纷案于2017年3月8日在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南华期货和南华期货海宁营业部就许敏红提交的证据申请进行司法鉴定,2017年3月24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浙04民初42号),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待印章伪造案件终结后,原告可另行起诉。

2019年5月5日,许敏红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与南华期货桐乡营业部(原南华期货海宁营业部)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无效,判令南华期货桐乡营业部向其返还本金2,707,272.45元及赔偿利息损失576,578.09元,南华期货桐乡营业部财产不足以清偿上述支付义务的,由南华期货承担,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沈晨君和樊肃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由两名被告和两名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共同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24

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许敏红的起诉,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3、横华国际期货诉金林辉的合约纠纷

2016年11月,横华国际期货就金林辉拖欠平仓费向香港区域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6月23日,香港区域法院作出判决(民事诉讼2016年第5448号),判定金林辉向横华国际期货支付60,860美元和利息及诉讼费用7,130港币。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横华国际期货仍在追讨该等费用。

4、南华资本与上海玖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申请人一”)、上海翌

银玖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二”)的金融类合同纠纷

2018年10月15日,南华资本(“申请人”)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就其与被申请人一基于《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场外衍生品交易履约保证协议》的金融类合同纠纷申请仲裁,并请求仲裁裁决如下:1)被申请人一偿还南华资本8,587,237.27元,并按照年化8%的利率支付利息;2)被申请人一赔偿南华资本因该案件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用;3)被申请人二对被申请人一的偿还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共同承担该案仲裁费用。

2019年3月8日,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2018)杭仲裁字第925号),裁决被申请人一向南华资本支付本金8,587,237.27元,利息131,749.39元,由被申请人一承担南华资本的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以及该案仲裁费用。

5、南华资本(“申请人”)与深圳市世纪盛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

的金融类合同纠纷

2018年10月15日,南华资本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就其与被申请人基于《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履约保证协议》及《产品清单变更补充协议》的金融类合同纠纷申请仲裁,并请求仲裁裁决如下:1)被申请人偿还南华资本334,317.45元,并按照年化10%的利率支付利息;2)被申请人赔偿南华资本因该案件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用;3)被申请人承担该案仲裁费用。

2019年4月12日,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2018)杭仲裁字第1047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25

号),裁决被申请人向南华资本支付本金334,317.45元,利息9,525.76元,由被申请人承担南华资本的律师费和该案仲裁费用。

6、南华资本与上海汉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

南华资本与上海汉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签署《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南华资本为被告一采购钢材,被告一应按时支付货款,中海外智慧城市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作为保证人为被告一上述合同项下义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2019年4月,南华资本就被告一逾期未支付上述合同项下全额货款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南华资本给付货款12,412,554. 51元,并按照年化12%支付自销售结算单出具之日起到实际支付日的利息,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2019年7月26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19)沪0110民初7469号),判定上海汉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南华资本支付货款8,662,554.51元,并赔偿南华资本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2019年3月29日起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及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损失12,412.55元,中海外智慧城市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与财产保全费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除上述诉讼案件外,不存在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26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 名 称 住所 联系电话与传真传真 经办人或联系人发行人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二层、三层

电话:0571-87833551传真:0571-88397773

罗旭峰钟益强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10-60838888传真:010-60833930

周宇吴浩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电话:010-57068585传真:010-85150267

刘胤宏郑晓东贺维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4-10楼

电话:0571-87178708传真:0571-88216889

施其林唐彬彬

金倩资产评估机构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杭州市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A座欧美中心C区1105室

电话:0571-88216941传真:0571-88216968

吕跃明柴铭闽验资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4-10楼

电话:0571-87178708传真:0571-88216889

施其林章磊(已离职)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电话:021-68870587传真:021-58754185

-收款银行 【】银行 【】

电话:

传真: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传真:021-68804868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时间安排

询价推介时间

2019年8月15日-2019年8月16日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19年8月20日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2019年8月21日、2019年8月23日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2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整套发行申请材料和有关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定安名都2、3层

联系人:钟益强

联系电话:0571-87839234

传真:0571-88385371

(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周宇

电话:010-60838888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28

传真:010-60833930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29

(此页无正文,为《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之盖章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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