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71 公司简称:物产环能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钟国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竹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健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及目标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中阐述了各类风险因素存在可能带来的影响,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6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报纸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物产环能、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 指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物产燃料 | 指 | 浙江物产燃料有限公司,系物产环能前身 |
物产中大 | 指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物产环能之控股股东 |
国资公司 | 指 |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交通集团 | 指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物产金属 | 指 |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物产国际 | 指 |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杭州持泰 | 指 | 杭州持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持瑞 | 指 | 杭州持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持鹤 | 指 | 宁波持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持鹏 | 指 | 宁波持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持欣 | 指 | 宁波持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环投 | 指 | 杭州环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河北港口集团 | 指 |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秦皇岛港务 | 指 | 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秦皇岛港务局,后更名为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河北港口投资 | 指 | 河北港口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电力燃料 | 指 | 浙江物产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宁波浙燃 | 指 | 宁波市浙燃煤炭有限公司 |
物产浙燃 | 指 | 浙江物产浙燃煤炭有限公司,曾用名嘉兴港区浙燃煤炭有限公司 |
物产伟天 | 指 | 浙江物产伟天能源有限公司 |
新加坡乾元 | 指 | 新加坡乾元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
香港健坤 | 指 | 香港健坤能源有限公司 |
新嘉爱斯热电 | 指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 |
秀舟热电 | 指 | 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 |
富欣热电 | 指 | 嘉兴市富欣热电有限公司 |
桐乡泰爱斯 | 指 |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浦江热电 | 指 | 浙江物产环能浦江热电有限公司 |
物产金义 | 指 | 浙江物产金义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物产山鹰热电 | 指 | 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 |
热电物资 | 指 | 浙江物产环能热电物资有限公司 |
山煤物产 | 指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桐乡泰爱斯 | 指 | 桐乡泰爱斯热电有限公司 |
电力交易中心 | 指 |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华兴物资 | 指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物资有限公司 |
同塔物产 | 指 | 同塔物产有限公司 |
物产新能源 | 指 | 物产中大新能源发展(浙江)有限公司 |
富阳燃料 | 指 | 浙江富阳物产燃料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物产环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JMI Environmental Ener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ME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钟国栋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朱方超 | 洪于巍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庆春路137号 | 杭州市庆春路137号 |
电话 | 0571-87231399 | 0571-87231399 |
传真 | 0571-87215672 | 0571-87215672 |
电子信箱 | wchnsa@zmee.com.cn | wchnsa@zmee.com.cn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杭州市庆春路137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杭州市庆春路137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03 |
公司网址 | http://www.zmee.com.cn/ |
电子信箱 | wchnsa@zmee.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物产环能 | 603071 |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636号瑞凯水湘大厦2号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吴光明、杨胤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3层 |
构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丁旭、邓睿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12.16-2023.12.31 |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7,982,552,208.66 | 22,436,660,644.86 | 24.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1,954,309.11 | 424,374,227.53 | 18.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89,761,259.13 | 410,497,708.02 | 19.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822,293.45 | -1,379,209,623.69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987,892,480.47 | 3,820,371,465.65 | 4.38 |
总资产 | 10,908,582,421.16 | 12,268,360,567.21 | -11.0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0 | 0.93 | -3.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0 | 0.93 | -3.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8 | 0.90 | -2.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33 | 22.00 | 减少9.6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03 | 21.29 | 减少9.2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 17,310,543.40 |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8,767.12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19,75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970,762.56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1,242.0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26,076.05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25,293.5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69,297.65 | |
合计 | 12,193,049.98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情况
1、煤炭流通行业
煤炭流通是处于煤炭开采与煤炭消费之间的服务业务。煤炭流通企业采购上游煤炭生产企业或贸易商的煤炭,经过配煤、仓储、运输等多个环节将煤炭销售给下游电厂、建材、造纸、冶金、化工等终端企业或其他煤炭贸易商等客户。公司专业从事煤炭流通业务70余年,面对市场起伏,公司始终坚持与客户共创价值,顺势而为、稳中求进,在行业发展、格局变化、政策导向、信息获取和市场研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与产业链上下游形成持久稳定的合作关系,逐步发展成为现代化大型煤炭流通企业。
受地缘政治、新冠疫情、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影响,2022年煤炭行业格局重塑,煤炭供应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从国际上看,受全球能源产能供给不足和俄乌冲突的影响,能源消费向煤炭倾斜,但由于煤炭主要出口国的产量和出口量均同比下滑,全球煤炭供应形势紧张;从国内来看,受保供稳价政策影响,煤炭生产高位运行,随着国内宏观经济和下游生产的逐步恢复,用能需求在“稳增长”政策的推进下稳步兑现。
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层面密集出台煤炭产业和市场调控政策,进一步明确煤炭的主体能源地位,强调夯实国内能源生产基础,保障煤炭供应和国内能源安全。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煤炭流通企业,紧跟国家能源政策,进一步增强煤炭采购销售能力,建立高效稳定的能源供应服务体系。
2、热电联产行业
热电联产是使用煤、天然气和生物质等一次能源产生热量和电力的高效能源利用方式。同时,热电联产设施还可提供污泥处置、工业固废处置等资源综合利用服务,是全球公认的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的重要措施,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实现循环经济的重要技术手段。
根据国家规定,蒸汽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0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区域涵盖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桐乡市、海盐县)和金华市(金义新区、浦江县)等地区,上述地区均出台了集中供热规划,确定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为该区域的集中供热热源点,业务布局形成了有效的区域壁垒,使得公司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但是“双碳”目标的实现要坚持先立后破,传统能源的逐步退出需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在此背景下,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就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燃煤电厂能效和超低排放水平全球领先,以传统能源为主要原料的热电联产项目可通过热电协同、多能互补的业务模式构建多元综合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充分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周边工业用户提供清洁稳定的能源。随着“双碳”政策的不断推进以及热电联产技术的持续研发,热电联产行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煤炭流通和热电联产。煤炭流通通过运用规模化采购优势、专业化流通经验及信息化技术手段为供应商和客户提供一体化的煤炭综合服务;热电联产通过高效能的背压机组,实现能量梯级利用,为客户提供电力、蒸汽和压缩空气等产品,同时提供污泥、生物质等一般固废处置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煤炭2,758.32万吨、供应蒸汽362.52万吨、电力52,011.82千瓦时、压缩空气97,507.70万立方米、处置污泥35.34万吨。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持续稳定的产业链合作关系
公司深耕煤炭业务70余年,在煤炭流通领域拥有大批长期稳定的上下游资源:供应商方面,公司与国内主要煤炭生产企业形成稳定的合作联盟,互为资源、互为市场,源头采购和终端销售双向拓展;下游客户方面,公司积累了大量优质的终端客户,包括各大央企电力集团及各地方电力公司,以及各大钢厂、水泥厂、造纸厂等,合作关系长久稳定。依托多年积累的渠道优势和产业协同优势,公司向煤炭供应链各环节客户提供多样化、系统化的服务,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供应链各节点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二)融合创新的资源整合能力
经过多年的稳健发展,公司逐步形成了煤炭流通及热电联产行业多层面多维度的资源优势。随着能源行业政策推动和结构调整,公司供应商和客户的诉求也不断发生变化。依托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公司对自身现有资源精准识别、有机融合和配置激活,构建出新的资源模式,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通过对煤炭产业链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资源的整合,有效解决煤炭资源供给和需求地域不匹配、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利用规模、资金、运营等优势实现煤炭资源的有效供给;通过对工业园区内客户资源及自身能力的匹配整合,开展多能供应业务,实现工业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通过在传统能源行业进行新能源的布局探索,实现传统能源和新能源的产业整合,助力传统能源实现绿色发展。
(三)务实高效的内控管理体系
公司多年来的稳健良性发展得益于高效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在组织架构层面,根据公司煤炭流通业务和热电联产业务的管理特点,持续完善业务管理条线,形成业务涵盖全面、职能划分清晰、责任落实到位的管理体系;在内控制度方面,继续加强对预算管理、安全生产、人力资源、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管控,更好发挥公司整体协作效应。
(四)行业领先的科研技术能力
公司通过搭建协同创新平台,汇集技术资源,积极与高校、研究机构和其他企业开展合作,采用技改和研发等方式优化工艺、提升公司生产运作效率。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在热电联产领域技术优势明显,其中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运营技术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在污泥焚烧综合利用、生物质焚烧发电等方面具有先发优势,取得大量创新成果,屡获省内外殊荣。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专利162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
(五)灵活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
公司重视人才骨干团队的培养建设和有效激励,在公司战略的引领下,通过灵活的选才用才机制和完善的约束监督机制,持续推动公司人员结构优化、提升组织效能。在煤炭流通业务板块,公司建立了市场导向的绩效管理体系,铸就了一支吃苦耐劳、经验丰富、风险意识高的业务团队;在热电联产业务板块,公司通过高效的创新平台和丰富的实践场景,培养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的技术团队。务实精干、专业进取的人才骨干团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构筑核心优势,通过稳健经营,公司与全体员工、合作伙伴实现互利共赢,促进共同富裕。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国际地缘政治紧张、疫情不断反复,面对日趋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深入推行精细管理、精益运营,践行绿色高效的发展理念,煤炭流通和热电联产业务稳健发展;持续开展数字化转型与创新研发工作,打造创新与发展互相驱动的螺旋式上升路径;积极探索环保新能源业务领域,立足资源禀赋优势,推动业务转型升级,着力开启公司发展“第二曲线”。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9.88亿元,较期初增长4.38%;实现营业收入279.8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2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优化经营策略,实现业绩稳步提升
2022年国际能源供应情况呈现紧张态势,国家出台多项保供稳价政策,保障国内能源安全,逐步增长的用能需求在政策的推进下稳步兑现。公司深耕能源行业,依托产业链核心优势,安全稳定地为合作伙伴供应能源,持续创造价值,实现互利共赢。
在煤炭流通板块,公司与上游资源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积极开展进口业务,进一步提升煤炭资源获取能力;与海港集团、唐山港、靖江盈利港等国内众多港口码头签订协议,享受延长免堆期、减免港杂费、优先靠泊权等优惠政策;优化公司业务流程,规范业务运营、强化协同合作、提高风控管理,量质并重推动公司煤炭流通业务发展。
在热电联产板块,公司通过实施煤汽价格联动、配煤混装等措施减少煤价高企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强化投资预算管控、合理实施技改检修、挖掘内部降本潜能等精细化管理措施降低生产运营成本;通过强化用户开拓、提升固废处置能力等措施拓展业务边界,实现公司热电联产业务稳健经营。
(二)立足绿色发展,实施企业转型升级
以“成为绿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引领者”为战略愿景,公司加速向科技、智慧、生态型平台企业转型,积极寻求转型升级和绿色高效发展道路。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聚焦“降碳”战略,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化“环保+能源”战略布局,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积极寻找优质的太阳能、生物质能、氢能、储能等新能源项目,加大污泥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危废处置等环保业务的开拓;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
一方面,公司在持续提升固废协同处置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环保新能源领域业务,参股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提前布局电力交易市场;新设物产新能源公司,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工作,目前公司首批分布式光伏项目中已有多个项目实现并网发电;增强企业“碳资产”管理水平,构造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其中桐乡泰爱斯成为嘉兴市碳排放工作达标示范单位。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持续构建多元综合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其中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1#机组已于2022年5月13日完成并网发电,桐乡泰爱斯气热联供项目已完成安装调试并进入试生产阶段,海盐经济开发区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项目按既定计划节点稳步推进中。
(三)坚持科研创新,强化公司竞争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把科研创新放在企业发展的重要位置,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通过前瞻性研究和工艺应用研发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动创新与业务的充分结合,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不断提升自身科研创新水平,报告期内新嘉爱斯获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认定首批“浙江省博士创新站”;桐乡泰爱斯积极筹备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努力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同时,公司积极与外部科研单位开展深入合作,通过与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和中科院等高水平院校及科研机构合作,进行研发项目成果转化。报告期内,公司发表期刊论文3篇,获得国家专利授权19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7项。
(四)推进数字治理,扩大数字化覆盖范围
公司深入挖掘数据资源、强化数据驱动、创新管控模式,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实现业务、生产、职能、物流等多条线信息化覆盖,流程管理水平和数字化能力持续提升。
在业务管理方面,公司持续优化财务信息系统、海运 APP 等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提质增效、信息安全、支撑管控、业务协同的数字化转型目标;在职能管理方面,公司积极推进DHR系统、法务系统和审计数字化平台的建设应用,继续深化信息化体系建设,扩大信息化覆盖范围;在实业管理方面,公司推广部署安全生产数字化管控平台,建设“智慧工厂”,打造实业板块管理驾
驶舱平台,进行电厂检修、运行、安全、环保数据的治理,实现实业板块经营薄弱环节或重点环节的精细化提升。
(五)优化绩效管理,提升业务经营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绩效管理,将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通过科学客观的绩效评价标准,评估组织效能及个人能力,通过奖惩措施鼓励先进、纠正缺陷,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在煤炭流通板块,公司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手段,对各项资源进行整合与再分配,不断组织协调目标设置、业务开展、职能管理、成本控制等各方关系,将目标分解到人、明确节点、细化措施,将全面预算管理与绩效考核相挂钩,构建完善的业绩考核标准,全面激励创先争优,提高员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在热电联产板块,为了减少煤炭价格上涨、疫情反复、下游企业生产疲软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不断强化健全制度,加强学习对标,创建关键指标考核体系;重视考核激励,搭建电厂、部门、班组多层级的激励体系;重视降本增效,从投资、技改和检修等各方面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提升热电联产业务成本管理能力。
(六)规范公司治理,夯实发展基础保障
公司积极完善治理制度规则,提高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是坚持守牢上市公司合规治理底线,不断提升企业透明度,保障信息披露质量,完善数字化治理能力;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二是坚持全过程风险管理,不断落实经营风险常态化排查机制和业务流程信息化审批机制,健全制度执行与绩效考核联动机制,增强全员风险意识。通过有效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为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最坚实的基础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交易所的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公司董监高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结合法规及公司实际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并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累计完成17项公司治理制度的审议、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7,982,552,208.66 | 22,436,660,644.86 | 24.72 |
营业成本 | 26,730,710,420.88 | 21,257,975,520.35 | 25.74 |
销售费用 | 59,186,821.40 | 56,401,071.86 | 4.94 |
管理费用 | 77,581,872.95 | 76,478,350.05 | 1.44 |
财务费用 | 17,144,459.90 | 75,720,146.18 | -77.36 |
研发费用 | 53,004,611.67 | 52,721,153.21 | 0.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822,293.45 | -1,379,209,623.6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9,291,073.16 | -1,099,652,847.8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329,682.35 | 2,554,644,513.64 | -97.17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融资结构优化,融资金额降低导致本期利息支出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外部融资同比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 | 0.00 | 52,500,000.00 | 0.43 | -100.00 | 主要系兑付商业承兑汇票所致。 |
应收账款 | 934,308,811.98 | 8.56 | 581,577,864.55 | 4.74 | 60.65 | 主要系年中应收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387,727,417.82 | 3.55 | 586,226,952.69 | 4.78 | -33.86 | 主要系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99,016,799.59 | 0.91 | 156,072,570.53 | 1.27 | -36.56 | 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603,252.41 | 0.19 | 15,603,252.41 | 0.13 | 32.04 | 主要系本期新增投资同塔物产有限公司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32,857.15 | 0.0003 | 65,714.29 | 0.0005 | -50.00 | 主要系使用权资产摊销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4,644,803.02 | 1.14 | 193,539,923.61 | 1.58 | -35.60 | 主要系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683,908,666.91 | 6.27 | 154,233,624.22 | 1.26 | 343.42 | 主要系外部 |
融资增加所致。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77,290.00 | 0.0016 | 1,626,843.48 | 0.01 | -89.10 | 主要系衍生金融负债减少所致。 |
预收款项 | 137,743.86 | 0.0013 | 1,531,318.13 | 0.01 | -91.00 | 主要系本期预收租金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2,111,463,223.62 | 19.36 | 3,064,156,401.28 | 24.98 | -31.09 | 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05,652,751.39 | 0.97 | 205,445,239.84 | 1.67 | -48.57 | 主要系期末已计提尚未发放的工资奖金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101,053,685.37 | 0.93 | 364,027,746.60 | 2.97 | -72.24 | 主要系期末已计提尚未缴纳的税费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12,972,581.08 | 1.95 | 163,669,931.13 | 1.33 | 30.12 | 主要系保证金及押金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0.00 | 29,318,683.56 | 0.24 | -100.00 | 主要系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
长期借款 | 2,064,247.93 | 0.02 | 21,541,355.88 | 0.18 | -90.42 | 主要系归还长期借款所致。 |
专项储备 | 339,370.91 | 0.0031 | - | 0.00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专项储备尚未全额使用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03,425,648.4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9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42,456,464.29 |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注释1货币资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415,870,336.21 | 票据池业务 |
投资性房地产 | 130,825,600.00 | 华都大厦抵押 |
固定资产 | 42,341,489.32 | 华都大厦抵押 |
无形资产 | 4,363,275.10 | 华都大厦抵押 |
合计 | 1,235,857,164.92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对外投资支出500万元,系本部投资同塔物产有限公司。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控股/参股公司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主营业务 收入 | 主营业务 利润 |
新嘉爱斯 | 热电联产 | 300,000,000 | 1,253,831,781.73 | 1,033,920,706.22 | 161,009,632.71 | 801,137,948.51 | 169,714,104.82 |
桐乡泰爱斯 | 热电联产 | 200,000,000 | 1,197,898,990.18 | 474,687,043.09 | 66,363,686.08 | 417,769,062.47 | 82,759,652.43 |
山煤物产 | 煤炭流通 | 100,000,000 | 124,795,662.09 | 113,754,281.89 | 3,737,830.25 | 579,727,342.53 | 4,983,175.84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156,000,000 | 808,216,352.29 | 214,171,451.10 | 8,843,479.94 | 47,512,853.95 | 16,274,708.23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2022年地缘政治、逆全球化等事件昭示着国际形势仍充满变数,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严峻。从全球经济来看,世界主要经济体呈现经济增速提高、供需矛盾加剧、通胀压力加大、宽松货币政策温和收紧的格局;从国内看来,我国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但仍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公司所在的煤炭流通行业以及热电联产行业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发展及盈利水平会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
应对措施:为应对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通过严抓内控和精细管理降低经营风险;推进创新研发,不断强化公司核心竞争优势,积极开拓布局新业务,推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政策风险
当前国家能源结构面临调整、能源安全形势趋于严峻,相关部门密集出台各项政策,这将对当前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预计2022年下半年能源行业仍存在较大变数;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行业和环保主管部门未来或将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
应对措施:公司将实时跟踪并研究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及时关注各项业务风险并研究相关策略进行应对,积极响应政策变动布局新业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强对安全环保措施的执行落地,严格防控风险。
