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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30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8-066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质内容和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大丰实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2元,共计募集资金539,7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240,51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4,515,48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14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24,061.9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743.99万元,本次募投项目董事会决议前投入的资金21,317.94万元,公司自筹解决,不予置换;(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776.93万元。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520.92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累计投资金额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3,626.903,626.902018年5月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5,423.00309.952019年12月
3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584.07584.072018年12月
4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PPP项目38,669.7021,000.002020年12月

二、延长建设期营销网络项目的基本情况公司首发募投项目之一“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主要负责公司当地产品及品牌

推广,协助公司营销中心对区域客户进行招投标、项目管理、售后服务、市场信息收集等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及品牌的推广、促进区域市场销售,在巩固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其建设内容主要为公司营销网络的建设、发展和管理所需支出,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两年。项目总投资6,173.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5,423.00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营销网络作为公司业务发展的第一条线,其建设和发展是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的必要手段。公司先前已对营销网络的实施计划和方案进行了充分考察和论证,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公司原计划的营销策略、营销区域市场环境已发生一定变化。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雄安、上海、深圳、香港、西安、成都、郑州、长沙等境内外各主

要城市,从而导致公司营销网络建设进度较原计划发生较大变化。为更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秉持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项目的建设完成日期延期至2020年12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

项目所涉及的行业政策、技术及市场竞争等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对该项目市场前景判断未发生变化。本次项目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批程序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至2020年12月。

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保荐机构审阅了大丰实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丰实业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国泰君安证券对大丰实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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