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控股股东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CIG开曼”)持有公司股份44,882,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79%。本次CIG开曼解除质押4,020,0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CIG开曼持有剑桥科技股票中用于质押登记的股份数量调整为6,400,000股,占CIG开曼持有公司股数的14.26%,占公司总股本的2.54%。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Gerald G Wong先生直接持有CIG开曼100%股权,并通过CIG开曼间接控制剑桥科技17.79%股权。同时,GeraldG Wong先生直接持有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HKHolding”)50.40%股权,并通过CIG Holding间接控制剑桥科技3.32%股权。此外,Gerald G Wong先生与赵海波先生于2017年8月30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赵海波先生直接持有上海康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康令科技”)99%股权,并通过康令科技间接控制剑桥科技4.94%股权。综上,Gerald G Wong先生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剑桥科技26.06%股权。CIG开曼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6,400,000股,占CIG开曼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9.74%,占公司总股本的2.54%。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0年10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CIG开曼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020,000股限售流通股(已于2020年11月10日解除限售)质押给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5)。
2021年10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CIG开曼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CIG开曼被质押的4,020,000股已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
本次解质股份 | 4,02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8.96%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59% |
解质时间 | 2021年10月28日 |
持股数量 | 44,882,646股 |
持股比例 | 17.79%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6,400,00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4.26%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54%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 | 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CIG开曼 | 44,882,646 | 17.79% | 10,420,000 | 4,020,000 | 6,400,000 | 14.26% | 2.54% |
康令科技 | 12,470,234 | 4.94% | - | - | - | - | - |
HK Holding | 8,365,099 | 3.32% | - | - | - | - | - |
合计 | 65,717,979 | 26.06% | 10,420,000 | 4,020,000 | 6,400,000 | 9.74% | 2.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