3.煤炭行情变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与煤炭关系紧密,公司经营状况与煤炭市场行情息息相关。2021年以来,受“双碳”政策叠加疫情后经济复苏影响,煤价维持高位运行;俄乌战争的爆发也进一步凸显了传统化石能源在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上的优势以及在国家能源安全体系的重要性。2022年2月24日,面对煤炭价格的持续高位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引导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但是煤炭行情受多重因素的影响,未来市场仍充满变数,这会对公司经营带来诸多挑战,未来盈利水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要积极主动跟进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市场研判和风险控制能力,努力实现公司业绩稳步发展;另一方面也要加大研发创新力度,从业务流程和生产运营两部分入手,通过管理提升和技术升级提高公司经营水平,抵御外部市场冲击,努力降低行情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4.经营管理风险
在外部环境快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行业发展、经营规模扩张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与此同时,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转型升级逐步开展,对公司战略安排、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已经持续强化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但仍有可能无法精准把握市场动态和发展机遇,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发展情况,切实做好市场和行业的研究分析工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严格按照治理规范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使企业能够在多变的市场中稳健运营。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 | 2022年 | www.sse.com.cn | 2022年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 |
临时股东大会 | 1月10日 | 1月11日 | 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 2月14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 2月15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2年 5月16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 5月17日 |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董事辞职并增补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辞职并增补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葛庆成 | 董事 | 离任 |
马蕴春 | 董事 | 选举 |
俞保云 | 总工程师 | 离任 |
杨必来 | 监事 | 离任 |
王建荣 | 监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原总工程师俞保云先生因到龄原因于2022年4月18日申请辞去总工程师职务。2.公司原董事葛庆成先生、原监事杨必来先生分别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董事、监事职务。
3.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马蕴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4.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王建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嘉爱斯热电、浦江热电、桐乡泰爱斯、秀舟热电及富欣热电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有关环保情况如下:
(1)新嘉爱斯热电
主要污染物及 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大气污染物 | 废水 | ||||
氮氧化物 | 二氧化硫 | 颗粒物 | pH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
排放方式 | 通过超排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 |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 ||||
排放口数量和 | 3个烟囱排放口 | 废水处理站1个排放口 |
分布情况 | ||||||
执行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
核定的排放浓度 | 50(mg/m?) | 35(mg/m?) | 5(mg/m?) | 6-9 | 500(mg/L) | 35(mg/L) |
实际排放浓度 | 0#烟囱:29.6(mg/m?) 1#烟囱:34.2(mg/m?) 2#烟囱:15.5(mg/m?) | 0#烟囱:1.53(mg/m?) 1#烟囱:1.7(mg/m?) 2#烟囱:2.5(mg/m?) | 0#烟囱:0.54(mg/m?) 1#烟囱:0.55(mg/m?) 2#烟囱:0.59(mg/m?) | 6.95-8.80 | ≤150 | ≤15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462.919(t/a) | 324.043(t/a) | 212.96(t/a) | / | 53.787 t/a | 5.378t/a |
实际排放总量 | 171.9t | 15.7t | 10.5t | / | 4.95t | 0.1t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无 | 无 | / | 无 | 无 |
(2)浦江热电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大气污染物 | 废水 | ||||
氮氧化物 | 二氧化硫 | 颗粒物 | pH | 化学 需氧量 | 氨氮 | |
排放方式 | 通过超排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 |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 ||||
排放口数量和 分布情况 | 1个烟囱排放口 | 废水处理站1个排放口 | ||||
执行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
核定的排放浓度 | 50(mg/m?) | 35(mg/m?) | 5(mg/m?) | 6-9 | 500(mg/L) | 35(mg/L) |
实际排放浓度 | 16.74(mg/m?) | 2.69(mg/m?) | 0.149(mg/m?) | 7.37 | 28.34 | 5.68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99.84(t/a) | 69.89 (t/a) | 12.59 (t/a) | / | 7.38 t/a | 0.738 t/a |
实际排放总量 | 11.49t | 1.851t | 0.102t | / | 0.386t | 0.077t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无 | 无 | / | 无 | 无 |
(3)桐乡泰爱斯
主要污染物及 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大气污染物 | 废水 | ||||
氮氧化物 | 二氧化硫 | 颗粒物 | pH | 化学 需氧量 | 氨氮 | |
排放方式 | 通过超排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通过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 ||||
排放口数量和 分布情况 | 1个烟囱排放口,新增4个废气排放口(根据排污许可条例,新增灰库2个、渣仓1个、石灰筒仓1个,共4个废气排放口) | 废水处理站1个排放口 | ||||
执行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核定的排放浓度 | 50(mg/m?) | 35(mg/m?) | 5(mg/m?) | 6-9 | 500(mg/L) | 35(mg/L) |
实际排放浓度 | 23.71(mg/m?) | 17.66(mg/m?) | 1.1(mg/m?) | 7.9 | ≤80 | ≤20.1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186.16(t/a) | 130.31(t/a) | 29.26(t/a) | / | 18.277t/a | 1.828t/a |
实际排放总量 | 41.62t | 30.77t | 1.81t | / | 10.571t | 0.67 3t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无 | 无 | / | 无 | 无 |
(4)秀舟热电
主要污染物及 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大气污染物 | 废水 | |||||
氮氧化物 | 二氧化硫 | 颗粒物 | pH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
排放方式 | 通过超排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 |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 |||||
排放口数量和 分布情况 | 1个烟囱排放口 | 废水处理站1个排放口 | |||||
执行的污染物 排放标准 |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
核定的排放浓度 | 50(mg/m?) | 35(mg/m?) | 5(mg/m?) | 6-9 | 500(mg/L) | 35(mg/L) | |
实际排放浓度 | 18.12(mg/m?) | 6.89(mg/m?) | 2.01(mg/m?) | 7.18 | ≤122 | ≤0.529 |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70.80 (t/a) | 49.56(t/a) | 7.08(t/a) | / | / | / | |
实际排放总量 | 16.84t | 4.8t | 0.76t | / | 0.74t | 0.08t |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无 | 无 | / | 无 | 无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特征污染物类型 | 主要设施名称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运行状况 |
新嘉爱斯热电 | 二氧化硫 | 脱硫塔 | 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装置 | 处理后SO2排放浓度≤35mg/m3 | 正常 |
氮氧化物 | 脱硝系统 | 均采用SNCR-SCR脱硝装置 | 处理后NOX排放浓度≤50mg/m3 | 正常 | |
颗粒物 | 复合电袋除尘系统 | 燃煤锅炉:四电场静电除尘器+湿法脱硫装置后的湿电除尘器;污泥炉:高效电袋除尘器+湿法脱硫装置后的湿电除尘器;生物质锅炉: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装置后的湿电除尘器 | 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 | 正常 | |
COD、氨氮 | 废水处理装置 |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 | 纳管废水处理后COD排放浓度≤500mg/L;氨氮排放浓度≤35mg/L | 正常 | |
浦江热电 | 二氧化硫 | 脱硫塔 | 石灰石/石膏法脱硫 | 处理后SO2排放浓度≤35mg/m3 | 正常 |
氮氧化物 | 脱硝系统 | 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联合脱硝 | 处理后NOX排放浓度≤50mg/m3 | 正常 |
颗粒物 | 电除尘系统 | 电袋除尘器+湿式电除尘+烟气再加热装置 | 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 | 正常 | |
COD、氨氮 | 废水处理装置 |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 | 纳管废水处理后COD排放浓度≤500mg/L;氨氮排放浓度≤35mg/L | 正常 | |
桐乡泰爱斯 | 二氧化硫 | 脱硫塔 |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 处理后SO2排放浓度≤35mg/m3 | 正常 |
氮氧化物 | 脱硝系统 | 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 | 处理后NOX排放浓度≤50mg/m3 | 正常 | |
颗粒物 | 复合电袋除尘系统 | 电袋除尘器+湿式静电除尘器+烟气再加热装置 | 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 | 正常 | |
COD、氨氮 | 废水处理装置 |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 | 纳管废水处理后COD排放浓度≤500mg/L;氨氮排放浓度≤35mg/L | 正常 | |
秀舟热电 | 二氧化硫 | 脱硫塔 |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 处理后SO2排放浓度≤35mg/m3 | 正常 |
氮氧化物 | 脱硝系统 | 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温燃烧、分段燃烧技术+SNCR-SCR | 处理后NOX排放浓度≤50mg/m3 | 正常 |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系统 | 布袋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 | 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 | 正常 | |
COD、氨氮 | 废水处理装置 |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厂内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管网 | 纳管废水处理后COD排放浓度≤500mg/L;氨氮排放浓度≤35mg/L | 正常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建设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 | 竣工环保验收 | ||
审批 单位 | 批准文号 及时间 | 验收 单位 | 批准文号 及时间 | ||
新嘉爱斯热电 | 嘉兴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1#-3#)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建 [2004]24号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建验[2007]095号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污泥焚烧综合利用热电联产技改项目(4#)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建[2008]133号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竣验[2013]12号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农业废弃物焚烧综合利用发电、供汽项目(6#)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建 [2013]41号 | 嘉兴市环保局 | 嘉环建验[2017]2号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供气供热项目(5#,污泥焚烧炉)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秀洲环建函[2013]165号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噪声、固体废物部分)秀洲环验[2018]13号,2018.6.6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流化床锅炉烟气硝汞联合控制技术项目(1-4#)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秀洲环建函[2014]82号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秀洲环验[2014]40号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拟建油车港集中供汽(气)中压蒸汽管线和压缩空气管线项目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秀洲环建函[2016]104号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秀洲环验[2018]1号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联产替代有机载体炉供热项目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秀洲环建函[2016]105号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噪声、固体废物部分)秀洲环验[2018]1号,2018.1.11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压缩空气扩建项目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秀洲环建函[2018]66号 | 2020年7月5日完成自行验收 |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工业废弃物清洁化处置技改项目 | 原嘉兴市秀洲环境保护局 | 秀洲环建函[2018]54号 | 2021年7月30日完成自行验收 | ||
浦江热电 | 浦江热电联产工程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建[2016]42号,2016.9.20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浙环竣验[2019]8号,2019.4.19 |
浙环竣验[2020]4号,2020.1.20 | |||||
2019.11.12通过了废水、废气、噪声的整体自主验收 | |||||
300t/d污泥焚烧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 金环建浦[2020]101号,2020.11.26 | 2022年5月11日完成自行验收 |
桐乡泰爱斯 |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公用热电联产项目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建[2016]16号,2016.2.4 | 废水、废气设施于2018年11月通过自主验收,噪声设施于2019年1月通过自主验收 |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固废验收:浙环竣验[2019]5号,2019.2.1 | ||||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自备码头工程 | 原桐乡市环境保护局 | 桐环建[2016]42号,2016.2.22 | 废水、废气设施于2018年11月通过自主验收 | ||
原桐乡市环境保护局 | 固废、噪声设施验收:桐环建验[2018]83号,2018.11.2 | ||||
桐乡泰爱斯气热联供项目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 嘉环桐建[2020]34号,2020.3.16 | / | / | |
秀舟热电 | 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联产项目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建[2018]3号,2018.1.17 | 废水、废气、噪声设施于2019年7月通过自主验收 |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固废设施验收:浙环竣验[2019]27号,2019.10.31 | ||||
秀舟热电兼并富欣热电扩容技改项目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 嘉(南)环建[2021]72号 | / | / | |
富欣热电 | 嘉兴市富欣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联产项目 | 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浙环建[2018]16号,2018.5.14 | 废水、废气、噪声设施于2019年3月通过自主验收 |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固废设施验收:浙环竣验[2019]24号,2019.9.10 |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新嘉爱斯热电于2020年11月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14000-2020-038-M。
(2)浦江热电于2022年5月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30726-2022-023-L。
(3)桐乡泰爱斯于2021年7月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30483-2021-078-M。
(4)秀舟热电于2021年7月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30402-2021-036-M。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1)新嘉爱斯热电废水排放口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行规范设置,设有一个废水排放口,位于厂区东南部污水处理站东南侧,废水排污口设置了标识牌;废气设置了废气排放口标识牌,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新嘉爱斯热电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排放口的规范化情况如下:
排污口名称 | 排污口编号 | 污染源类别 | 自动监控系统 | 排放口规范化情况 |
废水排放口 | DW002 | 废水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废气排放口 | DA001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DA002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
DA003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2)浦江热电废水排放口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行规范设置,设有一个废水排放口,位于厂界西南角,废水排污口设置了标识牌;废气设置了废气排放口标识牌,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浦江热电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排放口的规范化情况如下:
排污口名称 | 排污口编号 | 污染源类别 | 自动监控系统 | 排放口规范化情况 |
废水排放口 | DW001 | 废水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废气排放口 | DA001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3)桐乡泰爱斯废水排放口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行规范设置,设有一个废水排放口,位于厂区东北角,废水排污口设置了标识牌,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废气设置了废气排放口标识牌,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桐乡泰爱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排放口的规范化情况如下:
排污口名称 | 排污口编号 | 污染源类别 | 自动监控系统 | 排放口规范化情况 |
废水排放口 | DW001 | 废水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烟囱排放口 | DA001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灰库废气排放口 | DA002 | 废气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石灰筒仓废气排放口 | DA003 | 废气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渣仓废气排放口 | DA004 | 废气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灰库废气排放口2 | DA005 | 废气 | 无要求 | 规范化设置 |
(4)秀舟热电废水排放口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进行规范设置,设有一个废水排放口,位于厂区西南角,废水排污口设置了标识牌;废气设置了废气排放口标识牌,已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排放口的规范化情况如下:
排污口名称 | 排污口编号 | 污染源类别 | 自动监控系统 | 排放口规范化情况 |
废水排放口 | DW001 | 废水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废气排放口 | DA001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废气排放口(备用) | DA009 | 废气 | 已安装 | 规范化设置 |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物产山鹰热电和物产金义在报告期内处于募投项目建设期,暂不列入重点排污单位,作为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进行环保情况说明。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名称 | 特征污染物类型 | 主要设施名称 | 处理工艺 | 设计处理能力 | 运行状况 |
物产山鹰热电 | 二氧化硫 | 脱硫塔 |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 处理后SO2排放浓度≤35mg/m3 | 建设中 |
氮氧化物 | 脱硝系统 | 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温燃烧、分段燃烧技术+SNCR-SCR联合脱硝 | 处理后NOX排放浓度≤50mg/m3 | 建设中 | |
颗粒物 | 复合电袋除尘系统 | 电袋除尘器+湿式静电除尘器 | 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 | 建设中 | |
COD、氨氮 | 废水处理装置 |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 | 纳管废水处理后COD排放浓度≤500mg/L;氨氮排放浓度≤35mg/L | 建设中 | |
物产金义 | 二氧化硫 | 脱硫塔 | 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装置 | 处理后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5mg/m3 | 建设中 |
氮氧化物 | 脱硝系统 | 均采用SNCR-SCR脱硝装置 | 处理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mg/m3 | 建设中 | |
颗粒物 | 复合电袋除尘系统 | 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装置后的湿电除尘器 | 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 | 建设中 | |
COD、氨氮 | 废水处理装置 |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厂内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 | 纳管废水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排放度≤500mg/L;氨氮排放浓度≤35mg/L | 建设中 |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名称 | 建设项目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审批单位 | 批准文号 | 验收单位 | 批准文号 | ||
物产山鹰热电 | 海盐经济开发区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公用热电项目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浙环建[2020]9号,2020.12.1 | / | / |
物产金义 | 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 金环建[2020]6号,2020.11.19 | / | / |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富欣热电业务整合至秀舟热电,富欣热电报告期内无污染物排放,因此在本报告中不对其环境信息进行披露。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定不移走着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道路,时刻践行“两山”理念,积极贯彻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文件精神,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的投入和工作的力度,有健全的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生产过程中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均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环保要求。公司还在各热电厂中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形成自觉自愿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对“双碳”目标的总体部署,公司及下属各热电厂均不断完善自身的碳资产管理体系与制度,系统化、规范化管理企业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桐乡泰爱斯于今年上半年成为了嘉兴地区发电行业碳排放报告质量标准创建示范企业,体现了企业为践行“双碳”目标而做出的努力。
公司从全过程、各领域坚持和强化节能工作,切实发挥节能减排工作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将节能减排贯穿于电力热力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烟气余热回收、乏汽余热回收等技术的应用,有效实现余热回用,节约煤炭耗量;在运行过程中对各项运行参数提出精细化管理目标,不断优化运行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最终达到提质增效,减污降碳的目的。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在做好生产经营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公司切实做好对龙泉市西街街道岩后村的精准扶贫工作,着力拓宽对口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帮助提高对口结对地区农产品供应水平和质量,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组建油茶合作社,与岩后村共组建油茶合作社,开发油茶基地、油茶苗木培育、油茶生产、加工、销售等工作,计划通过培育期后产生稳定利润,切实消除经济薄弱状况,形成长效“造血”功能。搭建与岩后村农特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各党总支、党支部、工会小组等与丽水岩后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对口地区农特产品,岩后村提供食用菌、有机蔬菜、畜禽等特色农特产。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对口地区产品,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2.深入实施“公益行动计划”,充分整合公益力量,持续推进爱心服务项目,传播践行“爱与责任”。不断深化“蓝天使”公益品牌建设。整合各工会小组、各热电工会的公益力量,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不断丰富公益品牌项目,将公益项目作为工会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公司积极参与各类公益事业,组织“聚能团”志愿服务分队联合公司各级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公司组织员工参加献血活动、点亮微心愿、龙泉结队乡镇小学公益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与杭州市“青之蓝”艺术团协商推进音乐助残项目,关爱残疾儿童。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物产国际 |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 发行人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份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 |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通过物产中大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 发行人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份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 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
股份限售 | 交通集团 |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单位不通过物产中大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可豁免遵守前款承诺。 发行人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份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河北港口投资、杭州持瑞、杭州持泰、宁波持鹏、宁波持欣、宁波持鹤 |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A股股票。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A股股票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上述承诺为本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单位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上市后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本人还将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 | 上市后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放弃履行本项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
