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由6.09%减少至4.91%。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火炬”或“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君安湘合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君安湘合”)的通知,君安湘合于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姓名 | 上海君安湘合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普通合伙) | |||
住所 |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堡镇南路58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4月28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 |||||
大宗交易 | 2020/3/9-2020/4/28 | 人民币普通股 | 减持 | 1.18% |
备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2月13日披露《新疆火炬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61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9%。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符合其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君安湘合拥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 减持后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海君安湘合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普通合伙)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8,615,000 | 6.09% | 6,950,000 | 4.91% |
合计 | - | 8,615,000 | 6.09% | 6,950,000 | 4.91% |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剩余股份亦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履行其减持计划,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5日披露的《新疆火炬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