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说明
1. 公司在《公司章程》《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等规范性
文件中对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责任等做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
2. 2020年6月17日,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州京诚”)作为反担保人,与担保人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担保”)及债务人广州京诚全资子公司北京中海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诚”)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广州京诚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担保人亦庄担保向债务人北京京诚提供保证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的保证责任。此前,担保人亦庄
担保为债务人北京京诚向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贰佰万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
在前述背景下,广州京诚作为反担保人,为担保人亦庄担保提供了保证反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为2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0.12%。
公司于2020年7月27联合重组广州京诚(详见公司公告《国检集团关于控股收购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上述担保事项发生于联合重组之前,独立董事将密切关注该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规范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3、除以上担保事项外,公司无任何其他形式的对外担
保,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担保管理制度》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担保发生于公司联合重组广州京诚之前,我们将密切关注该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督促公司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充分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项说明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谢 建 新 孙 卫 武吉伟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