股份限售 | 公司全体监事 |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本人还将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 上市后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赵守江、朱晓明等30名自然人股东 |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A股股票。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A股股票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上市后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 | 1、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公司在持有物产环能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物产环能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物产环能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物产环能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公司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物产环能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物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属、物产国际 | 产环能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公司减持物产环能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 ||||||
其他 | 公司股东河北港口投资、杭州持瑞、杭州持泰、宁波持鹏、宁波持欣、宁波持鹤 | 1、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公司在持有物产环能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物产环能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物产环能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物产环能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公司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物产环能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物产环能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公司减持物产环能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作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票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票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条件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之日起至就减持股票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本人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 2、减持数量本人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股票总数将严格遵守届时有效的规定。若减持当年发行人出现资本公积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形,则上一年度末总股本计算基数要相应进行调整。可供减持数量不可累积计算,当年未减持的数量不可累积至下一年。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减持方式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允许的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协议转让等合规方式进行减持。 4、减持价格本人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人拟继续减持股票的,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 |||||||
其他 | 发行人 | 公司已了解并知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公司承诺将遵守和执行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物产国际 | 本单位已了解并知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本单位承诺将遵守和执行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认可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并将无条件遵守其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2、公司在召开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对稳定股价方案、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适用)。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人 | 1、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实现项目预期回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资金管理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制度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履行资金支出审批手续,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项目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考核与审计。 2、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发展战略,可有效提升公司业务实力、技术水平与管理能力,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入地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及公司自身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3、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方式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应对行业波动和行业竞争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4、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对管理层考核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控制公司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利润率;加强对管理层的考核,将管理层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挂钩,确保管理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5、其他方式 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则及要求,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 | 一、本单位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本单位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三、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单位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属、物产国际 |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四、本单位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单位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单位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承诺对本人日常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人 |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上述认定时,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交易日内,按照发行价向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返还全部募集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制订针对首次发行上市的新股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首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价格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 如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应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回购数量。 3、如经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3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4、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 |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单位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经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单位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适用),购回价格为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的股票发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购回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如经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4、如经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单位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票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承诺在发行人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股票回购做出决议时,就该等回购事宜投赞成票。 |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经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若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本人承诺在公司召开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 |||||||
其他 | 中信证券 | 本公司已对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金杜律师 | 本所郑重承诺:如因本所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大华会计师 | 因本所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16199号)、《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330号)、《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333号)、《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331)、《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332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天健会计师 | 因本所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万邦评估 | 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本公司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实际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 | 1、在本公司控制的相关企业的现有煤炭流通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物产环能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在本公司作为物产环能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确保物产环能为本公司下属唯一能源环保综合利用服务业务平台,具体从事包括但不限于煤炭流通、热电联产、清洁能源、污泥处置、生物质综合利用、固废处置、压缩空气生产供应等业务(以下简称“现有主营业务”)。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除履行现有煤炭流通合同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参与或从事与物产环能现有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不会新签署煤炭流通合同。 4、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市场发现任何与物产环能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新商业机会,将立即通知物产环能,尽力促使在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下将该等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物产环能,及/或采取有利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必要措施。 5、本公司作为物产环能控股股东期间,如物产环能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其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公平合理的途径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和解决该等同业竞争情形。 6、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利用本公司作为物产环能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物产环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7、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物产环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物产环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物产环能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发行人 | 1、待物产中大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除外,下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尚未履行完毕的少量煤炭贸易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公司与物产中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在物产中大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除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自身业务外,本公司不会从事物产中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现有主营业务。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相关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上述承诺在物产中大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 |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物产环能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治理制度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2、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关系非经营性占用物产环能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物产环能或其下属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物产环能或其下属企业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物产环能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物产环能的关联交易;对存在合理原因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物产环能或其下属企业签订协议,以市场公允的交易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物产环能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物产环能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物产环能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发行人 |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本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除外,以下统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对存在合理原因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与关联方依法签订协议,以市场公允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2、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相关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上述承诺在物产中大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物产国际 | 除本单位已经以调查表、承诺函等形式向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上市所聘请的中介机构真实、完整地披露的信息以外,本单位与发行人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 本单位与为本次发行及上市提供服务的有关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 除已披露的信息以外,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单位自2017年起未与发行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或者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形,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并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输送、资金转移或其他利益安排。本单位及本单位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单位及本单位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违规提供担保。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 | 除本单位已经以调查表、承诺函等形式向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及上市所聘请的中介机构真实、完整地披露的信息以外,本单位与发行人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 本单位与为本次发行及上市提供服务的有关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 除已披露的信息以外,本单位自2017年起未与发行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或者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形,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并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输送、资金转移或其他利益安排。 本单位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单位违规提供担保。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股东河北港口投资 | 除已披露的信息以外,本单位与公司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 本单位与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提供服务的有关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除已披露的信息以外,本单位及本单位关联方自2017年起未与发行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或者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形,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并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输送、资金转移或其他利益安排。 本单位及本单位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单位及本单位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违规提供担保。 | |||||||
其他 | 公司股东杭州持瑞、杭州持泰、宁波持鹏、宁波持欣、宁波持鹤 | 除已披露的信息以外,本单位与公司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 本单位与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提供服务的有关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 除已披露的信息以外,本单位自2017年起未与发行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或者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形,与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并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输送、资金转移或其他利益安排。 本单位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单位违规提供担保。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已经以调查表、承诺函等形式向公司为本次发行及上市聘请的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人对外兼职和投资事宜,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材料中对该等事项的披露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本人已确认及披露的关联方外,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企业。 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违规提供担保。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 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本人与公司及其股东(包括法人股东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作为股东的合伙制企业的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亲属关系,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的情形;本人与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的中介机构及其项目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和资产,也不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违规提供担保。如违反上述,本人将赔偿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该等责任为连带责任。 | |||||||
其他 | 发行人 | 1、如公司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职务降级等形式处罚;同时,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5)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3)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国资公司、控 | 1、如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股东物产中大及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物产国际 |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单位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将本单位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本单位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单位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单位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票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本单位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单位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
其他 | 公司股东杭州持瑞、杭州持泰、宁波持鹏、宁波持欣、宁波持鹤 | 1、如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单位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将本单位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本单位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单位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若本单位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票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本单位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单位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单位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单位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本人若从发行人处领取工资、奖金和津贴等报酬的,则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赵守江、朱晓明等30名自然人股东 |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本人在赔偿完毕前进行股票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本人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本人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人 | (一)本公司已在《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等情形,亦不存在股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开展自营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而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少量股份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 | 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五)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六)公司直接和间接自然人股东取得发行人权益的行为不属于《2号指引》规定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
(七)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2022年预计金额 | 本期发生额 |
物产中大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购买商品 | 20,000,000.00 | 387,591.49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煤炭采购 | 1,500,000,000.00 | 467,144,504.28 |
物产中大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销售商品 | 10,000,000.00 | 0.00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00,000,000.00 | 0.00 |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 | 5,000,000.00 | 2,634,607.62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出租房屋 | 110,000.00 | 62,441.00 |
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企业 | / | 1.495% | 857,856,739.70 | 3,752,016,855.53 | 4,579,467,680.66 | 30,405,914.57 |
合计 | / | / | / | 857,856,739.70 | 3,752,016,855.53 | 4,579,467,680.66 | 30,405,914.57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额 |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企业 | 1,600,000,000.00 | 3.6%-3.73% | 0.00 | 910,000,000.00 | 81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合计 | / | / | / | 0.00 | 910,000,000.00 | 810,000,000.00 | 100,000,00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企业 | 授信业务 | 1,600,000,000.00 | 910,000,000.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218,400,000.00 | 2016/06/28 | 2016/06/28 | 2025/12/31 | 连带责任担保 | 固定资产贷款 | 无 | 否 | 否 | 0.00 | 无 | 否 | 联营公司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18,400,000.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1,32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19,72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8.0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00,000,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00,000,0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6,50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 | 301,968,738 | 54.12 | 301,968,738 | 无 | 0 | 国有法人 |
杭州持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9,261,113 | 5.24 | 29,261,113 | 无 | 0 | 其他 |
杭州持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7,048,630 | 4.85 | 27,048,630 | 无 | 0 | 其他 | |
