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控股股东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CIG开曼”)持有公司股份47,636,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89%。本次CIG开曼解除质押5,475,60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CIG开曼持有剑桥科技股票中用于质押登记的股份数量调整为4,020,000股,占CIG开曼持有公司股数的8.44%,占公司总股本的1.5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Gerald G Wong先生直接持有CIG
开曼100%股权,并通过CIG开曼间接控制剑桥科技18.89%股权。同时,Gerald G Wong先生直接持有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CIG Holding”)50.40%股权,并通过CIG Holding间接控制剑桥科技4.42%股权。此外,Gerald G Wong先生与赵海波先生于2017年8月30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赵海波先生直接持有上海康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令”)100%股权,并通过上海康令间接控制剑桥科技5.69%股权。综上,Gerald G Wong先生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剑桥科技29.00%股权。CIG开曼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4,020,000股,占CIG开曼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5.50%,占公司总股本的1.59%。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19年8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CIG开曼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24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6)。
2020年10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CIG开曼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CIG开曼被质押的5,475,600股(因2018年度、201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原质押股份数量由3,240,000股调整为5,475,600股)已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
本次解质股份 | 5,475,6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1.49%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17% |
解质时间 | 2020年10月28日 |
持股数量 | 47,636,618股 |
持股比例 | 18.89%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4,020,00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8.44%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59% |
本次解质股份不用于后续质押。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 | 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CIG开曼 | 47,636,618 | 18.89% | 9,495,600 | 5,475,600 | 4,020,000 | 8.44% | 1.59% |
上海康令 | 14,343,334 | 5.69% | - | - | - | 0.00% | 0.00% |
CIG Holding | 11,153,454 | 4.42% | - | - | - | 0.00% | 0.00% |
合计 | 73,133,406 | 29.00% | 9,495,600 | 5,475,600 | 4,020,000 | 5.50% | 1.59% |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