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华锋先生主持,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