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26,400,000 | 4.73 | 26,4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宁波持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2,005,013 | 2.15 | 12,005,013 | 无 | 0 | 其他 | |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0 | 9,150,453 | 1.64 | 9,150,453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0 | 9,150,453 | 1.64 | 9,150,453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宁波持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9,125,142 | 1.64 | 9,125,142 | 无 | 0 | 其他 | |
宁波持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366,956 | 1.14 | 6,366,956 | 无 | 0 | 其他 | |
赵守江 | 0 | 4,610,364 | 0.83 | 4,610,364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王晶 | 850,407 | 人民币普通股 | 850,407 | |||||
浙江一景乳业配送有限公司 | 56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5,200 | |||||
刘艳彬 | 50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3,600 | |||||
杨旭江 | 45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4,100 | |||||
陈涛 | 3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000 | |||||
刘佳沛 | 3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5,000 | |||||
陈季康 | 32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9,000 | |||||
周学斌 | 31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5,400 | |||||
张楷富 | 298,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8,1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95,034 | 人民币普通股 | 295,034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物产中大为物产国际、物产金属的控股股东,三方为一致行动人;杭州持瑞、杭州持泰、宁波持鹤、宁波持鹏和宁波持欣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普通合伙人均为杭州环投,该等合伙企业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 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1,968,738 | 2024年 12月16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起 36 个月 |
2 | 杭州持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261,113 | 2022年 12月16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起 12 个月 |
3 | 杭州持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048,630 | 2022年 12月16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起 12 个月 |
4 | 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6,400,000 | 2022年 12月16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起 12 个月 |
5 | 宁波持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05,013 | 2022年 12月16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起 12 个月 |
6 |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9,150,453 | 2024年 12月16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起 36 个月 |
7 | 物产中大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9,150,453 | 2024年 12月16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起 36 个月 |
8 | 宁波持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125,142 | 2022年 12月16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起 12 个月 |
9 | 宁波持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366,956 | 2022年 12月16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起 12 个月 |
10 | 赵守江 | 4,610,364 | 2022年 12月16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起 12 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物产中大为物产国际、物产金属的控股股东,三方为一致行动人;杭州持瑞、杭州持泰、宁波持鹤、宁波持鹏和宁波持欣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普通合伙人均为杭州环投,该等合伙企业为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88,609,052.66 | 1,478,228,254.53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6,087,446.64 | 102,429,222.3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2,500,000.00 | ||
应收账款 | 934,308,811.98 | 581,577,864.55 | |
应收款项融资 | 571,955,515.64 | 801,118,640.11 | |
预付款项 | 387,727,417.82 | 586,226,952.69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9,674,509.06 | 63,235,068.1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015,610,265.74 | 4,015,344,061.5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9,016,799.59 | 156,072,570.53 | |
流动资产合计 | 6,382,989,819.13 | 7,836,732,634.4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1,837,148.84 | 127,219,534.2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603,252.41 | 15,603,252.4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78,841,900.00 | 178,841,900.00 | |
固定资产 | 2,722,781,723.58 | 2,646,282,786.10 | |
在建工程 | 701,441,975.94 | 590,905,383.1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32,857.15 | 65,714.29 | |
无形资产 | 291,327,191.69 | 296,848,757.2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96,165,297.55 | 196,165,297.55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480,910.69 | 23,857,880.3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4,435,541.16 | 162,297,503.9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4,644,803.02 | 193,539,923.6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25,592,602.03 | 4,431,627,932.80 | |
资产总计 | 10,908,582,421.16 | 12,268,360,567.2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83,908,666.91 | 154,233,624.22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77,290.00 | 1,626,843.48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33,430,000.00 | 770,520,000.00 | |
应付账款 | 1,773,450,636.21 | 2,296,373,974.48 | |
预收款项 | 137,743.86 | 1,531,318.13 | |
合同负债 | 2,111,463,223.62 | 3,064,156,401.28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5,652,751.39 | 205,445,239.84 | |
应交税费 | 101,053,685.37 | 364,027,746.60 | |
其他应付款 | 212,972,581.08 | 163,669,931.1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3,785,845.8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318,683.56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6,691,363.46 | 449,216,479.10 | |
流动负债合计 | 5,978,937,941.90 | 7,500,120,241.8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064,247.93 | 21,541,355.88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935,883.36 | 935,883.3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3,929,576.30 | 14,250,132.37 | |
递延收益 | 54,325,475.94 | 50,145,126.5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0,060,347.66 | 73,826,179.5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1,315,531.19 | 160,698,677.70 |
负债合计 | 6,130,253,473.09 | 7,660,818,919.5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57,954,442.00 | 557,954,44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19,221,515.12 | 1,419,221,515.1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3,782,856.87 | 113,782,856.87 | |
专项储备 | 339,370.91 | ||
盈余公积 | 161,767,104.60 | 161,767,104.6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734,827,190.97 | 1,567,645,547.0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987,892,480.47 | 3,820,371,465.65 | |
少数股东权益 | 790,436,467.60 | 787,170,182.0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778,328,948.07 | 4,607,541,647.6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908,582,421.16 | 12,268,360,567.21 |
公司负责人:钟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竹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26,963,348.43 | 1,093,276,313.3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65,190.62 | 102,189,25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561,650,635.57 | 353,490,695.20 | |
应收款项融资 | 521,461,956.21 | 748,401,005.59 | |
预付款项 | 339,402,910.70 | 507,441,636.63 | |
其他应收款 | 2,193,199,423.01 | 1,772,458,148.5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972,898,892.25 | 3,987,749,746.6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200,139.63 | 4,506,861.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7,248,742,496.42 | 8,569,513,656.9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61,559,700.00 | 235,259,7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30,446,825.76 | 1,205,829,211.1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603,252.41 | 15,603,252.4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33,063,900.00 | 133,063,900.00 | |
固定资产 | 60,037,792.07 | 62,230,491.69 | |
在建工程 | 269,469.0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777,652.91 | 10,076,176.4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5,643,207.27 | 134,721,621.3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11,108.00 | 2,011,108.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23,412,907.44 | 1,798,795,461.04 | |
资产总计 | 9,172,155,403.86 | 10,368,309,117.9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90,803,257.45 | 45,022,731.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77,290.00 | 1,626,843.48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33,430,000.00 | 770,520,000.00 | |
应付账款 | 1,807,409,282.09 | 2,229,793,006.43 | |
预收款项 | 137,743.86 | 1,531,318.13 | |
合同负债 | 2,253,467,225.76 | 2,586,343,922.73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2,109,999.37 | 180,638,923.10 | |
应交税费 | 69,637,465.69 | 276,331,263.83 | |
其他应付款 | 340,939,708.96 | 642,881,063.2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3,785,845.8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17,108,533.86 | 336,224,709.96 | |
流动负债合计 | 5,715,220,507.04 | 7,070,913,782.1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5,196,258.01 | 42,759,201.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196,258.01 | 42,759,201.00 | |
负债合计 | 5,760,416,765.05 | 7,113,672,983.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57,954,442.00 | 557,954,44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80,282,995.51 | 1,480,282,995.5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3,782,856.87 | 113,782,856.8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35,472,584.65 | 235,472,584.65 | |
未分配利润 | 1,024,245,759.78 | 867,143,255.8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11,738,638.81 | 3,254,636,134.8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172,155,403.86 | 10,368,309,117.97 |
公司负责人:钟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竹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7,982,552,208.66 | 22,436,660,644.86 | |
其中:营业收入 | 27,982,552,208.66 | 22,436,660,644.86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6,963,996,035.17 | 21,532,749,772.31 | |
其中:营业成本 | 26,730,710,420.88 | 21,257,975,520.35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6,367,848.37 | 13,453,530.66 | |
销售费用 | 59,186,821.40 | 56,401,071.86 | |
管理费用 | 77,581,872.95 | 76,478,350.05 | |
研发费用 | 53,004,611.67 | 52,721,153.21 | |
财务费用 | 17,144,459.90 | 75,720,146.18 | |
其中:利息费用 | 13,614,436.50 | 67,737,546.05 | |
利息收入 | 1,844,320.85 | 10,672,879.74 | |
加:其他收益 | 29,197,337.06 | 20,002,490.0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061,164.04 | -18,145,468.4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617,614.61 | 2,995,569.3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08,651.98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32,735.04 | 25,088,761.0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430,072.45 | -15,410,112.8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1,507,516.23 | -317,572,319.4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405,437.5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45,109,820.95 | 602,279,660.41 | |
加:营业外收入 | 2,993,215.49 | 39,421.14 | |
减:营业外支出 | 2,921,973.48 | 42,312.0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45,181,062.96 | 602,276,769.4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79,214,912.97 | 94,938,837.67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5,966,149.99 | 507,337,931.8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5,966,149.99 | 507,337,931.8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1,954,309.11 | 424,374,227.5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011,840.88 | 82,963,704.2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65,966,149.99 | 507,337,931.8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1,954,309.11 | 424,374,227.5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4,011,840.88 | 82,963,704.2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0 | 0.9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0 | 0.9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钟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竹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7,172,446,975.44 | 21,090,034,297.31 | |
减:营业成本 | 26,313,392,242.99 | 20,381,678,697.70 | |
税金及附加 | 19,063,516.27 | 6,331,149.47 | |
销售费用 | 62,301,618.07 | 55,913,676.99 | |
管理费用 | 44,031,074.45 | 44,452,175.26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808,328.17 | 62,211,826.6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287,327.44 | 51,200,124.73 | |
利息收入 | -13,068,887.59 | 2,249,997.79 | |
加:其他收益 | 6,315,647.49 | 1,984,130.6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9,757,600.18 | 261,157,478.7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617,614.61 | 2,995,569.3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32,651.97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50,076.95 | 18,837,914.8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768,801.25 | -9,857,582.9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1,507,516.23 | -301,309,419.2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39,067.3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8,497,202.63 | 513,198,360.70 | |
加:营业外收入 | 2,962,915.47 | 209.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895,898.01 | 9,203.1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18,564,220.09 | 513,189,366.53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6,689,050.94 | 34,570,525.8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1,875,169.15 | 478,618,840.6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1,875,169.15 | 478,618,840.6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91,875,169.15 | 478,618,840.6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钟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竹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884,548,053.98 | 24,586,749,845.0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1,201,085.92 | 5,862,631.1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1,038,648.24 | 309,076,305.7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386,787,788.14 | 24,901,688,781.9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516,072,958.93 | 25,666,100,905.0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6,476,934.15 | 189,284,346.3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97,371,403.50 | 137,529,211.8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0,688,785.01 | 287,983,942.3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580,610,081.59 | 26,280,898,405.6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822,293.45 | -1,379,209,623.6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2,732,390.00 | 33,405,308.6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8,767.12 | 85,340.5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481,688.7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2,761,157.12 | 37,972,337.9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35,226,218.41 | 190,006,880.1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36,826,011.87 | 947,618,305.57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2,052,230.28 | 1,137,625,185.7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9,291,073.16 | -1,099,652,847.8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613,449,335.87 | 10,789,723,759.3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03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98,479,335.87 | 10,789,723,759.3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36,084,323.49 | 7,546,408,193.0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73,047,091.55 | 607,034,917.7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60,704,800.00 | 100,5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018,238.48 | 81,636,134.8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26,149,653.52 | 8,235,079,245.6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329,682.35 | 2,554,644,513.6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40,909.08 | -2,362,249.0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89,142,775.18 | 73,419,793.1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5,295,363.55 | 408,126,945.6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6,152,588.37 | 481,546,738.72 |
公司负责人:钟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竹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387,149,595.66 | 22,963,345,106.1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0,915,136.37 | 220,606,412.2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758,064,732.03 | 23,183,951,518.4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103,364,387.86 | 25,104,792,435.2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1,864,210.10 | 99,680,863.5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5,826,192.33 | 23,905,195.8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1,407,077.49 | 171,014,693.9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832,461,867.78 | 25,399,393,188.5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397,135.75 | -2,215,441,670.1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3,075,465.38 | 412,681,694.2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5,037,767.12 | 273,678,917.3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69,149.8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8,113,232.50 | 689,329,761.3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7,779.00 | 653,069.9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76,353,667.25 | 1,104,801,532.26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6,661,446.25 | 1,105,454,602.2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8,548,213.75 | -416,124,840.8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42,775,759.30 | 8,875,858,398.85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79,729,770.57 | 1,718,768,730.0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22,505,529.87 | 10,594,627,128.9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98,194,874.61 | 6,292,283,311.0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6,167,074.41 | 487,260,197.7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92,341,700.81 | 1,006,012,651.9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96,703,649.83 | 7,785,556,160.6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4,198,119.96 | 2,809,070,968.2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52,042.19 | -3,102,694.8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06,391,427.27 | 174,401,762.3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5,437,913.53 | 275,597,029.9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9,046,486.26 | 449,998,792.35 |
