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0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作出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达武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有关规定
进行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收入
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8月31日