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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火炬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的要求作出的合理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文件要求编制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9﹞6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1)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2)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等项目;

(3)“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进行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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