公司负责人:钟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竹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57,954,442.00 | 1,419,221,515.12 | 113,782,856.87 | 161,767,104.60 | 1,567,645,547.06 | 3,820,371,465.65 | 787,170,182.04 | 4,607,541,647.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57,954,442.00 | 1,419,221,515.12 | 113,782,856.87 | 161,767,104.60 | 1,567,645,547.06 | 3,820,371,465.65 | 787,170,182.04 | 4,607,541,647.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9,370.91 | 167,181,643.91 | 167,521,014.82 | 3,266,285.56 | 170,787,300.3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1,954,309.11 | 501,954,309.11 | 64,011,840.88 | 565,966,149.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34,772,665.20 | -334,772,665.20 | -60,891,000.00 | -395,663,665.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4,772,665.20 | -334,772,665.20 | -60,891,000.00 | -395,663,665.2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39,370.91 | 339,370.91 | 145,444.68 | 484,815.59 | |||||||||||
1.本期提取 | 4,188,931.68 | 4,188,931.68 | 2,172,380.64 | 6,361,312.32 | |||||||||||
2.本期使用 | -3,849,560.77 | -3,849,560.77 | -2,026,935.96 | -5,876,496.7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57,954,442.00 | 1,419,221,515.12 | 113,782,856.87 | 339,370.91 | 161,767,104.60 | 1,734,827,190.97 | 3,987,892,480.47 | 790,436,467.60 | 4,778,328,948.07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57,522,642.00 | 31,418,746.32 | 113,782,856.87 | 454,298.06 | 69,008,854.89 | 1,107,765,000.59 | 1,779,952,398.73 | 794,097,038.72 | 2,574,049,437.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7,522,642.00 | 31,418,746.32 | 113,782,856.87 | 454,298.06 | 69,008,854.89 | 1,107,765,000.59 | 1,779,952,398.73 | 794,097,038.72 | 2,574,049,437.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939.15 | -33,148,414.47 | -33,112,475.32 | -17,426,875.17 | -50,539,350.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4,374,227.53 | 424,374,227.53 | 82,963,704.29 | 507,337,931.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457,522,642.00 | -457,522,642.00 | -100,500,000.00 | -558,022,64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57,522,642.00 | -457,522,642.00 | -100,500,000.00 | -558,022,642.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5,939.15 | 35,939.15 | 109,420.54 | 145,359.69 | |||||||||||
1.本期提取 | 35,939.15 | 35,939.15 | 109,420.54 | 145,359.69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7,522,642.00 | 31,418,746.32 | 113,782,856.87 | 490,237.21 | 69,008,854.89 | 1,074,616,586.12 | 1,746,839,923.41 | 776,670,163.55 | 2,523,510,086.96 |
公司负责人:钟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竹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57,954,442.00 | 1,480,282,995.51 | 113,782,856.87 | 235,472,584.65 | 867,143,255.83 | 3,254,636,134.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57,954,442.00 | 1,480,282,995.51 | 113,782,856.87 | 235,472,584.65 | 867,143,255.83 | 3,254,636,134.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7,102,503.95 | 157,102,503.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91,875,169.15 | 491,875,169.1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34,772,665.20 | -334,772,665.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4,772,665.20 | -334,772,665.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57,954,442.00 | 1,480,282,995.51 | 113,782,856.87 | 235,472,584.65 | 1,024,245,759.78 | 3,411,738,638.81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57,522,642.00 | 92,480,226.71 | 113,782,856.87 | 142,714,334.94 | 489,841,650.44 | 1,296,341,710.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57,522,642.00 | 92,480,226.71 | 113,782,856.87 | 142,714,334.94 | 489,841,650.44 | 1,296,341,710.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096,198.68 | 21,096,198.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8,618,840.68 | 478,618,840.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57,522,642.00 | -457,522,64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57,522,642.00 | -457,522,642.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7,522,642.00 | 92,480,226.71 | 113,782,856.87 | 142,714,334.94 | 510,937,849.12 | 1,317,437,909.64 |
公司负责人:钟国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竹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健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浙江省燃料总公司, 成立于1950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350.23万元。
2000年2月28日,浙江省财政厅和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下发浙财商[2000]21号《关于省燃料总公司改制资产处置和股本设置的批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8]159号文件,同意浙江省燃料总公司改制涉及的资产核销、剥离提留等处置事宜,并同意改制后的浙江省物产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燃料”)的股本设置方案,即总股本为5,000万元。
2012年3月24日,物产燃料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浙江物产燃料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名称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89号《关于核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0,043.18万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代码为60307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57,954,442.00元,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3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1467W。
母公司为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环保能源综合利用服务,包括煤炭流通业务和热电联产业务,其中热电联产业务在提供蒸汽、电力(含燃煤发电、生物质发电及污泥发电)及压缩空气的同时,可为客户提供污泥处置等服务。
(3)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2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7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本附注简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浙江富阳物产燃料有限公司 | 富阳燃料 | 控股子公司 | 2 | 51 | 51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物资有限公司 | 华兴物资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浙江物产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电力燃料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 | 新嘉爱斯 | 控股子公司 | 2 | 70 | 70 |
浙江物产浙燃煤炭有限公司 | 物产浙燃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宁波市浙燃煤炭有限公司 | 宁波浙燃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香港健坤能源有限公司 | 香港健坤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新加坡乾元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 新加坡乾元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桐乡泰爱斯 | 控股子公司 | 2 | 66 | 66 |
浙江物产环能浦江热电有限公司 | 浦江热电 | 控股子公司 | 2 | 56 | 56 |
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 | 秀舟热电 | 控股子公司 | 2 | 70 | 70 |
嘉兴市富欣热电有限公司 | 富欣热电 | 控股子公司 | 3 | 70 | 70 |
浙江物产伟天能源有限公司 | 物产伟天 | 控股子公司 | 2 | 51 | 51 |
浙江物产环能热电物资有限公司 | 热电物资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浙江物产山鹰热电有限公司 | 山鹰热电 | 控股子公司 | 2 | 51 | 51 |
浙江物产金义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金义生物 | 控股子公司 | 2 | 51 | 51 |
物产中大新能源发展(浙江)有限公司 | 物产新能源 | 全资子公司 | 2 | 100 | 100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新增一户。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投资性房地产及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15))、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方法(附注五(12))、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五(23)和(29))、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五(38))等。2.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则可能会导致以后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重大影响:
(1)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详见注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附注七注释28商誉。
(2)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详见注附注五(10)金融工具。
(3)存货减值的估计。详见注附注五(15)存货。
(4)长期资产减值的估计。详见注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5)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详见注附注五(10)金融工具。
(6)收入确认。详见注附注五(38)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3)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4)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
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a)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b)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a)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b)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a)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b)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
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c)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
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a)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b)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a)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b)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
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
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a)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c)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d)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e)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b)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c)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d)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应收票据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 | 按照预期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关联方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组合 | 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账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关联方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政府款项组合 | 出口退税款、增值税即征即退款 | |
账龄组合 | 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
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
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依据为: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公司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资产状况、所在位置、交易情况、交易日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40 | 3%-5% | 2.375%-19%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2 | 5% | 7.92% -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 -31.67%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 -31.67% |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
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
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用能权指标及特许经营权等。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a)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34-50 | 预计使用年限 |
软件 | 5-10 | 预计使用年限 |
专利权 | 5 | 预计使用年限 |
特许经营权 | 17.5 | 预计使用年限 |
用能权指标 | 10 | 预计使用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b)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排污权 | 5年 | |
技术服务费 | 10年 | |
装修费 | 5年 | |
节能服务费 | 实际受益期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主要为离退休人员支付的明确标准的统筹外福利、为去世员工遗属支付的生活费等。对于设定受益计划中承担的义务,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根据企业实际撰写)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在发生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
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
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 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a)煤炭流通
b)电力、蒸汽供应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商品销售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不可分拆的履约义务,无需对交易价格进行分摊,具体确认原则如下:
(a)内销收入:
销售煤炭等商品,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将货物或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并取得经双方确认结算单后确认收入。
销售电力、蒸汽等产品,在电力、蒸汽已经输出并经用户确认抄表用量时确认收入。
(b)外销收入: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公司按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进行报关,货物报关结束并经客户验收、完成对账后或经客户提货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
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2)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
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3)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合同公司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提供重大权利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则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项目 | 核算内容 |
采用总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类别 | 所有政府补助 |
采用净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类别 | 无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 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对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a)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b)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c)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a)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短期租赁 | 办公场地租赁、外派员工临时住所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无 |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注释五(28)和(34)。
(4).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a)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b)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c)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d)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e)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a)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b)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c)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2) 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 经公司2022年4月15日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1) |
其他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解释15号上述相关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简易计税 | 13%或9%、6%、5%或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16.5%、17%、2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新嘉爱斯 | 15 |
香港健坤 | 16.5 |
新加坡乾元 | 17 |
热电物资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2月16日,子公司新嘉爱斯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编号为GR20213300244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1月17日发出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的规定,子公司热电物资符合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具体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1年4月2日发出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文件的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6月12日下发的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本公司子公司新嘉爱斯自2015年7月1日起享有对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自2018年9月起享有对农林剩余物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的电力、热力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9,121.12 | 3,639.46 |
银行存款 | 518,101,982.60 | 1,327,380,453.45 |
其他货币资金 | 670,497,948.94 | 150,844,161.62 |
合计 | 1,188,609,052.66 | 1,478,228,254.5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0,051,344.57 | 100,652,755.25 |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的款项总额 | 30,405,913.35 | 857,856,739.70 |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6,953,835.82 | 50,837,346.94 |
期货交易保证金 | 38,145,733.72 | 17,075,546.01 |
住房维修基金 | 935,883.36 | 935,883.36 |
大额存单及利息 | 506,640,850.50 | 72,350,506.85 |
借款保证金 | 57,988,238.48 | |
其他使用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 1,791,922.41 | 1,733,607.82 |
合计 | 642,456,464.29 | 142,932,890.98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6,087,446.64 | 102,429,222.33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1,669,500.00 | 2,189,25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4,417,946.64 | 239,972.33 |
其他(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06,087,446.64 | 102,429,222.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权 | 239,972.33 | |
合计 | 239,972.33 |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52,500,000.00 | |
合计 | 52,50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002,427,106.16 |
1至2年 | 11,504.63 |
2至3年 | 2,310,129.34 |
3年以上 | 86,109,231.38 |
合计 | 1,090,857,971.5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7,075,797.64 | 9.82 | 107,075,797.64 | 100.00 | 0.00 | 108,026,560.20 | 14.99 | 108,026,560.20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7,075,797.64 | 9.82 | 107,075,797.64 | 100.00 | 0.00 | 108,026,560.20 | 14.99 | 108,026,560.2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83,782,173.87 | 90.18 | 49,473,361.89 | 5.03 | 934,308,811.98 | 612,487,228.47 | 85.01 | 30,909,363.92 | 5.05 | 581,577,864.5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983,782,173.87 | 90.18 | 49,473,361.89 | 5.03 | 934,308,811.98 | 612,487,228.47 | 85.01 | 30,909,363.92 | 5.05 | 581,577,864.55 |
合计 | 1,090,857,971.51 | / | 156,549,159.53 | / | 934,308,811.98 | 720,513,788.67 | / | 138,935,924.12 | / | 581,577,864.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山东裕盛煤炭有限公司 | 17,089,542.51 | 17,089,542.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肥矿集团张家口鑫宇物流有限公司 | 1,292,535.84 | 1,292,535.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嘉兴市雄达染织有限公司 | 2,310,119.33 | 2,310,119.3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欣悦印染有限公司 | 40,216,267.37 | 40,216,267.3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欣悦棉整有限公司 | 27,210,885.66 | 27,210,885.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 | 18,956,446.93 | 18,956,446.9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07,075,797.64 | 107,075,797.64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83,470,659.23 | 49,169,902.49 | 5.00 |
1-2年 | 11,504.63 | 3,451.39 | 30.00 |
2-3年 | 10.01 | 8.01 | 80.00 |
3年以上 | 300,000.00 | 300,000.00 | 100.00 |
合计 | 983,782,173.87 | 49,473,361.8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08,026,560.20 | 950,762.56 | 107,075,797.64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0,909,363.92 | 18,563,997.97 | 49,473,361.89 | |||
合计 | 138,935,924.12 | 18,563,997.97 | 950,762.56 | 156,549,159.5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276,020,083.38 | 25.30 | 13,801,004.17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100,139,445.18 | 9.18 | 5,006,972.26 |
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 | 68,973,853.07 | 6.32 | 3,448,692.65 |
苗忠兴控制的企业 | 67,427,153.03 | 6.18 | 67,427,153.03 |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57,433,563.30 | 5.26 | 2,871,678.17 |
合计 | 569,994,097.96 | 52.24 | 92,555,500.28 |
其他说明: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浦江县供电公司;苗忠兴控制的企业包括欣悦印染有限公司、欣悦棉整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71,955,515.64 | 801,118,640.11 |
合计 | 571,955,515.64 | 801,118,640.11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87,501,178.51 | 99.94 | 586,069,757.57 | 99.97 |
