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剑桥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8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二○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目 录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2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4

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5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在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重组办、上海证管办《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沪重组办[2002]001号)有关规定,为保护所有股东的权益,尤其是维护因故未能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权益,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大会设“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议程。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的,请于会前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送大会秘书处登记,并按所登记的编号依次进行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位置进行发言,发言时应先报告自己的姓名或名称、所持的股份数额,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议案阐述观点或建议,避免与本次会议审议内容无关的问题,每位股东可发言不超过2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以5分钟为限,本次会议发言和提问的股东人数合计不超过10人次。

七、大会须表决通过的议案均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八、本次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投票表决时由律师、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共同参加计票、监票,并由计票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九、本次大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见证。

十、在大会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公司董事会有权做出应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十一、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模式,会场内请勿吸烟。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4日(周一)14:30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2号楼14层多功能会议厅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议程:

一、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审议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

四、 大会进行现场投票

五、 宣读大会投票统计结果

六、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647,071元。

公司因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第一期第二次行权,新增注册资本1,368,749元;因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增加注册资本58,204,746元。

故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2,220,566元。

二、原条款: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92,647,071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因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第一期第二次行权,新增股本1,368,749股;因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增加股本58,204,746股。

故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52,220,56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以上第六条和第十九条修订的内容涉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方可办理变更工商登记及备案《公司章程》手续。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关的备案手续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本议案须获得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方可生效。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张欣先生于2020年8月27日向公司监事会提交辞呈请求辞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因此,张欣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任监事之日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Cambridge IndustriesCompany Limited推荐,监事会提名张得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已经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张得勇先生当选监事后将与两名职工代表监事(按规定经民主决策程序推选产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附: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得勇,男,汉族,1978年4月生,华东冶金学院流体传动与控制专业本科毕业,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在职工程硕士。曾就职于上海恒诺微电子有限公司、福仕迈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生产技术中心总监。

张得勇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