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监事严华锋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