1至2年 | 212,964.20 | 0.05 | 143,720.01 | 0.02 |
2至3年 | 10,275.11 | 0.01 | 10,275.11 | 0.01 |
3年以上 | 3,000.00 | 3,200.00 | ||
合计 | 387,727,417.82 | 100.00 | 586,226,952.6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72,170,328.14 | 18.61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58,083,962.95 | 14.98 |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38,731,829.65 | 9.99 |
内蒙古伊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28,332,519.84 | 7.31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21,012,520.91 | 5.42 |
合计 | 218,331,161.49 | 56.31 |
其他说明: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湖北荆州煤炭港务有限公司、陕煤运销集团榆林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9,674,509.06 | 63,235,068.17 |
合计 | 79,674,509.06 | 63,235,068.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79,292,629.80 |
1至2年 | 5,994,940.00 |
2至3年 | 750,000.00 |
3年以上 | 10,609,007.32 |
合计 | 96,646,577.1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等 | 85,944,166.70 | 67,684,078.48 |
应收及暂付款 | 10,702,410.42 | 10,706,220.71 |
关联方资金 | ||
合计 | 96,646,577.12 | 78,390,299.1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3,210,158.37 | 1,373,099.75 | 10,571,972.90 | 15,155,231.02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3,210,158.37 | 1,373,099.75 | 10,571,972.90 | 15,155,231.02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54,420.37 | 1,082,416.67 | 1,836,837.04 | |
本期转回 | 20,000.00 | 20,000.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3,964,578.74 | 2,455,516.42 | 10,551,972.90 | 16,972,068.0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0,571,972.90 | 20,000.00 | 10,551,972.9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4,583,258.12 | 1,836,837.04 | 6,420,095.16 | |||
合计 | 15,155,231.02 | 1,836,837.04 | 20,000.00 | 16,972,068.0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博笙资源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及备用款项 | 19,547,858.54 | 1年以内 | 20.23 | 977,392.93 |
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及备用款项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10.35 | 500,000.00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押金、保证金及备用款项 | 8,790,000.00 | 1年以内、1年至2年 | 9.09 | 589,500.00 |
乌海昊华高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应收及暂付款 | 7,950,000.00 | 3年以上 | 8.23 | 7,950,000.00 |
新浦化学私人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 押金、保证金及备用款项 | 4,000,000.00 | 1年以内 | 4.14 | 200,000.00 |
合计 | / | 50,287,858.54 | / | 52.04 | 10,216,892.93 |
其他说明: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新浦化学私人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浙江圣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01,972.90 | 2,601,972.9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乌海昊华高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7,950,000.00 | 7,9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0,551,972.90 | 10,551,972.90 | 100.00 |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1,793,288.29 | 41,793,288.29 | 70,182,089.75 | 70,182,089.75 | ||
库存商品 | 1,944,440,645.73 | 193,447,552.78 | 1,750,993,092.95 | 2,107,271,539.17 | 201,409,828.87 | 1,905,861,710.30 |
发出商品 | 1,340,883,847.95 | 118,059,963.45 | 1,222,823,884.50 | 2,262,228,544.79 | 222,928,283.34 | 2,039,300,261.45 |
合计 | 3,327,117,781.97 | 311,507,516.23 | 3,015,610,265.74 | 4,439,682,173.71 | 424,338,112.21 | 4,015,344,061.50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库存商品 | 201,409,828.87 | 193,447,552.78 | 201,409,828.87 | 193,447,552.78 | ||
发出商品 | 222,928,283.34 | 118,059,963.45 | 222,928,283.34 | 118,059,963.45 | ||
合计 | 424,338,112.21 | 311,507,516.23 | 424,338,112.21 | 311,507,516.23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97,793,085.43 | 155,466,193.47 |
所得税预缴税额 | 1,006,935.89 | 60.87 |
待摊费用 | 215,951.87 | 237,351.64 |
其他 | 826.40 | 368,964.55 |
合计 | 99,016,799.59 | 156,072,570.53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55,092,468.11 | 1,784,672.84 | 56,877,140.95 | ||||||||
小计 | 55,092,468.11 | 1,784,672.84 | 56,877,140.95 | ||||||||
二、联营企业 |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72,127,066.12 | 2,832,941.77 | 74,960,007.89 | ||||||||
小计 | 72,127,066.12 | 2,832,941.77 | 74,960,007.89 | ||||||||
合计 | 127,219,534.23 | 4,617,614.61 | 131,837,148.84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中销燃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12,503,252.41 | 12,503,252.41 |
同塔物产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合计 | 20,603,252.41 | 15,603,252.41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178,841,900.00 | 178,841,900.00 | ||
二、本期变动 | ||||
加:外购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企业合并增加 |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
公允价值变动 | ||||
三、期末余额 | 178,841,900.00 | 178,841,900.00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43,550,168.07 | 3,874,948,685.56 | 11,637,926.44 | 18,833,997.95 | 4,848,970,778.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139,986.52 | 206,396,797.62 | 159,292.04 | 1,867,652.88 | 248,563,729.06 |
(1)购置 | 1,331,620.21 | 159,292.04 | 1,867,652.88 | 3,358,565.1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0,139,986.52 | 205,065,177.41 | 245,205,163.9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983,690,154.59 | 4,081,345,483.18 | 11,797,218.48 | 20,701,650.83 | 5,097,534,507.0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3,125,156.75 | 1,902,341,147.46 | 8,101,001.38 | 12,011,058.44 | 2,165,578,364.0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201,045.37 | 151,821,439.57 | 817,595.90 | 1,224,710.74 | 172,064,791.58 |
(1)计提 | 18,201,045.37 | 151,821,439.57 | 817,595.90 | 1,224,710.74 | 172,064,791.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61,326,202.12 | 2,054,162,587.03 | 8,918,597.28 | 13,235,769.18 | 2,337,643,155.6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046,003.50 | 32,063,624.39 | 37,109,627.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5,046,003.50 | 32,063,624.39 | 37,109,627.8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17,317,948.97 | 1,995,119,271.76 | 2,878,621.20 | 7,465,881.65 | 2,722,781,723.58 |
2.期初账面价值 | 695,379,007.82 | 1,940,543,913.71 | 3,536,925.06 | 6,822,939.51 | 2,646,282,786.1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物产环能-房屋及建筑物 | 109,498.64 | 暂未办理 |
秀舟热电-房屋及建筑物 | 18,222,240.80 | 正在办理 |
新嘉爱斯-房屋及建筑物 | 108,522,570.16 | 正在办理 |
山鹰热电-房屋及建筑物 | 21,691,159.61 | 预转固,暂未办理权证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01,441,975.94 | 590,905,383.1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01,441,975.94 | 590,905,383.11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山鹰热电-海盐经济开发区山鹰热电公用热电项目 | 405,697,379.94 | 405,697,379.94 | 254,333,703.26 | 254,333,703.26 | ||
金义生物-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 242,032,099.33 | 242,032,099.33 | 236,621,096.73 | 236,621,096.73 | ||
桐乡泰爱斯-气热联供项目 | 58,215,291.64 | 58,215,291.64 |
秀舟热电-3#炉扩容技改项目 | 26,655,429.50 | 26,655,429.50 | 19,084,375.72 | 19,084,375.72 | ||
新嘉爱斯-集中供压缩空气扩建项目 | 7,262,694.09 | 7,262,694.09 | 6,700,414.63 | 6,700,414.63 | ||
新嘉爱斯-烟气超低排放废水零排放项目 | 79,099.03 | 79,099.03 | 4,738,642.97 | 4,738,642.97 | ||
新嘉爱斯-AGC机炉协调控制系统 | 2,198,594.12 | 2,198,594.12 | ||||
新嘉爱斯-基于旋流澄清技术的脱硫废水一体化高效净化系统 | 1,558,415.20 | 1,558,415.20 | ||||
秀舟热电-厂区10KV架空线改造工程 | 1,484,403.68 | 1,484,403.68 | 1,412,844.05 | 1,412,844.05 | ||
桐乡泰爱斯-备用汽拖空压机项目 | 3,098,132.79 | 3,098,132.79 | ||||
桐乡泰爱斯-分布式光纤测温及降碳系统 | 1,106,194.74 | 1,106,194.74 | ||||
桐乡泰爱斯-蒸汽管道改造工程 | 9,629,387.08 | 9,629,387.08 | 2,776,929.54 | 2,776,929.54 | ||
零星工程 | 4,397,155.76 | 4,397,155.76 | 3,265,075.25 | 3,265,075.25 | ||
合计 | 701,441,975.94 | 701,441,975.94 | 590,905,383.11 | 590,905,383.1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桐乡泰爱斯-气热联供项目 | 361,202,200.00 | 58,215,291.64 | 35,608,863.47 | 93,824,155.11 | 0.00 | 90.00 | 100.00 | 501,467.34 | 501,467.34 | 4.85 |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
新嘉爱斯-集中供压缩空气扩建项目 | 293,000,000.00 | 6,700,414.63 | 808,297.14 | 246,017.68 | 7,262,694.09 | 99.00 | 99.00 | 自筹资金 | ||||
新嘉爱斯-烟气超低排放废水零排放项 | 22,480,000.00 | 4,738,642.97 | 79,099.03 | 4,738,642.97 | 79,099.03 | 20.00 | 30.00 | 自筹资金 | ||||
新嘉爱斯-AGC机炉协调控制系统 | 2,500,000.00 | 2,198,594.12 | 2,198,594.12 | 0.00 | 85.00 | 100.00 | 自筹资金 | |||||
新嘉爱斯-基于旋流澄清技术的脱硫废水一体化高效净化系统 | 3,000,000.00 | 1,558,415.20 | 1,558,415.20 | 0.00 | 50.00 | 100.00 | 自筹资金 |
山鹰热电-海盐经济开发区山鹰热电公用热电项目 | 1,093,020,000.00 | 254,333,703.26 | 151,363,676.68 | 405,697,379.94 | 30.11 | 40.00 |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
金义生物-金华金义新区农林生物质焚烧热电联产项目 | 945,130,000.00 | 236,621,096.73 | 134,774,728.76 | 129,363,726.16 | 242,032,099.33 | 50.00 | 70.00 |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 ||||
秀舟热电-3#炉扩容项技改目 | 101,420,000.00 | 19,084,375.72 | 7,571,053.78 | 26,655,429.50 | 25.55 | 28.00 | 自筹资金 | |||||
秀舟热电-厂区10KV架空线改造工程 | 1,540,000.00 | 1,412,844.05 | 71,559.63 | 1,484,403.68 | 96.39 | 97.00 | 自筹资金 | |||||
桐乡泰爱斯-蒸汽管道改造工程 | 42,450,000.00 | 2,776,929.54 | 6,852,457.54 | 9,629,387.08 | 23.00 | 90.00 | 自筹资金 | |||||
桐乡泰爱斯-备用汽拖空压机项目 | 10,500,000.00 | 3,098,132.79 | 3,098,132.79 | 29.00 | 20.00 | 自筹资金 | ||||||
桐乡泰爱斯-分布式光纤测温及降碳系统 | 1,250,000.00 | 1,106,194.74 | 1,106,194.74 | 88.50 | 30.00 | 自筹资金 | ||||||
新嘉爱斯-厂用变压器电动机能效提升 | 5,400,000.00 | 3,047,839.17 | 3,047,839.17 | 0.00 | 60.00 | 100.00 | 自筹资金 |
新嘉爱斯-1.25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5,380,000.00 | 4,569,335.88 | 4,569,335.88 | 0.00 | 85.00 | 100.00 | 自筹资金 | |||||
零星工程 | 3,265,075.25 | 6,790,518.15 | 5,658,437.64 | 4,397,155.76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2,888,272,200.00 | 590,905,383.11 | 355,741,756.76 | 245,205,163.93 | 701,441,975.94 | / | / | 501,467.34 | 501,467.34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1,428.57 | 131,428.5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31,428.57 | 131,428.57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5,714.28 | 65,714.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857.14 | 32,857.14 | |
(1)计提 | 32,857.14 | 32,857.1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8,571.42 | 98,571.4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857.15 | 32,857.1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5,714.29 | 65,714.29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用能权指标 | 特许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8,510,486.81 | 173,245.12 | 8,593,955.79 | 27,692,366.37 | 31,858,400.00 | 346,828,454.0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78,510,486.81 | 173,245.12 | 8,593,955.79 | 27,692,366.37 | 31,858,400.00 | 346,828,454.0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4,966,611.13 | 44,806.21 | 5,106,975.13 | 2,764,883.44 | 7,096,420.96 | 49,979,696.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57,839.10 | 28,752.93 | 352,288.93 | 1,376,758.49 | 905,926.08 | 5,521,565.53 | |
(1)计提 | 2,857,839.10 | 28,752.93 | 352,288.93 | 1,376,758.49 | 905,926.08 | 5,521,565.5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7,824,450.23 | 73,559.14 | 5,459,264.06 | 4,141,641.93 | 8,002,347.04 | 55,501,262.4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0,686,036.58 | 99,685.98 | 3,134,691.73 | 23,550,724.44 | 23,856,052.96 | 291,327,191.6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3,543,875.68 | 128,438.91 | 3,486,980.66 | 24,927,482.93 | 24,761,979.04 | 296,848,757.2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秀舟热电-土地 | 11,885,987.00 | 正在办理中 |
新嘉爱斯四期土地 | 11,371,668.45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秀舟热电 | 134,936,531.73 | 134,936,531.73 | ||||
富欣热电 | 146,305,081.27 | 146,305,081.27 | ||||
合计 | 281,241,613.00 | 281,241,613.00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秀舟热电 | 41,440,129.47 | 41,440,129.47 | ||||
富欣热电 | 43,636,185.98 | 43,636,185.98 | ||||
合计 | 85,076,315.45 | 85,076,315.45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可收回金额方法的确定过程:根据《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可收回金
额是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即:
可收回金额=Max(公允价值-处置费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用价值),是指资产组(CGU)在现有会计主体,按照现有的经营模式持续经营该资产组的前提下未来现金流的现值,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公司批准的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现金流量预测使用的折现率为13.83%,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公司预计未来期间段收入会有小幅上升,预测公司未来5年的销售增长率3%以内,永续期增长率为零。
2)资产组的确定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公司的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经营资产。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排污权 | 18,043,738.42 | 3,017,150.30 | 1,707,075.65 | 19,353,813.07 | |
技术服务费 | 4,587,837.30 | 983,184.90 | 3,604,652.40 | ||
装修费 | 1,226,304.63 | 703,859.41 | 522,445.22 | ||
合计 | 23,857,880.35 | 3,017,150.30 | 3,394,119.96 | 23,480,910.69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11,507,516.23 | 77,876,879.05 | 424,338,112.21 | 106,084,528.0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信用减值准备 | 170,487,866.04 | 31,648,970.94 | 153,256,010.37 | 27,306,877.80 |
预计负债 | 13,695,918.28 | 3,423,979.57 | 13,695,918.28 | 3,423,979.57 |
政府补助 | 24,666,367.73 | 5,434,916.60 | 25,232,449.57 | 5,552,766.38 |
固定资产折旧 | 262,367.12 | 65,591.78 | 262,367.12 | 65,591.78 |
公允价值变动 | 177,290.00 | 44,322.50 | 1,626,843.48 | 406,710.87 |
预提费用 | 13,625,017.90 | 3,406,254.48 | ||
应付职工薪酬 | 63,763,522.88 | 15,940,880.72 | 64,203,179.99 | 16,050,795.00 |
合计 | 584,560,848.28 | 134,435,541.16 | 696,239,898.92 | 162,297,503.9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公允价值变动 | 179,999,184.28 | 44,999,796.07 | 170,250,956.24 | 42,562,739.06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资产折旧与摊销 | 166,174,709.87 | 35,060,551.59 | 161,314,206.15 | 31,263,440.51 |
合计 | 346,173,894.15 | 80,060,347.66 | 331,565,162.39 | 73,826,179.5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00,950,458.41 | 78,802,282.48 |
可抵扣亏损 | ||
固定资产减值 | 37,109,627.89 | 37,109,627.89 |
其他 | 3,033,361.55 | 827,448.41 |
合计 | 141,093,447.85 | 116,739,358.7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度 | 0.00 | 0.00 | |
2022年度 | 0.00 | 0.00 | |
2023年度 | 59,275,232.29 | 59,275,232.29 | |
2024年度 | 0.00 | 0.00 | |
2025年度 | 1,157,164.31 | 1,157,164.31 |
2026年度 | 18,369,885.88 | 18,369,885.88 | |
2027年度 | 22,148,175.93 | 0.00 | |
合计 | 100,950,458.41 | 78,802,282.4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122,633,695.02 | 122,633,695.02 | 191,528,815.61 | 191,528,815.61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其他 | 2,011,108.00 | 2,011,108.00 | 2,011,108.00 | 2,011,108.00 | ||
合计 | 124,644,803.02 | 124,644,803.02 | 193,539,923.61 | 193,539,923.61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50,000,000.00 | 109,210,893.00 |
信用借款 | 206,799,561.20 | |
进口押汇 | 26,845,600.00 | 44,976,572.76 |
保证借款 | 100,00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63,505.71 | 46,158.46 |
合计 | 683,908,666.91 | 154,233,624.2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其中: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626,843.48 | 3,669,540.34 | 5,119,093.82 | 177,290.00 |
其中: | ||||
衍生金融负债 | 1,626,843.48 | 3,669,540.34 | 5,119,093.82 | 177,290.00 |
合计 | 1,626,843.48 | 3,669,540.34 | 5,119,093.82 | 177,290.00 |
其他说明:
无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633,430,000.00 | 770,520,000.00 |
合计 | 633,430,000.00 | 770,52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运费等 | 1,625,593,110.72 | 2,061,509,163.08 |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 147,857,525.49 | 227,712,659.72 |
其他 | 0.00 | 7,152,151.68 |
合计 | 1,773,450,636.21 | 2,296,373,974.4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137,743.86 | 1,531,318.13 |
合计 | 137,743.86 | 1,531,318.1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111,463,223.62 | 3,064,156,401.28 |
合计 | 2,111,463,223.62 | 3,064,156,401.2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5,222,387.01 | 143,735,747.11 | 243,491,111.46 | 105,467,022.6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22,852.83 | 6,663,827.47 | 6,700,951.57 | 185,728.73 |
三、辞退福利 | 794,888.28 | 794,888.28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05,445,239.84 | 151,194,462.86 | 250,986,951.31 | 105,652,751.3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3,437,684.70 | 119,996,202.88 | 219,497,745.96 | 103,936,141.62 |
二、职工福利费 | 5,469,549.64 | 5,469,549.64 | ||
三、社会保险费 | 145,238.47 | 4,061,785.78 | 4,066,553.69 | 140,470.5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8,322.35 | 3,840,848.00 | 3,844,527.11 | 134,643.24 |
工伤保险费 | 6,916.12 | 220,937.78 | 222,026.58 | 5,827.32 |
四、住房公积金 | 1,038,776.00 | 8,994,173.00 | 9,054,882.00 | 978,067.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00,687.84 | 3,966,113.35 | 4,154,457.71 | 412,343.4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劳务派遣费 | 1,247,922.46 | 1,247,922.46 |
合计 | 205,222,387.01 | 143,735,747.11 | 243,491,111.46 | 105,467,022.6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15,168.10 | 6,348,413.26 | 6,384,325.46 | 179,255.90 |
2、失业保险费 | 7,684.73 | 315,414.21 | 316,626.11 | 6,472.83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22,852.83 | 6,663,827.47 | 6,700,951.57 | 185,728.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5,653,242.98 | 100,923,273.27 |
企业所得税 | 67,543,026.70 | 235,112,623.81 |
个人所得税 | 2,482,265.67 | 5,314,525.5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15,406.71 | 6,718,368.50 |
房产税 | 2,138,230.38 | 4,369,506.32 |
土地使用税 | 1,580,719.65 | 3,127,821.18 |
印花税 | 629,795.13 | 3,067,278.50 |
教育费附加 | 400,998.15 | 5,023,633.68 |
环境保护税及其他 | 110,000.00 | 370,715.77 |
合计 | 101,053,685.37 | 364,027,746.60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3,785,845.80 | |
其他应付款 | 179,186,735.28 | 163,669,931.13 |
合计 | 212,972,581.08 | 163,669,931.13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3,785,845.80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合计 | 33,785,845.8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12,542,510.38 | 115,854,915.02 |
关联方款项 | 41,144,966.67 | 18,798,943.28 |
暂收及应付款 | 22,894,764.47 | 13,958,249.09 |
应付股权收购款 | 12,000,000.00 | |
其他 | 2,604,493.76 | 3,057,823.74 |
合计 | 179,186,735.28 | 163,669,931.1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唐绍福 | 12,000,000.00 | 应付股权收购款 |
合计 | 12,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9,318,683.56 | |
