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41,960,000股增加至150,747,878股,进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殷福华持有的公司股份均被动稀释超过1%。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17日出具《关于核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8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588,000股新股。根据批复,公司目前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41,960,000股增加至150,747,878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姓名 | 殷福华 | |||
住所 | 江苏省江阴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被动稀释 | 2020年11 | 人民币普通 | 0 | 0 |
月27日 | 股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变动前持有股份 | 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
殷福华 | 无限售条件A股 | 38,923,894 | 27.42 | 38,923,894 | 25.82 |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动稀释,未触及要约收购,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殷福华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4、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