合计 | 29,318,683.56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待转销项税额 | 356,691,363.46 | 396,716,479.10 |
应付退货款 | ||
票据背书未终止确认金额 | 52,500,000.00 | |
合计 | 356,691,363.46 | 449,216,479.1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064,247.93 | 21,541,355.88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2,064,247.93 | 21,541,355.88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935,883.36 | 935,883.36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935,883.36 | 935,883.36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住房维修基金 | 935,883.36 | 935,883.36 |
合计 | 935,883.36 | 935,883.36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预计赔偿损失 | 14,250,132.37 | 13,929,576.30 | 锅炉操作间蒸汽管道爆裂,预计赔偿款 |
合计 | 14,250,132.37 | 13,929,576.3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0,145,126.52 | 9,245,211.00 | 5,064,861.58 | 54,325,475.94 | 详见下表 |
合计 | 50,145,126.52 | 9,245,211.00 | 5,064,861.58 | 54,325,475.94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蒸汽管道项目补偿款 | 6,935,822.94 | 650,233.40 | 6,285,589.54 | 与资产相关 | |||
污泥焚烧综合利用热电联产项目补助资金 | 7,053,867.65 | 544,798.32 | 6,509,069.33 | 与资产相关 | |||
奖励工业生产性投资 | 6,000,000.00 | 499,999.99 | 5,500,000.01 | 与资产相关 | |||
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 | 6,000,000.00 | 499,999.99 | 5,500,000.01 | 与资产相关 | |||
嘉南线蒸汽管道移位及改造工程 | 6,070,576.80 | 382,767.30 | 5,687,809.50 | 与资产相关 | |||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2,878,400.00 | 168,400.00 | 2,7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环境保护替代有机热载体炉项目补助 | 1,983,333.34 | 175,000.00 | 1,808,333.34 | 与资产相关 |
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专项资金 | 1,905,000.00 | 158,749.99 | 1,746,250.01 | 与资产相关 | |||
省级环境保护油车港集中供压汽项目补助 | 1,691,750.00 | 151,500.00 | 1,540,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卫星化工区域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节能技改项目 | 1,562,395.73 | 176,875.02 | 1,385,520.71 | 与资产相关 | |||
RD36项目专项补贴 | 1,242,737.23 | 102,884.90 | 1,139,852.33 | 与资产相关 | |||
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和污泥处置专项资金 | 666,666.07 | 333,333.36 | 333,332.71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 778,033.34 | 68,650.00 | 709,383.34 | 与资产相关 | |||
中低压蒸汽管道工程补偿款 | 816,416.73 | 48,499.98 | 767,916.75 | 与资产相关 | |||
区域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节能技改项目 | 533,333.41 | 49,999.98 | 483,333.43 | 与资产相关 | |||
热网工程补助 | 207,637.18 | 195,040.20 | 12,596.98 | 与资产相关 | |||
3#机脱硫改造环保专项补助 | 466,666.66 | 50,000.00 | 416,666.66 | 与资产相关 | |||
烟气余热回收项目专项补助 | 4,453,000.00 | 222,650.00 | 4,230,3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原东线蒸汽管网C段C12号柱至C64号 | 740,000.00 | 40,000.01 | 699,999.99 | 与资产相关 |
柱间管网搬迁改造工程补偿款 | |||||||
原余新镇大艺树路蒸汽管道改迁工程 | 332,000.00 | 268,311.00 | 600,311.00 | 与资产相关 | |||
秀舟富欣管网联通项目补助 | 3,813,900.00 | 158,912.50 | 3,654,987.50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专项补助 | 2,280,489.44 | 710,000.00 | 386,566.64 | 2,603,922.8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57,954,442.00 | 557,954,442.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87,802,768.80 | 1,387,802,768.80 | ||
其他资本公积 | 31,418,746.32 | 31,418,746.32 | ||
合计 | 1,419,221,515.12 | 1,419,221,515.1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见股本变动情况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3,782,856.87 | 113,782,856.87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资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113,782,856.87 | 113,782,856.8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3,782,856.87 | 113,782,856.8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4,188,931.68 | 3,849,560.77 | 339,370.91 | |
合计 | 4,188,931.68 | 3,849,560.77 | 339,370.9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61,767,104.60 | 161,767,104.6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61,767,104.60 | 161,767,104.6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67,645,547.06 | 1,107,765,000.5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567,645,547.06 | 1,107,765,000.5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01,954,309.11 | 1,010,161,438.1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2,758,249.71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34,772,665.20 | 457,522,642.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34,827,190.97 | 1,567,645,547.0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7,952,081,114.88 | 26,720,647,199.00 | 22,406,446,961.10 | 21,253,707,762.64 |
其他业务 | 30,471,093.78 | 10,063,221.88 | 30,213,683.76 | 4,267,757.71 |
合计 | 27,982,552,208.66 | 26,730,710,420.88 | 22,436,660,644.86 | 21,257,975,520.3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080,737.10 | 2,534,943.01 |
教育费附加 | 4,001,785.93 | 1,290,024.8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667,857.26 | 860,016.56 |
印花税 | 5,041,986.09 | 4,385,866.08 |
房产税 | 3,065,938.99 | 2,299,076.85 |
土地使用税 | 2,208,412.54 | 1,576,679.14 |
车船使用税 | 11,363.57 | 10,252.00 |
环保税及其他 | 289,766.89 | 496,672.18 |
合计 | 26,367,848.37 | 13,453,530.66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8,857,969.76 | 48,679,213.55 |
保险费 | 773,518.71 | 82,849.06 |
折旧费 | 192,505.92 | 613,754.76 |
招待费 | 2,129,007.99 | 2,213,052.97 |
差旅费 | 1,451,377.78 | 2,208,082.71 |
检验费 | 1,379,379.09 | 780,003.08 |
其他 | 2,491,429.89 | 1,447,335.88 |
运杂费 | 1,347,461.69 | 248,139.25 |
租赁费 | 564,170.57 | 128,640.60 |
合计 | 59,186,821.40 | 56,401,071.8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7,466,741.88 | 45,609,942.48 |
业务招待费 | 1,263,966.78 | 5,568,319.85 |
折旧及摊销 | 10,532,894.29 | 9,975,258.46 |
办公费 | 3,839,671.79 | 4,192,091.28 |
中介机构费用 | 4,579,394.33 | 2,436,821.44 |
修理费 | 1,935,234.78 | 478,166.15 |
环保及绿化费 | 1,777,838.36 | 2,435,176.95 |
排污费 | 1,928,026.17 | 1,765,594.50 |
其他 | 4,258,104.57 | 4,016,978.94 |
合计 | 77,581,872.95 | 76,478,350.0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347,950.69 | 12,630,495.05 |
投入材料、动力、燃料消耗 | 23,286,773.59 | 23,253,725.75 |
折旧与摊销 | 10,985,113.02 | 11,117,738.56 |
委托第三方研发支出 | 4,590,973.57 | 5,278,607.04 |
其他 | 1,793,800.80 | 440,586.81 |
合计 | 53,004,611.67 | 52,721,153.21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3,614,436.50 | 67,737,546.05 |
利息收入 | -1,844,320.85 | -10,672,879.74 |
汇兑损益 | 1,113,427.73 | 11,437,153.09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4,260,916.52 | 7,218,326.78 |
合计 | 17,144,459.90 | 75,720,146.18 |
其他说明: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主要为信用证手续费。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8,471,261.01 | 18,949,430.05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726,076.05 | 1,053,059.96 |
合计 | 29,197,337.06 | 20,002,490.01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617,614.61 | 2,995,569.3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43.0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8,443,549.43 | -17,857,868.84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24,639.9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3,408,651.98 | |
合计 | 23,061,164.04 | -18,145,468.4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9,750.00 | 13,428,388.11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752,485.04 | 11,660,372.97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5,232,735.04 | 25,088,761.08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坏账损失 | -19,430,072.45 | -15,410,112.88 |
合计 | -19,430,072.45 | -15,410,112.88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11,507,516.23 | -301,309,419.21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16,262,900.23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11,507,516.23 | -317,572,319.44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920,332.24 | |
其他长期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485,105.32 | |
合计 | 4,405,437.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违约赔偿收入 | 2,885,434.61 | 27,400.00 | |
罚款收入 | 27,300.00 | 9,252.00 | |
其他 | 80,480.88 | 2,769.14 | |
合计 | 2,993,215.49 | 39,421.1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00,000.00 | 20,500.00 | 100,000.00 |
罚款及滞纳金 | 28,868.76 | 12,608.89 | 28,868.76 |
违约赔偿损失 | 2,793,104.72 | 2,793,104.72 | |
其他 | 9,203.17 | ||
合计 | 2,921,973.48 | 42,312.06 | 2,921,973.48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5,118,782.11 | 120,406,945.5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4,096,130.86 | -25,468,107.91 |
合计 | 179,214,912.97 | 94,938,837.6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45,181,062.9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6,295,265.7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8,417,780.9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90,045.9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220,929.8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053,254.5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321,566.55 |
所得税费用 | 179,214,912.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收入 | 3,189,367.00 | 9,647,373.25 |
利息收入 | 1,844,320.85 | 3,585,396.74 |
政府补助收入 | 22,580,857.69 | 10,143,970.62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2,993,215.49 | 31,939.00 |
收回经营性受限资金 | 220,303,997.21 | 195,346,537.79 |
收到其他往来款净额 | 110,126,890.00 | 90,321,088.34 |
合计 | 361,038,648.24 | 309,076,305.7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支出 | 4,260,916.52 | 16,166,407.82 |
付现费用 | 31,946,970.18 | 21,686,909.28 |
支付经营性受限资金 | 66,402,450.32 | 145,385,670.27 |
支付其他往来款净额 | 105,156,474.51 | 104,711,846.93 |
营业外支出及其他 | 2,921,973.48 | 33,108.09 |
合计 | 210,688,785.01 | 287,983,942.3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借款保证金 | ||
关联方资金拆入 | 85,030,000.00 | |
合计 | 85,03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融资保证金 | 81,636,134.86 | |
支付贷款保证金 | 57,988,238.48 | |
支付发行费用 | ||
归还关联方拆入资金 | 59,030,000.00 | |
合计 | 117,018,238.48 | 81,636,134.8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65,966,149.99 | 507,337,931.8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11,507,516.23 | 317,572,319.44 |
信用减值损失 | 19,430,072.45 | 15,410,112.8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72,064,791.58 | 168,729,989.5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2,857.14 | 75,213.75 |
无形资产摊销 | 5,521,565.53 | 5,453,450.8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394,119.96 | 4,050,977.6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405,100.76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232,735.04 | -25,088,761.08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614,436.50 | 63,994,256.6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061,164.04 | 18,145,468.4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861,962.77 | -25,924,318.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234,168.09 | 456,210.7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88,226,279.53 | -2,005,064,869.9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8,048,041.96 | -1,788,156,621.1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147,430,356.10 | 1,368,528,846.65 |
其他 | -324,730.5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822,293.45 | -1,379,209,623.6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46,152,588.37 | 481,546,738.7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35,295,363.55 | 408,126,945.6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89,142,775.18 | 73,419,793.1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46,152,588.37 | 1,335,295,363.55 |
其中:库存现金 | 9,121.12 | 3,639.4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18,101,982.60 | 1,327,380,453.4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8,041,484.65 | 7,911,270.64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6,152,588.37 | 1,335,295,363.5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42,456,464.29 | 见附注七(1) |
应收款项融资 | 415,870,336.21 | 票据池业务 |
投资性房地产 | 130,825,600.00 | 华都大厦抵押 |
固定资产 | 42,341,489.32 | 华都大厦抵押 |
无形资产 | 4,363,275.10 | 华都大厦抵押 |
合计 | 1,235,857,164.92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3,265,488.31 | 6.7114 | 21,915,998.24 |
欧元 | 2.62 | 7.0084 | 18.36 |
港币 | |||
新加坡元 | 19,610.78 | 4.8170 | 94,465.13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3,691,366.05 | 6.7114 | 24,774,234.11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美元 | 3,437,949.45 | 6.7114 | 23,073,453.94 |
短期借款 | |||
美元 | 12,000,000.00 | 6.7114 | 80,536,800.00 |
应付账款 | |||
美元 | 33,223,898.11 | 6.7114 | 222,978,869.78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相关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9,245,211.00 | 其他收益 | 5,064,861.58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8,471,261.01 | 其他收益 | 28,471,261.01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非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年/月/日) | 出资额(元) | 出资比例(%) |
物产中大新能源发展(浙江)有限公司 | 新设 | 2022/3/22 | 20,000,000.00 | 100.0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富阳燃料 | 富阳 | 富阳 | 商业 | 51 | 投资设立 | |
华兴物资 | 宁波 | 宁波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电力燃料 | 杭州 | 杭州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物产浙燃 | 嘉兴 | 嘉兴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宁波浙燃 | 宁波 | 宁波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香港健坤 | 香港 | 香港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新加坡乾元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物产伟天 | 宁波 | 宁波 | 商业 | 51 | 投资设立 | |
热电物资 | 嘉兴 | 嘉兴 | 商业 | 100 | 投资设立 | |
新嘉爱斯 | 嘉兴 | 嘉兴 | 电力、蒸汽生产和供应 | 7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桐乡泰爱斯 | 桐乡 | 桐乡 | 电力、蒸汽生产和供应 | 66 | 投资设立 | |
浦江热电 | 浦江 | 浦江 | 电力、蒸汽生产和供应 | 56 | 投资设立 | |
秀舟热电 | 嘉兴 | 嘉兴 | 电力、蒸汽生产和供应 | 7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富欣热电 | 嘉兴 | 嘉兴 | 电力、蒸汽生产和供应 | 7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鹰热电 | 海盐 | 海盐 | 电力、蒸汽生产和供应 | 51 | 投资设立 | |
金义生物 | 金华 | 金华 | 电力、蒸汽生产和供应 | 51 | 投资设立 | |
物产新能源 | 杭州 | 杭州 | 新能源项目投资及设备销售 | 1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新嘉爱斯 | 30 | 48,302,889.81 | 45,000,000.00 | 310,176,211.86 |
桐乡泰爱斯 | 34 | 22,563,653.27 | 14,960,000.00 | 161,393,594.6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新嘉爱斯 | 328,289,992.99 | 925,541,788.74 | 1,253,831,781.73 | 174,003,602.42 | 45,907,473.09 | 219,911,075.51 | 316,482,653.24 | 983,996,439.23 | 1,300,479,092.47 | 238,395,814.13 | 39,657,020.42 | 278,052,834.55 |
桐乡泰爱斯 | 183,351,532.76 | 1,014,547,457.42 | 1,197,898,990.18 | 653,686,407.91 | 69,525,539.18 | 723,211,947.09 | 175,009,349.22 | 1,020,197,908.34 | 1,195,207,257.56 | 652,475,005.04 | 90,408,895.51 | 742,883,900.5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新嘉爱斯 | 803,500,049.72 | 161,009,632.71 | 161,009,632.71 | 59,821,298.21 | 800,128,285.15 | 181,707,332.91 | 181,707,332.91 | 181,707,332.91 |
桐乡泰爱斯 | 428,830,529.21 | 66,363,686.08 | 66,363,686.08 | 65,794,614.87 | 337,371,913.73 | 67,447,603.58 | 67,447,603.58 | 67,447,603.58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舟山 | 舟山 | 商业 | 50 | 权益法 |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浦江 | 浦江 | 污水处理 | 35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24,778,388.96 | 157,553,049.93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0,393,703.44 | 8,362,816.23 |
非流动资产 | 17,273.13 | 22,567.09 |
资产合计 | 124,795,662.09 | 157,575,617.02 |
流动负债 | 11,041,380.20 | 47,556,347.73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1,041,380.20 | 47,556,347.73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13,754,281.89 | 110,019,269.2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6,877,140.95 | 55,092,468.1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6,877,140.95 | 55,092,468.11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579,727,342.53 | 352,490,514.26 |
财务费用 | -17,410.23 | -1,849.56 |
所得税费用 | 1,245,943.42 | 230,967.36 |
净利润 | 3,737,830.25 | 527,235.1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737,830.25 | 527,235.1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1,446,801.30 | 29,595,920.63 |
非流动资产 | 786,769,550.99 | 750,818,184.45 |
资产合计 | 808,216,352.29 | 780,414,105.08 |
流动负债 | 303,019,652.67 | 283,789,287.06 |
非流动负债 | 291,025,248.52 | 290,910,331.36 |
负债合计 | 594,044,901.19 | 574,699,618.42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14,171,451.10 | 205,714,486.6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74,960,007.89 | 72,127,066.12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4,960,007.89 | 72,127,066.12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7,512,853.95 | 34,430,333.10 |
净利润 | 8,843,479.94 | 7,805,576.4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843,479.94 | 7,805,576.4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股权投资、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一关联方交易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集团财务公司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较好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
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截止2022年6月30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
应收款项融资 | 571,955,515.64 | |
应收账款 | 1,090,857,971.51 | 156,549,159.53 |
其他应收款 | 96,646,577.12 | 16,972,068.06 |
合计 | 1,759,460,064.27 | 173,521,227.59 |
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各项目减值准备情况详见附注七相关科目披露。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无重大预期减值准备。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司下属资金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非衍生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683,908,666.91 | 683,908,666.91 | ||
应付票据 | 633,430,000.00 | 633,430,000.00 | ||
应付账款 | 1,773,450,636.21 | 1,773,450,636.21 | ||
其他应付款 | 212,972,581.08 | 212,972,581.08 | ||
其他流动负债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价值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长期借款 | 2,064,247.93 | 2,064,247.9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935,883.36 | 935,883.36 | ||
预计负债 | 13,929,576.30 | 13,929,576.30 | ||
非衍生金融负债小计 | 3,320,691,591.79 | 3,303,761,884.20 | 15,993,824.23 | 935,883.36 |
衍生金融负债 | 177,290.00 | 177,290.00 | ||
财务担保 | ||||
合计 | 3,320,868,881.79 | 3,303,939,174.20 | 15,993,824.23 | 935,883.36 |
(三)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资金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等方式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详见附注七.注释82-外币货币性项目。2. 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详见附注七注释45-长期借款。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3.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69,500.00 | 104,417,946.64 | 106,087,446.6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69,500.00 | 104,417,946.64 | 106,087,446.64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669,500.00 | 1,669,500.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4,417,946.64 | 4,417,946.64 | ||
(4)其他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603,252.41 | 20,603,252.41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178,841,900.00 | 178,841,900.00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178,841,900.00 | 178,841,900.00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571,955,515.64 | 571,955,515.6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669,500.00 | 283,259,846.64 | 592,558,768.05 | 877,488,114.69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177,290.00 | 177,290.00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177,290.00 | 177,290.00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177,290.00 | 177,29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同类资产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远期结售汇根据交易银行提供的数据估值。2.交易性金融资资产,本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根据交易银行提供的产品预期收益率估值。3.投资性房地产按照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由专业评估机构按照估值模型计算得出。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持有的应收票据剩余期限较短,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相近,本公司以票面金额确认公允价值。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按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计算得出。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 | 实业投资 | 519,603.204 | 54.12 | 54.1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物产中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物产中大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物产中大元通电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物产中大长乐林场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金华申通汽车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杭州长乐森茂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物产中大国际学院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浙江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浙江热选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浙江物产长乐建设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浙江元通线缆制造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杭州中大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物产中大资本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徐州伟天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嘉兴市丰舟纸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兴舟纸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秀舟纸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浙江乐成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毛荣标 | 其他 |
王晓光 | 其他 |
朱江风 | 其他 |
林开杰 | 其他 |
王竹青 | 其他 |
林小波 | 其他 |
俞保云 | 其他 |
钟小洪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煤炭采购 | 467,144,504.28 | 317,469,182.00 |
物产中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1,692,052.83 | 1,371,959.44 |
杭州长乐森茂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 绿化服务 | 1,318,053.75 | 1,338,027.33 |
浙江物产长乐建设有限公司 | 绿化服务费 | 1,330,546.79 | |
浙江元通线缆制造有限公司 | 电缆购置 | 1,053,548.84 | |
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47,074.21 | 112,617.25 |
物产中大国际学院 | 培训费 | 74,914.00 | |
物产中大元通电缆有限公司 | 电缆购置 | 12,327.43 | 8,318.58 |
杭州中大数云科技有限公司 | 系统服务费 | 158,490.57 | |
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 食堂餐费、宿舍水电费 | 35,739.74 | |
物产中大长乐林场有限公司 | 苗木费用 | 23,431.13 | 20,370.00 |
浙江物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办公设备、技术服务费 | 334,265.31 | 25,221.24 |
金华申通汽车有限公司 | 修理费 | 1,215.04 | 5,219.48 |
浙江热选科技有限公司 | 货物采购 | 375,264.0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兴舟纸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59,183,848.21 | 74,081,165.24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8,723,048.28 | |
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40,943,795.11 | |
浙江乐成投资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670,460.89 |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3,726,581.14 | 1,261,078.67 |
嘉兴市丰舟纸业有限公司 | 电力蒸汽成品销售 | 139,903.68 | |
浙江秀舟纸业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35,121.53 | 48,752.16 |
杭州长乐森茂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 标书费收入 | 471.7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 房屋 | 2,634,607.62 | 1,996,534.53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房屋 | 62,441.00 | 54,842.8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33,397.14 | 33,397.14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218,400,000.00 | 2016-6-28 | 2025-12-31 | 否 |
华兴物资 | 200,000,000.00 | 2021-8-26 | 2022-6-30 | 否 |
桐乡泰爱斯 | 342,000,000.00 | 2017-1-4 | 2018-6-30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新嘉爱斯 | 500,000,000.00 | 2020-12-16 | 2022-12-31 | 否 |
新嘉爱斯 | 600,000,000.00 | 2021-10-18 | 2023-10-18 | 否 |
新嘉爱斯 | 150,000,000.00 | 2020-3-3 | 2022-3-2 | 否 |
新嘉爱斯 | 500,000,000.00 | 2021-7-15 | 2023-7-1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910,000,000.00 |
关联方 | 拆入金额 | 归还金额 | 利息支出 | 说明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910,000,000.00 | 810,000,000.00 | 2,537,647.36 | 短期借款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合计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973.43 | 1,547.3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类型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手续费 | 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 923,758.22 | |
持仓保证金 | 物产中大期货有限公司 | 22,648,537.97 | |
投资损失 | 物产中大资本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 4,445,040.00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浙江兴舟纸业有限公司 | 23,804,722.91 | 1,190,236.15 | 42,195,432.28 | 2,109,771.6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15,442,980.61 | 102,370,286.81 |
应付账款 | 物产中大元通电缆有限公司 | 12,327.43 | |
应付账款 | 杭州长乐森茂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 2,718.55 | |
应付账款 | 浙江元通线缆制造有限公司 | 84,281.02 | |
其他应付款 | 徐州伟天化工有限公司 | 3,092,261.69 | |
其他应付款 | 金华交投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355,214.92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兴舟纸业有限公司 | 360,000.00 | 36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毛荣标 | 1,155,000.00 | 1,15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王晓光 | 1,155,000.00 | 1,15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朱江风 | 1,155,000.00 | 1,15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钟小洪 | 945,000.00 | 94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林开杰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王竹青 | 694,800.00 | 694,800.00 |
其他应付款 | 林小波 | 945,000.00 | 94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俞保云 | 945,000.00 | 94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32,711,000.00 | 6,711,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杭州长乐森茂林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物产中大 | 69,166.67 | 65,666.67 |
其他应付款 | 物产中大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合计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46,800,000.00 | 46,800,000.00 |
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合计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71,814.20 | 521,990.20 |
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合计 | 徐州伟天化工有限公司 | 3,092,261.69 | |
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合计 | 物产中大 | 62,034.12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报告期本公司以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应收票据等作质押,以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作抵押,取得银行借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详见本附注七(81)披露。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2017年12月23日,子公司富欣热电锅炉操作间发生蒸汽管道爆裂事故。2018年5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兴市南湖区“12?23”蒸汽管道爆裂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浙政函[2018]75号)认定该事故为一起锅炉工程安装质量引发的较大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并由此引发相关诉讼事项。
1)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浙江友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浙江卫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诉请要求富欣热电赔偿事故造成的各项直接损失共计5,698.09万元。2020年11月17日,富欣热电与前述3家单位分别签署了《和解协议》,约定因事故停止供汽给3家单位造成的直接损失2,800万元,案件诉讼费、鉴定费共计627,728.00元由富欣热电承担,3家单位撤回本案起诉。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2)富欣热电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述事故所涉总承包单位湖南长新能锅炉设备有限公司、安装单位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检测单位江苏正平技术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共同连带赔偿“12?23”蒸汽管道爆裂较大事故所产生的各项损失赔偿共计4,167.47万元。根据富欣热电与原富欣热电转让方唐绍福达成的《富欣热电事故损失赔偿及30%股权转让项目协议书》(下简称“协议书”)的约定,本次获得的赔偿金额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30%分配给物产环能,70%分配给唐绍福。2020年11月30日,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浙0402民初802号判决上述3个被告赔偿原告富欣热电事故损失共计28,348,795.52元,原告、被告均不服判决,均已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9月2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浙04民终803号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经强制执行,本公司已累计收到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款14,324,392.76元,并按照上述协议书的约定进行了分配。
2021年9月14日,富欣热电继续就爆炸事故其他损失部分另行起诉上述3家供应商,请求连带赔偿伤亡损失及财产损失等共计2,957.78万元。本案尚在审理中。
2022年3月22日,富欣热电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2)浙民申1350号,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服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浙04民终803号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2年6月15日,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驳回江苏天目的再审申请。
富欣热电对未来可能发生的赔偿支出进行了估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13,929,576.30元。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附注十二(5)关联交易情况(4)关联担保情况。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除为关联方单位提供保证外无其他事项。
(2) 开出保函、信用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已开立未承兑信用证金额折合人民币605,035,183.10 元。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按上述会计政策确定的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时,增加报告分部的数量,按下述规定将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纳入报告分部的范围,直到该比重达到75%:
将管理层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将该经营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具有相似经济特征、满足经营分部合并条件的其他经营分部合并,作为一个报告分部。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贸易板块 | 热电板块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30,353,760,601.63 | 1,536,194,612.71 | -3,907,403,005.68 | 27,982,552,208.66 |
二.营业成本 | 29,389,495,918.00 | 1,159,516,042.47 | -3,818,301,539.59 | 26,730,710,420.88 |
三.资产总额 | 10,907,546,660.19 | 4,735,912,895.60 | -4,734,877,134.63 | 10,908,582,421.16 |
四.负债总额 | 7,237,823,195.16 | 2,607,866,829.52 | -3,717,037,886.52 | 6,128,652,138.16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欣悦印染有限公司、欣悦棉整有限公司分别向子公司新嘉爱斯采购蒸汽,2016年8月,欣悦印染有限公司及欣悦棉整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根据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浙0411破2号之三)、《民事裁定书》((2016)浙0411破1、2、3、4、5号之十七),新嘉爱斯通过破产分配收回2,470,623.22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欣悦印染有限公司、欣悦棉整有限公司分别结欠新嘉爱斯货款40,216,267.37元、27,210,885.66元,新嘉爱斯预计对上述两家公司的应收款项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向子公司新嘉爱斯采购蒸汽,截至2022年6月3日,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累计结欠新嘉爱斯货款18,956,446.93元。因嘉兴市锦丰纺织整理有限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欠款已大幅超过信用期,应收账款预计无法收回,新嘉爱斯对该笔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本公司与山东裕盛煤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胜诉,但因山东裕盛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本案的执行,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7,089,542.51元。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85,648,181.68 |
1至2年 | 11,504.63 |
2至3年 | 10.01 |
3年以上 | 18,682,078.35 |
合计 | 604,341,774.6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382,078.35 | 3.04 | 18,382,078.35 | 100.00 | 0.00 | 18,382,078.35 | 4.77 | 18,382,078.35 | 1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382,078.35 | 3.04 | 18,382,078.35 | 100.00 | 0.00 | 18,382,078.35 | 4.77 | 18,382,078.35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5,959,696.32 | 96.96 | 24,309,060.75 | 4.15 | 561,650,635.57 | 366,662,267.58 | 95.23 | 13,171,572.38 | 3.59 | 353,490,695.2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80,423,541.61 | 79.50 | 24,309,060.75 | 5.06 | 456,114,480.86 | 257,731,397.65 | 66.94 | 13,171,572.38 | 5.11 | 244,559,825.27 |
关联方组合 | 105,536,154.71 | 17.46 | 105,536,154.71 | 108,930,869.93 | 28.29 | 108,930,869.93 | ||||
合计 | 604,341,774.67 | / | 42,691,139.10 | / | 561,650,635.57 | 385,044,345.93 | / | 31,553,650.73 | / | 353,490,695.2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山东裕盛煤炭有限公司 | 17,089,542.51 | 17,089,542.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肥矿集团张家口鑫宇物流有限公司 | 1,292,535.84 | 1,292,535.8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8,382,078.35 | 18,382,078.35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80,112,026.97 | 24,005,601.35 | 5 |
1-2年 | 11,504.63 | 3,451.39 | 30 |
2-3年 | 10.01 | 8.01 | 80 |
3年以上 | 300,000.00 | 300,000.00 | 100 |
合计 | 480,423,541.61 | 24,309,060.75 | 5.0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8,382,078.35 | 18,382,078.35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3,171,572.38 | 11,137,488.37 | 24,309,060.75 | |||
合计 | 31,553,650.73 | 11,137,488.37 | 42,691,139.1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元)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100,139,445.18 | 16.57 | 5,006,972.26 |
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 57,433,563.30 | 9.50 | 2,871,678.17 |
电力燃料 | 57,247,614.03 | 9.47 | |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 44,982,147.36 | 7.44 | 2,249,107.37 |
华能淮阴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 44,975,396.89 | 7.44 | 2,248,769.84 |
合计 | 304,778,166.76 | 50.42 | 12,376,527.6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193,199,423.01 | 1,772,458,148.55 |
合计 | 2,193,199,423.01 | 1,772,458,148.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191,794,432.38 |
1至2年 | 4,800,000.00 |
2至3年 | 750,000.00 |
3年以上 | 25,984.42 |
合计 | 2,197,370,416.80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等 | 47,580,956.09 | 55,007,858.48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资金调拨 | 2,149,693,190.01 | 1,720,893,700.28 |
应收及暂付款 | 96,270.70 | 96,270.70 |
合计 | 2,197,370,416.80 | 1,775,997,829.46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650,831.16 | 888,849.75 | - | 3,539,680.91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2,650,831.16 | 888,849.75 | 3,539,680.91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77,134.67 | |||
本期转回 | 545,821.7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2,105,009.37 | 2,065,984.42 | 4,170,993.7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539,680.91 | 631,312.88 | 4,170,993.79 | |||
合计 | 3,539,680.91 | 631,312.88 | 4,170,993.7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桐乡泰爱斯 | 关联方往来 | 530,856,415.17 | 1年以内 | 24.16 | |
浦江热电 | 关联方往来 | 511,421,677.21 | 1年以内 | 23.27 | |
华兴物资 | 关联方往来 | 320,900,037.21 | 1年以内 | 14.60 | |
金义生物 | 关联方往来 | 262,486,395.40 | 1年以内 | 11.95 | |
山鹰热电 | 关联方往来 | 190,696,802.39 | 1年以内 | 8.68 | |
合计 | / | 1,816,361,327.38 | / | 82.66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98,609,676.92 | 1,098,609,676.92 | 1,078,609,676.92 | 1,078,609,676.9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31,837,148.84 | 131,837,148.84 | 127,219,534.23 | 127,219,534.23 | ||
合计 | 1,230,446,825.76 | 1,230,446,825.76 | 1,205,829,211.15 | 1,205,829,211.1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富阳燃料 | 7,650,000.00 | 7,650,000.00 | ||||
华兴物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电力燃料 | 49,868,438.93 | 49,868,438.93 | ||||
新嘉爱斯 | 250,596,800.87 | 250,596,800.87 | ||||
物产浙燃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宁波浙燃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桐乡泰爱斯 | 140,817,335.04 | 140,817,335.04 | ||||
浦江热电 | 62,932,647.56 | 62,932,647.56 | ||||
秀舟热电 | 321,750,168.95 | 321,750,168.95 | ||||
物产伟天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热电物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新加坡乾元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山鹰热电 | 104,015,400.27 | 104,015,400.27 | ||||
金义生物 | 103,878,885.30 | 103,878,885.30 | ||||
物产新能源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合计 | 1,078,609,676.92 | 20,000,000.00 | 1,098,609,676.9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 | 55,092,468.11 | 864,288.24 | 55,956,756.35 |
江)有限公司 | |||||||||||
小计 | 55,092,468.11 | 864,288.24 | 55,956,756.35 | ||||||||
二、联营企业 |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72,127,066.12 | 3,753,326.37 | 75,880,392.49 | ||||||||
小计 | 72,127,066.12 | 3,753,326.37 | 75,880,392.49 | ||||||||
合计 | 127,219,534.23 | 4,617,614.61 | 131,837,148.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7,152,071,081.74 | 26,310,372,728.29 | 21,073,814,317.24 | 20,378,187,313.97 |
其他业务 | 20,375,893.70 | 3,019,514.70 | 16,219,980.07 | 3,491,383.73 |
合计 | 27,172,446,975.44 | 26,313,392,242.99 | 21,090,034,297.31 | 20,381,678,697.7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5,009,000.00 | 234,5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617,614.61 | 2,995,569.3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43.0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484,962.30 | -8,678,284.38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子公司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 47,646,023.27 | 34,772,002.7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432,651.97 | |
合计 | 199,757,600.18 | 261,157,478.79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310,543.4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8,767.12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19,750.0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970,762.56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1,242.0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26,076.05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25,293.5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69,297.65 | |
合计 | 12,193,049.9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33 | 0.90 | 0.9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03 | 0.88 | 0.8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钟国栋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1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